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法-消费税
这是一个关于税法-消费税的思维导图,包含税率、征收管理、消费税出口退税等。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于2023-11-22 23:35:33这是一篇关于业绩评价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绩效棱柱模型,平衡计分卡,经济增加值,财务业绩评价与非财务业绩评价、关键绩效指标法。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篇关于责任会计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内部转移价格,责任成本、成本中心。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篇关于全面预算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财务预算的编制,营业预算的编制,全面预算概述和编制的方法。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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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业绩评价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绩效棱柱模型,平衡计分卡,经济增加值,财务业绩评价与非财务业绩评价、关键绩效指标法。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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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特点
属于商品税,不涉及劳务
属于价内税
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消费税
营业收入就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入当期损益,与营业利润相关
计入税金及附加,影响成本和收入
单一环节征税,除了卷烟、超豪华小汽车
主要的征税环节
生产、加工、进口
增值税和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基是一致的,均为不含增值税的不含税收入,但是这个收入是包含消费税的
征消必征增,征增不一定征消
属于中央税,收入完全归属于中央
税目(15个消费品)
烟
概念
烟叶为原料生产加工而成
内容
卷烟
1标准箱卷烟=250标准条 1标准条=200支
甲类卷烟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
乙类卷烟
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
卷烟在出厂环节要区分甲类和乙类,出厂复合计征时,从价这块甲类和乙类税率不同
雪茄烟
烟丝
不征
烟叶
属于农产品
酒
啤酒、黄酒
举办的啤酒屋(酒吧)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也应当交消费税
果啤属于啤酒
葡萄酒
归类于其他酒
散装药酒也要缴纳消费税
不征
酒精
调味料酒
高档化妆品
不征
舞台戏剧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不属于用于日常消费
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鞭炮烟火
不征
体育场上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成品油
汽油、柴油、润滑油等
减压重油属于燃料油
橡胶填充油属于溶剂油
不征
原油
不涉及消费税,但涉及资源税
刚开采出来的油,是加工成汽油、润滑油等成品油的原料
绝缘油类产品
变压器油、导热类油
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免征
纯生物柴油
工业油料
小汽车
包含
乘用车
中轻型商务客车
10-23座
超豪华小汽车
零售价不含增值税价格在130万以上
用排量小于1.5L的乘用车底盘改装的车辆
属于乘用车,按乘用车交税
用排量大于1.5L的乘用车底盘或中轻型商务客车改装的车辆
属于中轻型商务客车,按中轻型商务客车交税
改装前底盘对应车辆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内,改装后车辆也应缴纳消费税。但是最终生产车辆不在应税消费品范畴内,则不需要代收代缴
不征
电动汽车
车身长度大于7米,且座位在10-23座的商用客车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摩托车
不征
气缸容量小于250毫升的小排量摩托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
高档手表
不含增值税销售价10000元以上
游艇
必须用于非谋利活动
富人购买自嗨的游艇
游艇为8-90米
不征
无动力艇和帆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
不征
竹制筷子、工艺木筷(雕镂而成的艺术品)
实木地板
素板也属于实木地板
电池
免征
无汞原电池
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锂原电池
锂离子蓄电池
太阳能电池
燃料电池
全钒液流电池
涂料
免征
施工状态下挥发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
征税环节和纳税人
大部分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征收
卷烟既在出厂环节征收消费税,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商卖给消费者,则不再征收消费。零售环节是零售商直接卖给消费者,如超市、小店等
超豪华小汽车也是双环节征收,生产环节和零售环节
金银铂钻只在零售环节纳税
一般进口都需要缴纳增值税与消费税,金银铂钻例外,进口环节不征消费税
税率
需要记忆的税率
卷烟批发环节
11%+0.005元/支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
10%
金银铂钻零售环节
5%
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不属于金银铂钻,应在生产环节纳税
其余金银首饰生产环节
10%
定额税率
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啤酒的包装物押金需要计入出厂价格来判断是甲类啤酒还是乙类啤酒,影响适用的税率,但不会直接影响税额的计算,因为是从量计征的
复合计税
卷烟
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
甲类烟(每标准条对外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70元)
56%+0.003元/支
乙类烟(每标准条对外不含增值税调拨价格<70元)
36%+0.003元/支
批发环节
11%+0.005元/支
批发环节不再分为甲类或乙类
白酒
20%+0.5元/斤
1吨=2000斤
注意
复合计征从价和从量的计价单位要保持一致,也就是元和万元
计税依据
换抵投的消费品,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均价,消费税为最高价
一般规定
从价计征
与增值税相同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
从量计征
只适用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应税消费品
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消费品
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消费品
收回数量
进口消费品
核定的进口数量
复合计征
适用卷烟+白酒
特殊规定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属于直销
门市部销售时,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而不是按照移送时的出厂价计算
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
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用于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
按照同类消费品的最高价计算消费税
仅限于换抵投
消费税按照最高价作为计税依据
增值税按照平均价作为计税依据
其他的视同销售增值税与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没区别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经销商)收取的品牌使用费
属于销售额一部分,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
生产环节卷烟计税价格的确定(税务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卷烟计税价格的核定价=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
实际价格与核定计税价格孰高确定
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往往是关联企业)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70%以上
暂不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往往是关联企业)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70%以上
一般情况
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50%-70%内核定
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
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的60%-70%内核定
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金银首饰销售额的确定
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
应划分清楚两项的销售额
无法划分清楚的
金银铂钻为零售环节纳税,其余金银首饰仍在生产环节纳税
在生产环节销售的
一律从高适用税率(10%)
在零售环节销售的
一律按照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5%)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其中最高税率全额征收消费税
按照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按照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确定计税依据
此时受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人
