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功能:法律功能是指法律作为一个体系或部分,在一定的立法目的的指引下,基于其内在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单位所发生的,能够通过自己的活动(运行)造成一定客观后果,并有利于实现法律价值,从而体现其在社会中的实际特殊地位的关系。
法律目的:法律功能不同于法律目的。1.法律功能的实现,应包括法律目的的实现,因为法律目的也是法律的一个组成部分。2.然而,目的与功能毕竟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法律目的即立法者的主观意象,法律功能并非是指这些主观的意象,而是指可见的客观后果。
法律价值:
1.法律功能指向于法律价值,但同法律价值终究是程度不同的两个范畴。
2.从理论上讲,法律价值体现为一定的主体需要,法律功能正是满足这种需要。法律价值一旦设定,如果法律满足了这种需要,我们就说履行了法律功能。
3.总之,有利于实现法律价值,我们才说法律有功能。
4.因此,在理论研究中,不能仅仅关注于法律正面功能后果,而且也不能幻想任何法律都具有功能价值。有时,法律会产生一些反功能的后果或非功能后果,法律功能理论必须予以同样的关注。
法律结构:
1.法律功能是基于法律结构属性而与社会发生的发生关系的状态,表明了法律对社会的一种适应性。
2.结构的调整,导致功能的差异。结构决定功能,功能关系区别与因果关系。
3.所谓结构,是从系统的内部描述系统的整体性质;所谓功能,是从系统的外部描述系统的整体性质。
4.法律的内在结构直接决定或影响他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功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