导图社区 5、金融资产、负债
会计中级职称导图,内容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编辑于2023-09-11 09:01:35 上海金融资产、负债
一、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综(股)、综(债)】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损(股)、损(债)】
二、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1.1.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1.1. 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1.2. 具体业务模式(3种模式)
1.2.1.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存续期内)
1.2.2.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1.2.3. 其他业务模式
1.3.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1.4. 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1.4.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摊】
1.4.1.1. 贷款、应收账款、债权投资等
1.4.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综(债)】
1.4.2.1.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损(债)、损(股)】(含直接指定)
1.4.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 “交易性”的判断
1.5.1.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或回购。
1.5.2. 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目的。
1.5.3. 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如:未作为套期工具的利率互换或外汇期权)
1.6. 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
1.6.1. 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如:企业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非上市公司股权)
1.6.2. 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1.6.3. 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1.7. 公允价值选择权
1.7.1.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会计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类】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条件
1.1. 企业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2. 当企业尚未成为合同一方时,即使企业已有计划在未来交易,不管其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都不是企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2.1.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2.1.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1.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如:票据贴现或背书、应收账款保理——不附追索权等),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
2.2. 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金融资产部分,除此之外,企业应当将终止确认的规定适用于该金融资产整体
2.2.1. 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如:仅获得利息现金流量、不获得本金现金流量)
2.2.2. 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全部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如:本息的10%)
2.2.3. 该金融资产部分仅包括与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特定可辨认现金流量完全成比例的现金流量部分。(如:利息的10%)
3.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3.1.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是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负债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3.2.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偿还应付账款)
3.3. 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
3.3.1. 债务人通过履行义务(如偿付债权人)解除了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债务人通常使用现金、其他金融资产等方式偿债
3.3.2. 债务人通过法定程序(如法院裁定)或债权人(如债务豁免),合法解除了债务人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主要责任
四、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2.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2.1.1. 利息收入
2.1.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2.1.2.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1.2.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2.1.2.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1.2.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2.1.2.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2.1.2.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2.1.3. 具体账务处理
2.1.3.1. 明细科目(共3个)
2.1.3.1.1. 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利息调整
2.1.3.2. 初始计量
2.1.3.2.1. 总原则: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2.1.3.2.2.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注意:交易费用)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2.1.3.3. 后续计量
2.1.3.3.1. 总原则: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账面余额)()进行后续计量 ①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双面)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与购入时相反) 贷:投资收益【期初账面余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1.3.3.2. 收本、息 A.分次付息,到期还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债权投资——成本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银行存款 贷:债权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每期利息×期数)
2.1.3.4. 计提减值
2.1.3.4.1.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1.3.5. 中途处置
2.1.3.5.1. 总原则: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可借可贷,剩余部分)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2.1.3.6. 相关概念
2.1.3.6.1. 账面余额=所有明细科目的代数和
2.1.3.6.2. 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对应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1.3.6.3. 账面价值=摊余成本
2.2. 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2.2.1. 基本原则
2.2.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债)】、【损(股)】
2.2.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被重分类
2.2.1.2.1.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入)。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应当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综(债)】
2.2.1.2.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除了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2.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2.2.2.1. 科目设置
2.2.2.1.1.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2.2.2.2. 初始计量
2.2.2.2.1. 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2.2.2.2.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2.2.2.3. 后续计量
2.2.2.3.1. 总原则: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 升值: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贬值: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特别提示】 此类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2.2.3.2. 持有期间 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双面)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2.2.2.4. 处置时
2.2.2.4.1. 总原则: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价款扣除手续费)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2.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2.2.3.1. 股权性投资【综(股)】
2.2.3.1.1. 科目设置
2.2.3.1.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2.2.3.1.2. 初始计量
2.2.3.1.2.1. 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2.2.3.1.2.2. 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特别提示】除了获得的股利(明确代表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损益。
