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2
CPA经济法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2 cpa备考。包括法的特征、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的基本规定、法律渊源的若干细化规定、法律规范五个考点,其中各考点的重要程度用五角星标记出来了。
编辑于2021-05-11 13:51:04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第 1 单元 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 1:法的特征(★★)
特征
1.法是由一定 物质 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统治 阶级意志的体现
整体意志, 尽可能关注被统治阶级、弱势群体
2. 法是由国家 制定 或 认可 的 行为规范
3. 法是由 国家强制力 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 法是 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 行为规范
5.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 权利和义务 的规范
提示
行为规范
社会规范
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属于 社会规范
法不是唯一的社会规范
技术规范
调整人与自然、人与劳动工具之间的关系
法 VS 道德


考点 2: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包含7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广义的宪法包括
《宪法》
《选举法》、《基本法》
刑法
行政法
民商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商法是在适应现代商事活动需要,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被划入民商法部门
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考点 3:法律渊源的基本规定(★★)


2个不包括
判例
例如:最高法
指导案例
若干...解释
内部规章制度
考点 4:法律渊源的若干细化规定(★)
1. 基本法律与一般法律

2. 严格限制行政权侵害公民权
没有 法律 或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没有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3. 有关地方立法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 自治州 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 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限于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考点 5:法律规范(★)
1. 法律规范与相关概念

2. 法律规范的种类

3.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 1) 假定 ,是指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
( 2) 模式 ,包括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 3) 后果 ,分为合法后果和违法后果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第二单元 法律关系
考点 6:法律关系概述(★)
1.法律关系
1.概念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内容表现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2.特征
( 1 )法律关系是 以法律规范为前提 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规范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 2 )法律关系是 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的社会关系
( 3 )法律关系是 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的社会关系
2. 法律关系的种类
1. 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
民事法律关系
刑事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2.按照法律关系主体是单方确定还 是双方确定
绝对 法律关系(例如物权法律关系)
相对 法律关系(例如债权法律关系)
3.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合法 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否适用法 律制裁
调整性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通常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
保护性法律关系(例如刑事法律关系)
3. 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与变动原因

考点 7: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考点 8:法律关系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 概述
( 1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 2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 3 )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2. 自然人
( 1 )民事权利能力
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②自然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2 )民事行为能力


3. 法人
(1)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成立时产生(同时产生),终止时消灭(同时消灭)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 来实现
考点 9:法律关系的客体(★)
1. 物
自然物
森林、土地
创造物
建筑物、机器、各类产品
2. 行为
作为
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
不作为
如竞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或执业活动
3. 人格利益
公民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
4. 智力成果
科学著作、文学艺术作品、专利、商标
考点 10: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事实(★)

考点 11: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看教材,2021新增
1.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2.2020 年 11 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3.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4.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 1 )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 2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 靠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 3 )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
( 4 )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 5 )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 6 )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 7 )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8 )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9 )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 10 )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 11 )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5. 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司法部。
6.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 总目标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应坚持以下 基本原则:
(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 3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4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 5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