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税法—增值税
这是一个关于税法—增值税的思维导图,包含征税范围、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等。
编辑于2023-11-22 23:40:30这是一篇关于业绩评价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绩效棱柱模型,平衡计分卡,经济增加值,财务业绩评价与非财务业绩评价、关键绩效指标法。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篇关于责任会计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内部转移价格,责任成本、成本中心。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是一篇关于全面预算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财务预算的编制,营业预算的编制,全面预算概述和编制的方法。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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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业绩评价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绩效棱柱模型,平衡计分卡,经济增加值,财务业绩评价与非财务业绩评价、关键绩效指标法。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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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全面预算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财务预算的编制,营业预算的编制,全面预算概述和编制的方法。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直击重点,可以作为学习笔记和复习资料,帮助大家系统地回顾和巩固所学知识,知识点系统且全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税
教材变化
财政补贴
与销售应税收入或者数量直接相关,计算缴纳增值税
填埋、焚烧等专业化处理
产生货物
货物归属委托方
受托方属于加工劳务,适用13%税率
货物归属于受托方
受托方属于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
未产生货物
受托方属于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
受托方将货物销售,适用货物销售税率
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以自己项目名义销售
未完工项目是老项目,该项目也可按照房产开发老项目按简易方法计税
5%征收率
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收购的二手车
减按0.5%
不适用销售旧货3%减按2%
销售机器设备
自产,同时提供安装
分别核算
安装可按甲供选择简易计税
外购,同时提供安装
分别核算
安装可按甲供选择简易计税
特点
带有转嫁性
能转嫁则能抵扣
不能转嫁,则进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应当计入成本
价外税
计税依据=成本+利润
区别于消费税计税依据
消费税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但是含消费税)=(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不计入当期损益,与企业利润无关
共享税
中央和地方各分50%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和铁路建设基金营改增增值税为中央收入
征税范围
四大条件
境内
服务或无形资产在境内
涉及不动产和自然资源使用则看所在地
征税范围
应税行为属于征税范围
范围
物
有形动产
电力
热力
气体
无形资产
6%税率
技术、商誉等各项权利
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属于转让无形资产,税率6%
不动产
建筑物
四种情况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
转让建筑物无限使用权
转让在建工程所有权
转让建筑物时一并转让土地
构筑物
行为
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职工给单位提供的不算
服务
交通运输
邮政
电信
建筑
金融
现代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
文化体育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一般规定
不征税范围
单位内部的经营活动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
非经营活动
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非保本收益
保本收益应正常纳税
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
转让时由资产管理人缴纳
存款利息
贷款利息正常纳税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资产重组中,将部分实物资产的所有风险和报酬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合并、分立、置换
非重组的正常纳税
应税行为完全发生在境外的
物品看使用地
服务看发生地
不动产看所在地
与销售收入或数量无关的财政补贴
相关征税,因为影响售价
企业所得税上特定用途的一并计入不征税收入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
本质上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相当于抵押
承租方的租金相当于贷款服务
药品生产企业资产的创新药,一开始正常计税,后续免费提供的相同创新药不征税
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按什么征
出租车公司向司机收取的管理费
陆路运输服务
车+司机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交通运输
承租、湿租、期租、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
运输工具+人
光租、干租
租赁服务
仅运输工具
出租建筑用的设备
设备+人
建筑服务
设备
租赁服务
出租酒店会议室
场地+人
会议展览服务
场地
不动产租赁
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服务的逾期票证收入
航空运输服务
运输工具仓位承包、互换业务
交通运输
转让因同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和重大资产重组,而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
金融商品转让
卫星电视信号转接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固定电话、宽带、水电的安装费、扩容费、开户费
安装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直租按照租赁服务
贷款服务
宾馆、度假村提供会议场地和配套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
不动产经营租赁
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
咨询服务
为客户办理退票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
其他现代服务
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提供维护保养
卖机器13%,安装9%或简易3%,维护保养6%
其他现代服务
有形动产修理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建筑物、构筑物修补、养护、改善