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全部价款(差额部分)确定计税依据
和增值税相同
包装物押金
成品油与啤酒黄酒一致
啤酒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
并且不计入判断甲类、乙类酒的包装物押金
征收管理
环节和纳税时间
对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销售环节纳税
对移送使用应税消费品在移送环节使用
自产自用
纳税地点
委托加工
受托方为个人
委托方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消费税
受托方不是个人
受托方代收代缴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在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范围内,经省财政厅税务同意,可以汇总申报缴纳
跨省的,一般在各自所在地分别缴纳
卷烟必须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
消费税出口退税
出口免税并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外贸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指的是生产环节已经免税,自然不涉及退税
自产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一般商贸企业(除去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应纳税额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生产环节仅有这种情况是不缴纳消费税的
不缴纳消费税,待生产出最终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用于其他方面
均纳税
情况
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是消费税应视同销售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计税依据计算公式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和增值税税基一致
复合税率
应纳税额=(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用于换、抵、投
与上述3种有区别,注意区分
计税依据
增值税
平均价
消费税
最高价
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小汽车赠送或赞助给赛车手适用,兼做商品广告,需按照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
视同销售时,优先按照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税(其中换抵投是最高价,其余是平均价),无同类消费品计税价格,再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将自产的高尔夫球用于产品质量检测
产品质量检测为生产环节的一道工序,不征消费税
消费税视同销售范围要比增值税广
只要应税消费品没有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一律缴纳消费税,但不一定缴纳增值税
视为生产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外购的非消费税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
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
要点
视为生产的企业主体不是工业企业
存在对应税消费品“非改是”、“低改高”的表现
正常批发零售流通环节加价出售不属于“视为生产”行为
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基为成本+加工费
概念
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不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形
税基为成本+利润,按自产销售缴纳消费税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
在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例外情况
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必须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最终委托加工生产出的产品不是消费税应税范围内,则不需要代收代缴消费税
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
委托方
补缴税款
已经销售的
按照销售额计税
未销售的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成本+加工费
受托方
缴纳罚款
处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的50%至3倍区间罚款
应纳税额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收回数量×定额税率
公式要点
材料成本=买价+运费
买价
凭票抵扣
购买价
计算抵扣
收购价-收购价×扣除率
运费
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运费,而不是外购材料产生的运费
外购材料运费是否计入成本要看合同是否注明包含提供材料的运费
取得专票
注明的金额
取得普票
金额+增值税
加工费
不仅包含加工费本身,同时包含代垫辅料费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依据
优先
按照受托方同类商品的销售价
后续
按上述组成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收回后的处理
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属于直接销售,不缴纳消费税
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
需要缴纳消费税,但准予抵扣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条件的已纳税额可以抵扣
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条件的,可按生产领用量计算并从应纳消费税中扣除已纳进口环节消费税
已纳税额的扣除
范围
外购
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
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高档化妆品
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外购已税鞭炮生产鞭炮焰火
外购已税杆头、杆身、握把生产高尔夫球杆
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
外购实木地板生产实木地板
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生产应税成品油
可以跨税目
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的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仅限于葡萄酒
委托加工
基本与外购一致,但葡萄酒不包括在内
外购、委托加工允许扣除的条件一般是
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品和最终形成的消费品属于同一大类
扣税方法
外购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即领用部分的买价或数量
仅包括买价,不含购进应税消费品发生的运费
直接对外销售
看是否加价
委托加工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已纳税款-期末库存已纳税款
计算逻辑与外购一致
直接对外销售
看是否加价
以烟丝为例
自产烟丝
对外销售
缴纳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卷烟
不纳税
外购、委托加工烟丝
对外销售
加价
纳税,已纳税额可以抵扣
不加价
不纳税
生产卷烟
外购、委托加工承担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不准扣除的情形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铂钻,不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批发环节的卷烟不得扣除生产、委托加工环节已纳的消费税
零售环节的超豪华小汽车不得扣除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
连续生产的意思必须是生产环节到生产环节,不能跨环节。此处生产环节是该消费品的计税环节,与实际所处环节略有出入
特殊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双环节
卷烟
生产环节+批发环节
生产环节
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消费税复合计征
定额
0.003元/支
比例
甲类卷烟
56%
乙类卷烟
36%
批发环节
批发环节-批发环节
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批发环节-零售环节
批发企业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也按这个征消费税
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消费税复合计征
定额
0.005元/支
比例
11%
纳税人应将卷烟与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分开核算,不能分开核算,一并征收消费税
兼营批发和零售的,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按照全部销售额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超豪华小汽车
生产企业-消费者
普通汽车
增值税+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
增值税+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直销也需要交两个环节的税,进口自用也一样
零售环节税率10%
生产企业-零售商
出厂环节消费税
普通汽车
增值税+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
增值税+消费税
零售商-消费者
零售环节消费税
普通汽车
增值税
此时没有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
增值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