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活动奖学金
活动奖学金的一些要求以及具体评分标准。仅作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各大学的要求为准。
编辑于2021-04-29 09:58:33西方经济学的第四章:完全竞争市场,这是自己整理的导图,一般是在考试复习时用。主要内容有企业收益、市场结构、利润最大化原则、完全竞争企业、短期均衡。
西方经济学是指产生并流行于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学范式,狭义指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范式,广义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范式。西方经济学与东方经济学是不同的经济学范式。西方经济学主要是范式概念,而不仅仅是地域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流行中国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也属于西方经济学。
初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科目——统计法规 统计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有关统计管理及统计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它在效力上低于统计法律,高于地方统计法规。它的制定必须以统计法律为依据,不能在内容上有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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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的第四章:完全竞争市场,这是自己整理的导图,一般是在考试复习时用。主要内容有企业收益、市场结构、利润最大化原则、完全竞争企业、短期均衡。
西方经济学是指产生并流行于西方国家的政治经济学范式,狭义指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范式,广义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范式。西方经济学与东方经济学是不同的经济学范式。西方经济学主要是范式概念,而不仅仅是地域概念。改革开放以来流行中国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也属于西方经济学。
初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科目——统计法规 统计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有关统计管理及统计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它在效力上低于统计法律,高于地方统计法规。它的制定必须以统计法律为依据,不能在内容上有抵触。
活动奖学金
社会活动总分(100)
二级指标分(70)
思想道德表现5分
政治理论学习5分
①凡校、院、班组织要求参加的政治学习、集体活动未经请假缺席者每次扣0.3分,请假缺席者每次扣0.1分。
②班上同学参与党小组讨论、党校、团校学习不加分;党校、团校未结业者扣0.2分。
③校院里要求班里一部分人去听报告时,每次加0.1分。(1分封顶)
④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加1分(不分在青马工程班担任何种职务均为此分)
⑤各类活动启动仪式每次加0.1.(0.5分封顶)
干部任职表现8分
各校级社团(协会)的会长加1.5分,副会长加1.2分,中心组其他成员加1.0分,普通会员不加分,校礼仪队队长加1.2分,各协会会长可根据各中心组成员的日常表现给予扣分 。(按学期加)。
社会实践活动及征文投稿10分
①班级社调小组成员加0.3分(按学期加),要求交的调查报告下载者扣0.3分。(团总支)
②按质按量按时交调查报告每篇加0.2分(团总支直接下发名单到各班,社调组委写报告同样加分),不按时交者不加分,获校级以上奖励者依次加0.8分(一等奖)、0.7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45分(优秀奖),获院级奖励者依次加0.45分(一等奖)、0.4分(二等奖)、0.35分(三等奖)、0.3分(优秀奖)(此项不累加)。获“优秀实践服务团队”成员加0.4分(省级),0.2分(校级),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加0.5分。
