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1年法考:主观要件
适用于2021年法考刑法部分犯罪构成两阶层理论,这是主观阶层的主观要件。本人也是2021法考大军中的一员,在复习法考的同时梳理每个专题的知识框架有利于法学知识的融会贯通。让我们一起冲冲冲!一起过法考噢!
适用于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部分,家事法包括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这里整理了考试中经常会考到的几个知识点,由于收养法考的不多,因此框架中没有写。
适用于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部分复习使用。合同法和债法是民法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需要着重理解,梳理思维框架能更好的理解和记忆其中的逻辑。
适用于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部分。《民法》之侵权责任法的知识框架分享!本思维导图主要分为七大知识模块,依次为:概述、归责原则、构成要件、承担方式、抗辩事由、数人侵权、各类侵权责任。适用于法考考研复习!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宪法知识总结思维导图
刑法笔记之刑法总则知识架构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国际经济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反不正当竞争法
民诉17之二审
主观要件
故意犯罪(区分生活故意和行政违法故意)认识因素(明知)+意志因素(故犯)
主客观一致原则(客观决定主观原则)
行为人
行为
行为对象
一般要求要对危害结果有认识,例外也可以不认识,(客观的超过要素或客观处罚条件)(丢失枪支不报、滥用职权罪)
因果关系
故意的种类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可用当然解释)
(高位阶更严重)直接故意:明知+希望
(低位阶恶性不大)间接故意:明知(可能)+放任
概括的故意
主观:认识的危害对象范围不确定,可能数个客观:危害对象和结果的数量不确定,包括只会导致一个结果
导致一个结果,定一个罪导致数个结果,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择一的故意
主观上:认识的危害对象的范围是确定的,只有两个危害对象,并认识到只会危害一个对象导致一个结果客观:危害结果的数量是确定的,一般情况导致一个结果
只能导致 1️⃣个结果,但对另一个危害对象有危险,一个行为两个罪名,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导致两个结果,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罪过形式区分
直接(明知必然)故意和间接(明知可能)故意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加害措施➡️已经预见➡️轻信能避免➡️不想发生危害结果(采取避免措施)
间接故意:加害措施➡️已经预见➡️放任➡️对危害结果无所谓(没有采取避免措施)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 疏忽大意的过失:无法预见➡️应当预见➡️危害结果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 意外事件:(无法预见➡️没有预见➡️发生危害结果)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 不可抗力:(已经预见➡️无法抗拒➡️发生危害结果
事实认识错误
层层辨认
1⃣️(首先)客观阶层的危害行为
2⃣️主观阶层的主观认识
没有犯罪故意
有犯罪故意
同一犯罪构成内的认识错误和不同犯罪构成内间的认识错误(关键看侵害的法益客体是不是同一)
同一犯罪构成,具体认识错误。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的构成范围
不同犯罪构成间,抽象认识错误。跨越不同犯罪构成
同一犯罪构成内的对象错误与打击错误
类型
对象错误
打击错误
间接故意的案件
区分方法(两步走)
对实害对象持何种心理1⃣️
故意(包括间接故意)
对实害对象身份有无认识错误2⃣️
有:对象错误
没有:无任何事实认识错误(间接故意)
过失(意外事件):打击错误
不同现场案件
隔离犯
1⃣️A以为B住“211”室,实际是C,A寄毒酒到211室,C死
2⃣️A知道B住211室,给其寄毒药,快递员送错217室C,C喝了并死亡
3⃣️A知道B住211室,且知道B结婚了妻子C,寄毒药给B,B给C喝了,C死亡
教唆犯
A教唆B去杀C,给照片并提醒B不要杀错人,B果然杀错人。
早起理论缺陷
1用主观客观原因区分
2用结果发生时行为人心理来区分
3用欲害对象(预定目标)是否在现场来区分
判断主客观是否一致时,重点不在于行为人对欲害对象持何种心理,而是对实害对象及实害结果持何种心理
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
欲害对象(预定目标)的位置
打击错误,方法错误
观点展示♦️
法定符合说:侧重保护法益,严惩凶手
具体符合说:尊重案件事实,侧重保证人权
打击错误和对象错误的结合
打击错误与偶然防卫的结合
犯罪人的场合
防卫人的场合
因果关系错误
狭义的因果关系错误(在客观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结果的推迟发生(事前障碍)♦️多数说:多因一果,故意杀人既遂少数说:后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故意杀人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数罪并罚
前行为:故意杀人行为
后行为:抛尸行为
结果的提前实现
判断有无着手行为(对法益具有现实紧迫直接的危险)
🈶️
进一步判断有无着手故意,根据多数说(行为的故意说)判断,由此决定有无“着手” 少数说(结果的故意说)
🈶️:构成故意杀人既遂(安眠药案)
🈚️:构成故意杀人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
🈚️
构成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毒酒案)
不同犯罪构成内的错误
处理办法:进行两次三段论推理
考查角度:包容评价思维A与A+B可以包容评价为A
有没有认识到会发生危害结果
认识因素:有
想不想结果发生
意志因素:想
直接故意
意志因素:无所谓
间接故意
意志因素:不想
本来可以避免:过于自信的过失
本来也不可避免:不可抗力
认识因素:没有
应不应当认识结果发生
应当认识:疏忽大意的过失
无法认识: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