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泡沫灭火系统
3-7 泡沫灭火系统
机理
隔氧窒息
辐射热阻隔作用
吸热冷却作用
扑救水溶性液体火灾:液上喷射、半液下喷射,不能用液下喷射。
扑救非水溶性液体火灾:
采用液上喷射泡沫灭火时:选蛋白、氟蛋白、成膜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液。
采用液下喷射泡沫灭火时:选氟蛋白、成膜氟蛋白或水成膜泡沫液。
组成和分类
保护对象:甲、乙、丙类液体及其装液储罐
组成
略
分类
1、按喷射方式
液上喷射系统
有固定式、半固定式、移动式。
液下喷射系统
通常为固定式、半固定式。
半液下喷射系统
2、按系统结构
固定式系统
半固定式系统
移动式系统
3、按发泡倍数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发泡倍数小于20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及石油化工装置等首选灭火器。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发泡倍数为20-200
应用较少多作为辅助灭火设施。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发泡倍数大于200
4、按系统形式
全淹没系统
局部应用系统
移动系统
泡沫-水喷淋系统
泡沫喷雾系统
系统型式的选择
基本要求
1、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选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2、上述1应符合规定: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宜为固定式(宜选液上喷射)。
3、 ①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可选液上喷射、液下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②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和其他队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应选液上喷射或半液下喷射系统; ③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应选用液上喷射系统;
4、 ①非水溶性液体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直径大于18m的固定顶罐、水溶性液体立式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 ②高度大于7m或直径大于9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为主要灭火设施。
系统适用场所
1、全淹没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①封闭空间场所
②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场所
2、全淹没式中倍数...:
①小型封闭场所
②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他围挡设施的小常识
3、局部应用式高倍数...:
①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
②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4、局部应用式中倍数...:
①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
②限定位置的流散B类火灾场所
③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m²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5、移动式高倍数...:
①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场所
②流淌的B类火灾场所
③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场所
6、移动式中倍数...
①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
②流散的B类火灾场所
③不大于100m²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
7、泡沫-水喷淋系统:
①具有非水溶性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
②存放量不超过25L/m²或超过25L/m²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8、泡沫喷雾系统:
①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
②面积不大于200m²的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
系统设计要求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基本要求
1、每支辅助泡沫枪的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于240L/min
2、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储罐区,宜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
3、当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流量≥100L/s时,系统的泵、比例混合装置及其管道上的控制阀、干管控制阀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4、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应大于5min。
固定顶储罐
1、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
沸点低于45℃的非水溶性液体,强度实验定。
2、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下或半液下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供给强度不应小于5.0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40min。(如采用大于本表规定的混合供给强度,时间可缩短,但不得小于表规定的80%)
3、水溶性液体和其他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上或半液下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右表规定
水溶性储罐应设置泡沫缓冲装置
外浮顶储罐
1、钢制单盘式与双盘式外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
2、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3、外浮顶储罐泡沫堰板设计规定:
①当泡沫喷射口设置罐壁顶部、密封圈或挡雨板上方时,泡沫堰板应高出密封圈0.2m;当喷射口设在金属挡雨板下部时,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0.3m。
②当泡沫喷射口设置罐壁顶部时,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不应小于0.6m;当喷射口设在浮顶上时,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不宜小于0.6m。
③应在泡沫堰板的最底部位设排水孔,排水孔的开孔面积宜按每1m²环形面积280mm²确定,排水孔高度不宜大于9mm。
4、对于直径≤45m的外浮顶储罐,需在储罐梯子平台上设带闷盖的管牙接口; 直径>45m的外浮顶储罐,需在储罐梯子平台上设二分水器; 管牙接口或二分水器应由管道接至防火堤外,且管径应满足相应要求。
内浮顶储罐
①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其他内浮顶储罐应按固定储罐对待。
②钢制单盘式、双盘式与敞口隔舱式内浮顶罐的泡沫堰板与罐壁的距离不应小于0.55m,其高度不应小于0.5m;
③单个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不应大于24m;
④非水溶性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m²),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上表2的1.5倍;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同上
略一段
其他场所
火车装卸栈台的泡沫混合液量不应小于30L/s,
汽车装卸栈台的泡沫混合液量不应小于8L/s;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保护设有围堰的非水溶性流淌火灾场所时
甲乙丙类液体泄漏导致的室外流淌火灾场所泡沫枪、泡沫炮系统时
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全淹没系统
1、全淹没系统的防护区:
①在泡沫淹没深度以下的墙上设置窗口时,宜在窗口部位设置网孔基本尺寸不大于3.15mm的钢丝网或钢丝纱窗;
②利用防护区外部空气发泡的封闭空间,应设置排气口,排气速度不宜超过5m/s;
2、高倍数泡沫淹没深度:
①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泡沫淹没深度不应小于最高保护对象高度的1.1倍,且应高于最高保护对象最高点以上0.6m;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5min;A类火灾单独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大于60min;A类火灾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大于30min。
②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汽油、煤油、柴油或苯类火灾的泡沫淹没深度应高于起火部位2m;其他B类火灾应由试验确定。泡沫液和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5min。
高倍数泡沫的淹没时间不宜超过右表的规定,系统自接到火灾信号至开式喷放泡沫的延时不应超过1min;当超过1min时应从右表扣除。(泡沫的淹没时间表 见右)
局部应用系统
1、高倍数泡沫的供给速率应:
①达到规定覆盖厚度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②淹没或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0.6m;
同上
③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m。
同上
2、当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置液化天然气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时,应:
①应选择固定式系统,并应设置导炮筒;
②宜采用发泡倍数为300~500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③缺乏实验数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可采用大于7.2L/(min·m²)
④连续供给时间根据需要控制,且不宜小于40min;...