③参与暑期校级立项暑调活动3天以上加0.5分;参与本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寒暑假支教活动一天加0.15分,上限2分;参与校级派发的调查活动加0.1分;参与新生班级社调理论培训者加0.2分。
④校广播台播出一篇稿件者加0.25分(运动会期间广播稿不加分)。
⑤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15分。(1.5分封顶)
⑥在院网页或校网页上发表一篇文章者加0.15分 (0.45分封顶)。在校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者加0.35分,在校外刊物发表一篇文章者加0.5分。在中青网上发表文章每篇加0.15分,0.5分封顶。短评被校里发表每篇加0.2分, 1分封顶。
职业技能活动10分。(以5分为基础分)
①参加9月份全国数学建模竞赛者加0.5分,华中地区数学建模竞赛0.3分,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0.2分。参加蓝桥杯按参加华中地区数学建模竞赛加分(成功参赛奖也只加参赛分,未完成论文者不加分。多次参加可累加。)
②参加“挑战杯”大赛者加3分(国家级)、2(省级)、1(校级)、0.5(院级)。(多人合作按权重计分,可累加)
③参加数学竞赛者加2.0分(国家级决赛)、0.5分(10月预赛)。(必须按要求参加前期的培训)
④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者加0.2分。
⑤参加教师技能大赛和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奖者依次加3.0分(全国一等)、2.5分(全国二等)、2.0分(全国三等)、1.5分(省级一等)、1.2分(省级二等)、1.0分(省级三等)、校级奖加0.8分(一等奖)、0.7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5(优秀奖)、院级奖加0.5(院级一等)、0.4(院级二等)、0.35(院级三等)、0.3(院级优秀)。(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
⑥辩论队参加院级表演赛加0.2分,参加校级表演赛加0.3分;参加校辩论赛未获奖加0.4分,获奖的依次加0.8分(冠军)、0.7分(亚军)、0.6分(季军)、0.5分(优秀)(此项不累加);获最佳辩手称号加0.3分,最佳思辨辩手加0.25分,优秀辩手加0.2分,获院优秀辩手加0.1分。(辩手称号取最高加分,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可累加)
⑦参加院组织的普通话演讲比赛、英语演讲比赛未获奖者加0.1分,获院级奖者依次加0.5分、0.4分、0.3分、0.2分。校级依次加1分、0.8分、0.7分、0.6分。(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
⑧院级宣传工作方面的竞赛(如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绘画等)未获奖者加0.1分,获院级奖者依次加0.3分、0.25分、0.2分,校级依次加0.6分、0.5分、0.4。(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
⑨参加CAI课件制作大赛未获奖者加0.1分,获院级奖者依次加0.5分、0.4分、0.3分,校级依次加0.8分、0.7分、0.6分。(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
⑩参加校“达内杯”IT精英大赛加0.3分,参加省“达内杯”IT精英大赛加0.6分。(同类获奖取最高分)
⑪参加院模拟面试大赛未获奖者加0.1分,获院级奖依次加0.5(一等奖)、0.4(二等奖)、0.3(三等奖)、0.2(优秀奖)。
⑫“三字一画”、“三字一话”比赛,获院级奖依次加0.4分、0.3分、0.2分、0.1分,校级奖依次加0.8分、0.7分、0.6分、0.5分。
⑬参加基础加强班(或学习小组)每学期每人加0.3分,旷到一次扣0.05分,扣完为止。
⑭参加院社会实践调查知识竞赛:获院级奖一次加0.3(一等奖)、0.25(二等奖)、0.2(三等奖)、0.15(优秀奖)。
⑮参加“学雷锋”朗诵比赛:获院级奖者依次加0.5分、0.4分、0.3分、0.2分。校级依次加0.8分、0.7分、0.6分、0.5分。(同类获奖取最高加分)(团总支)
⑯参加“团史团情”知识竞赛未得奖者加0.1,获校级奖者一次加0.6分、0.55分、0.5分、0.4分。(团总支)
⑰参加校级征文比赛获院级奖依次加0.4分、0.3分、0.2分、0.1分,校级获奖依次加0.6分、0.5分、0.4分。
⑱参加校级朗诵比赛未获奖者加0.2分,获校级奖依次加0.6分、0.5分、0.4分。(外联部)