2.2.3.1.3. 后续计量
2.2.3.1.3.1. 总原则: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2.3.1.3.2. ①升值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②贬值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③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唯一一次机会)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2.3.1.4. 处置时
2.2.3.1.4.1. 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2.2.3.1.4.2.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累计额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盈余公积 (可借可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可借可贷)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反向
2.2.3.2. 债权性投资【综(债)】
2.2.3.2.1. 科目设置
2.2.3.2.1.1. 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特殊)
2.2.3.2.2. 初始计量
2.2.3.2.2.1. ①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②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2.2.3.2.2.2.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2.2.3.2.3. 后续计量
2.2.3.2.3.1. 总原则: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2.3.2.3.2. 总原则: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与“债权投资”核算原理相同 借:应收利息/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双面)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实际利率】 ①升值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注意: a.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前三个明细科目的代数和)相比较,差额为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金额(而非每年记账数);【注意不是和摊余成本去比】 b.账面余额和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为累计计提的信用减值; c.计提的信用减值不影响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的确定、不影响账面价值的计算,可能影响利息收入的计算(已发生信用减值时)。
2.2.3.2.3.3. ②贬值 a.正常情况: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注意:公允价值变动有2个原因: ①整体市场因素的波动(——公允价值变动) ②被投资单位自身信用风险导致投资单位部分投资可能无法收回(最终反映为减值) b.计提减值: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2.2.3.2.4. 处置时
2.2.3.2.4.1. ①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3.2.4.2. ②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累计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同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 或反向 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贷:投资收益
2.2.3.2.5. 相关 概念
2.2.3.2.5.1. 账面余额=前3个明细科目的代数和(不包括第4个明细科目)
2.2.3.2.5.2. 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前3个明细科目)-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即: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不影响摊余成本
2.2.3.2.5.3. 账面价值=所有明细科目的代数和(即期末的公允价值), 计提减值,不影响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3. 金融资产重分类的会计处理
2.3.1. 金融资产重分类的原则
2.3.1.1. 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不鼓励)
2.3.1.2. 企业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应当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得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3.1.3. 企业业务模式的变更必须在重分类日之前生效。
2.3.1.4. 如果金融资产条款发生变更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不属于重分类,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变更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2.3.1.5.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企业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2.3.1.6. 只有当企业开始或终止某项对其经营影响重大的活动时(例如当企业收购、处置或终止某一业务线时),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才会发生变更
2.3.1.7. 以下情形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
2.3.1.7.1. 企业持有特定金融资产的意图改变。企业即使在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改变对特定资产的持有意图,也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
2.3.1.7.2. 金融资产特定市场暂时性消失从而暂时影响金融资产出售
2.3.1.7.3. 金融资产在企业具有不同业务模式的各部门之间转移
2.3.1.8. 金融资产(即非衍生债权资产)可以在以摊余成本计量【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综(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损(债)】的金融资产之间进行重分类
2.3.2. 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
2.3.2.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2.3.2.1.1. 企业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该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结转原已确认的损失准备(补充)。 (【摊(债)】→【损(债)】
2.3.2.1.1.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账面余额)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倒挤:可借可贷)
2.3.2.1.2. 企业将一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摊(债)】→【综(债)】
1. 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摊(债)】→【综(债)】)
2.
3.
2.3.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2.3.2.2.1. 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调整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并以调整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账面价值,即视同该金融资产一直以摊余成本计量。该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影响其实际利率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综(债)】→【摊(债)】)
2.3.2.2.1.1. 借:债权投资——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 同时:冲减原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可借可贷)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贷: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3.2.2.2. 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同时,企业应当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损益。 (【综(债)】→【损(债)】)
2.3.2.2.2.1.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借可贷) 注:差额的产生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采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而其他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重分类日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可能存在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同时:冲减公允价值变动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借可贷)
2.3.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2.3.2.3.1. 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当以其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新的账面余额。 (【损(债)】→【摊(债)】)
1.
2.3.2.3.2. 企业将一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当继续以公允价值计量该金融资产。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企业应当根据该金融资产在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实际利率。同时,企业应当自重分类日起对该金融资产适用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并将重分类日视为初始确认日。 (【损(债)】→【综(债)】)
1.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3.1. 金融负债后续计量原则
3.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2. 金融负债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3.2.1. 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2.2.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