3、对于A类火灾场所,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
①覆盖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同上
②覆盖保护对象最高点的厚度宜有试验确定;
③泡沫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4、对于流散B类火灾场所或不大于100m²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应:
①沸点≥45℃的非水溶性液体,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m²)
②室内场所的最小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0min;
③室外场所的最小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④水溶液液体、沸点低于45℃的非水溶性液体,由实验定。
移动式系统
高倍数..的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应:当辅助全淹没或局部应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可在其泡沫液和水的储备量中增加5%~10%;当在消防车上配备时,每套系统的泡沫液储备量不宜小于0.5t;当用于扑救煤矿火灾时,每个矿山救护大队应储存大于2t的泡沫液。
油罐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系统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应采用特制8%型氟蛋白泡沫
泡沫-水喷淋系统与泡沫喷雾系统
1、基本要求
①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连续供给时间之和不应小于60min;
当选用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传递火灾信号时,传动管的长度不应大于300m,公称直径宜为15~25mm,传动管上喷头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且不知间距不宜大于2.5m。
2、泡沫-水雨淋系统
应设置雨淋阀、水力警铃,并应在每个雨淋阀出口管路上设置压力开关,但喷头数小于10个的单区系统可不设雨淋阀和压力开关。
管道水力计算。自雨淋阀开启至系统各喷头达到设计喷洒流量的时间不得超过60s;任意4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平均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
3、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
①该系统作用面积应为465m²,当防护区面积小于465m²时,可按防护区时间面积确定。
②系统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²)
③当喷头设在屋顶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121~149℃;当喷头设在保护场所的中间层面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应为57~79℃;当保护场所的环境温度较高时,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30
④任意4个相邻喷头组成的四边形保护面积内的扑你个街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且不宜大于设计强度的1.2倍。
⑤每支喷头保护面积不应大于12m²
⑥同一支管上两只相邻喷头的水平间距、两条相邻平行支管的水平间距,均不应大于3.6m。
⑦充注泡沫预混时,系统的环境温度宜为5~40℃;当系统管道充水时,在8L/s流量下,自系统启动至喷泡沫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充水系统的环境温度应为4~70℃。
⑧泡沫-水预作用系统与泡沫-水干式系统的管道充水时间不宜大于1min;泡沫-水预作用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应超过800只,泡沫-水干式系统每个报警阀控制喷头数不宜超过500只。
4、泡沫喷雾系统
保护油浸电力变压器时:
外延1m。泡沫混合液或泡沫预混液连续供给强度不应小于8L/(min·m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5min。
保护非水溶性液体室内场所时:
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m²),连续攻击时间不应小于10min;
采用泡沫预混液时,有效期不宜小于3年。
泡沫喷雾系统应同时具备自动、手动和应急机械手动的启动方式。自动控制状态下,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系统组件及设置要求
1、泡沫消防泵
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选择离心泵;当采用环泵比例混合器时,泡沫混合液泵的额定流量宜为系统设计的1.1倍。
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转。
2、泡沫比例混合器
环泵式...
固定安装在泡沫消防泵的旁路上。限制条件多,设计难度较大,达到混合比时间长,但结构简单、造价低且配套储罐为常压储罐,便于操作、维护、检修、试验。
适用范围:建有独立泡沫消防泵站的场所,尤其适用于储罐规格单一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设计要求:
①水池相对水位不宜过高,以保证泡沫比例混合器出口背压为0或负压。
②泡沫液入口不应高于泡沫液储罐最低液面1m。
③比例混合器的出口压力大于0时,吸夜观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入泡沫储罐的措施。
④并联安装一个备用泡沫比例混合器。
压力式...
适用范围:全厂同一采用高压或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石油化工企业,尤其适用于分散设置独立泡沫站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
设计要求:
①压力比例混合器的单管容积不宜大于10m³;
②无囊式压力比例混合器,当泡沫储液罐单罐容积大于5m³且储罐内无分隔设施时,其设1台容积压力比例混合器,其容积应大于0.5m³,并能保证连续提供泡沫3min。
平衡式...
适用范围:较广。工程中采用较多。尤其设置若干个独立泡沫站的大型甲、乙、丙类液体罐区。
设计要求:
①泡沫液进口压力>水进口压力。
②其泡沫液进口管道上应设单向阀。
③当采用水利驱动式泡沫液泵时,可不设备用泵。
④泡沫液管道上应设冲洗及放空设施。
管线式
精度不高,通常用于移动式泡沫灭火器
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时:水的进口压力范围为0.6-1.2MPa;水流量范围150-900L/min;压力损失按进水口压力的35%计算。
3、泡沫产生装置
低倍数...
高背压..
高倍数...
中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