⑲其他比赛获国家级依次加2分、1.5分、1分,省级获奖依次加1分、0.8分、0.7分,校级获奖依次加0.6分、0.5分、0.4分、0.3分,院级获奖依次加0.4分、0.3分、0.2分、0.1分。
文体活动表现10分
①参加社团内部比赛获奖者按获奖等级加0.4分、0.3分、0.25分、0.2分。
②参加院组织的文体比赛者每次加0.15分,获奖者依次加0.5分、0.4分、0.35分、0.3分。
③代表院参加校大型演出者(非校艺术团员)加0.4分,获奖者依次加0.75分、0.6分、0.45分(一二·九大合唱不减半,其它集体奖减半)。获校十佳歌手加0.6分,校优秀歌手加0.5分,院十佳歌手加0.5分。(同时多项获奖取最高分,不累加)
④各队(如艺术团各队等,辩论队除外)代表学院参加校举行的活动按获奖情况及主力和非主力情况适当地另外加分,参加演出获一等奖加0.5分,二等奖加0.4分,三等奖加0.3,优秀奖加0.2分,参加但未得奖的各成员加0.1分,参加晚会等其他义演活动每次加0.2分,一次参加多场不累加,0.6分封顶,队长有权建议给队员加减分。(按学期加分)
⑤代表校或院参加省(市)级以上文艺比赛,获奖的依次相应加1.0分、0.8分、0.6分,集体奖减半。(文艺部)
⑥代表校参加省(市)级体育比赛者,每次加0.4分,获得名次者,按等级加1.4分、1.1分、0.8分。 (体育部)
⑦参加校运动会比赛未获奖者,个人项目每人加0.5分,集体项目每人加0.4分,破记录者加1.6分,没有破记录者依次(运动会取前八名)加1.2分、1.1分、1.0分、0.9分、0.85分、0.8分、0.75分、0.7分。团体比赛前八者依次加1.1分、1.0分、0.9分、0.8分、0.7分、0.6分、0.55分、0.5分(每个成员都加)。参加校运动会赛前训练,但是最终没有上场比赛者加0.3分。(运动会加分4分封顶)(体育部)
⑧代表院系参加比赛(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等),按获奖等级依次加1.2分(冠军)、1.0分(亚军)、0.8分(季军)、0.6分(第四名)、0.4分(第五至八名);未进八强者加0.3分。(每个成员都加)
⑨凡校、院要求统一参加的文体等活动不参加者每人次减0.5分。
⑩校、院组织的活动啦啦队员每次加0.05分。(1分封顶)
⑪参加院里活动,后勤服务者一次加0.1分。(1分封顶)
⑫参加院级组织的趣味运动会加0.2分(不论参与的项目多少)
⑬各类活动观众加0.1分
注:①在院级活动或校级活动中,非活动组织者的院干当啦啦队队员时,班上同样需记载,和其他同学加相同的分。
②以上各项参加比赛获奖了的只加获奖分,不加参赛分。
③所有文艺活动加分4分封顶,所有体育活动加分5分封顶。
宿舍文明建设情况10分
①校艺术节期间被评为“校文明寝室”或“校优秀新生寝室”或“校卫生寝室”的,寝室成员加0.5分(后勤部)
②院艺术周期间被评为“院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加0.3分(同时获院、校奖不累加)(后勤部)
③获“学风文明寝室”称号室员每人加0.3分。(学习部)
④校院日常卫生检查评出的优秀寝室加0.1分。被校、院评为“脏、乱、差”或“不合格”的寝室,室员扣0.2分。院与院之间组织的活动(如互查),加分情况和院日常检查的加分情况一致。(劳动保卫部)
⑤无故不参加卫生检查者每次扣0.4分(仅针对后勤委员)。(劳动保卫部)
其它突出事迹10分
①以一学年为一个时间段,义务献血者每次加0.3分,0.6分封顶。
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勇于揭发坏人坏事者,每次加0.2、0.4、0.6分(视情况定),1分封顶。(以校级或院级以上文件为依据)
③获校外荣誉称号者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2.0,1.6,1.4 ,1.2分.国家级乘以100%,省级奖乘以80%,市级乘以60%。(以校级以上文件为依据,如果没有设立奖项等级则按优秀奖计算)
④各班积极分子(含运动会积极分子)和各队(如艺术团各队、纠察队等)优秀队员加0.3分,优秀队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20%。
⑤获校级社团积极分子(或社团先进个人)等类似称号者加0.3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院监察委员会鉴定合格后给予加分)
⑥被评为校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加0.4分,校“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加0.6分。被评为校先进个人加0.5分,优秀团员加0.5分、优秀团干加0.7分,被评为校优秀学生会干部加0.7分,被各部评为优秀委员者每人加0.3分,运动会期间评出的最佳项目负责人(运动会先进工作者)加0.3分,同类获奖取最高分。获得市级称号的加1分。
班级机动分2分
基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