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九章代理
法学院在读学生整理,大学马工程民法笔记。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学院在读学生整理,大学马工程民法笔记。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个人日常活动安排思维导图
西游记主要人物性格分析
17种头脑风暴法
如何令自己更快乐
头脑风暴法四个原则
思维导图
第九章代理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特征
代理人实施的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
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可代理的行为
绝大多数民事法律行为
诉讼行为、非讼事件
某些财政、行政行为,如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不得代理的行为
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
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演出、发表演讲等
违法行为
事实行为
代理的分类
委托、法定、指定代理
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指定代理
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
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两类法律事实而产生的:一是委托合同关系,二是授权行为
一般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
代理权限无特别限制
特别代理
代理权限有特别限制
单独与共同代理
单独代理
代理权属于一人,但被代理人是一人还是数人,在所不问
共同代理
代理权属于两人以上的代理
有权与无权代理
有权代理
代理人须作出或者接受法律行为上的意思表示,代理人的意思表示不仅包括双方意思表示,还包括单方意思表示
无权代理
未经他人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经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直接与间接代理
直接代理
以被代理人名义处理委任事务,其效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
间接代理
以代理人名义处理委任事务,其效果间接归属于委托人
本代理与复代理
本代理
由本人选任代理人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产生代理人
复代理
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将其享有的代理权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委托给他人行使而产生
代理权
代理人能够以被代理人名义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直接归于被代理人的资格
性质
代理权并不属于民事权利,而是一种权限、资格或法律地位
代理权的发生
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
基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而发生
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而发生
依“外表授权”而发生
(这是表见代理的代理权发生原因。外表授权,是指具有授权行为之外表或假象,而无实际授权的事实)
代理权的行使原则
行使代理权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
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
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代理权的滥用,是指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的行使代理权的行为
主要表现在
自己代理
双方代理
恶意串通: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意义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权代理而以他人名义为法律行为。在传统民法理论中,无权代理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狭义无权代理(效力待定行为)
表见代理(有权代理)
共同点:行为人实质上无代理权,却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
不同点:1.狭义的无权代理人实质上无代理权,也没有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客观事由,而表见代理具有该特征2.狭义无权代理的效力由被代理人决定,表见代理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后果
行为人所实施的民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行为人实施代理行为不具有代理权
无权代理行为并非绝对不能产生代理的法律效果
类型
未经授权的无权代理
超越代理权范围的无权代理
代理权消灭后的无权代理
效力
未定
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
向行为人、第三人为追认权,可以追认一项,但不可追认某一方面,在相对人撤回前行使
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催告权:向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为之
撤销权:向无权代理人为之
表见代理
是指行为人本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构成要件
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事由
第三人善意无过失
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与有权代理相同的后果
代理关系的终止
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