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四、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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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特征
平等性
普遍性
不可剥夺性
不得转让和抛弃
内容上的广泛性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关系
联系
一方面,权利能力是权利享有的基础
另一方面,人格权如生命健康权的享有也是人格实现的保障
区别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以及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由国家通过法律直接赋予的
存续期间上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前提,是作为主体资格的基本条件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始于出生
以出生证明为准,有效身份登记,户籍或其他
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娩出时为死体的自始不存在
终于死亡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
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存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1. 纯获利益,即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可独立实施。2.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8周岁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监护
分类
未成年人监护和成年监护
法定监护
直接由法律规定
意定监护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先协商
遗嘱监护
遗嘱
指定监护
有关单位或法院
终止
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人民法院认定关系终止
宣告失踪
条件
下落不明满两年
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法定程序宣告
法律后果
财产代管人的设置
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其他,实在没有法院指定
没有顺序
财产代管人的职责
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
清偿失踪人的债务,并追索期债权
宣告失踪的撤销
失踪人重新出现
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
由法院撤销
宣告死亡
下落不明满四年,或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
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顺序: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的人
人民法院宣告
死亡时间认定
一般情形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时间
因意外事件,意外事件发生的日期视为死亡时间
效力及于一切人
不当然消灭被宣告死亡人民事主体资格
财产关系的变动
婚姻关系的消灭
撤销
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
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宣告
财产关系的回复
返还原物
无法返还,适当补偿
隐瞒真实情况,返还所得财产,赔偿
婚姻关系的恢复
原则自行恢复
例外,已经再婚,或书面声明不愿恢复
收养关系的影响
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个体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个人工商户的债务承担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住所
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
住所
法定住所,意定住所,拟制住所
以户籍登记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
经常居所和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