属于建筑服务中的修缮服务
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游船
文化体育服务
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
经纪代理服务
现场制作食品直接销售
餐饮服务
提供植物养护
其他生活服务
通过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交易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
转让无形资产
填埋、焚烧等专业化处理
产生货物
货物归属委托方
受托方属于加工劳务,适用13%税率
货物归属于受托方
受托方属于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
未产生货物
受托方属于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
受托方将货物销售,适用货物销售税率
港口码头服务、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仓储
物流辅助服务
特殊规定
特殊项目
罚没物品
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财政
不征税
仍作为正常商品可以销售
征税
预付卡(多用途卡、单用途卡)
售卡方接受持卡人充值资金
不缴纳增值税
可开普票,不得开专票
售卡方发行或销售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等
征收增值税
购买方持卡消费
销售方应正常缴纳增值税,此时不得向持卡人开局增值税发票
补充
购物卡给员工
职工福利费
购物卡给客户
业务招待费
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
代销货物
委托方与受托方均需要计提销项税额
委托方按照受托方的销售清单计提销项
委托方
计税收入不得扣除支付给受托方的手续费
纳税义务时间
收到代销清单
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
开票
当天
收到部分货款
收到货款当天
未收到货款未开具发票
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
受托方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允许抵扣
进项和销项的产生时间可能不同
多个机构但处于同一核算主体下,企业内部跨县市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内外部活动
自产货物用于赠送,会计上不确认收入,但是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均应当视同销售
外购货物用于
用在内部进项不可抵扣
投资
分配给投资者
无偿赠送
无偿销售除动产之外的应税项目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无偿销售动产,不论是否公益,都要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不能是劳务
容易出陷阱
税务处理
一般情况
依据主业统一核算
销售货物为主,按照13%税率
其余按照销售服务
特殊情况
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
自产,同时提供安装
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销售机器设备
自产,同时提供安装
分别核算
安装可按甲供选择简易计税
外购,同时提供安装
分别核算
安装可按甲供选择简易计税
判断标准可以以是否为同一个客户为指标
对外
对外提供应税行为
而不是单位内部发生的
有偿
应税行为是有偿的且具有经营性的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
一般情况
一般纳税人
登记
销售额的确定
包括
只有三项,其他的一律不选
纳税申报销售额
稽查查补销售额
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计入查补税款的当月,而不是税款所属期
销售额有扣除项目的,按照扣除前的销售额确定
偶然发生的转让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不计入
不得登记的情形
其他个人
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非企业性单位
登记时间
满足500万当月所属期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
生效之日
当月或次月
小规模纳税人
特殊情况
资管产品
管理人为纳税人
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的
看名义和承担风险的主体是谁
扣缴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劳务代扣代缴税率10%
是谁
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
代理人
购买方
扣缴义务
进口货物
海关代扣代缴增值税,购买方凭海关专用缴款书进项抵扣
进口服务
境内支付方代扣代缴增值税,凭所在地税务机关完税凭证作为进项抵扣
税率和征收率
税率
13%
货物
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
矿资源开采适用13%税率
9%
特殊货物
面粉、粮食、食用油、食用盐
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淀粉、麦芽、工业盐适用13%
自来水、天然气、暖气、居民用煤炭
图书报纸
饲料农药、化肥
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巴氏杀菌乳、灭菌乳
调制乳、麦芽、复合胶、人发适用13%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已有内容)
空白的音像制品适用13%
二甲醚
杀虫灯、黏虫板
农用、畜牧用设备
农机整机
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不动产相关
包括土地使用权
服务
交通、邮政、基础电信、建筑
6%
服务
增值电信
金融
现代
生活服务
无形资产
销售自产的软件产品适用13%税率
除土地使用权以外
补充耕地指标
0%
出口特定货物
出口特定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这个是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出口服务,适用0税率。如果是境外单位个人向境内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在征税范围内,注意区分
研发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设计服务
广播影视的制作与发行
不包括播映服务,该适用免税
高新技术相关服务
跨境程租
出租方适用零税率
跨境期租、湿租
境内向境内提供,承租方向境外提供
承租方适用零税率
境内向境外提供
出租方适用零税率
跨境无运输工具承运
实际承运人适用零税率
出口零税率与出口免税
出口零税率
销项为0,进项税额可抵可退
出口免税
出口收入免税,对应进项不可抵扣也不可退税
征收率
5%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前
不动产老项目销售与租赁
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
以该时间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简易计税
转让老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计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减按1.5%
人力资源服务
实务中劳务派遣公司均选择差额征税,征收率5%,劳务费可开具专票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
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不得开具专票,但是可以开具普票
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照简易计税
一般纳税人
全额计税
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收入全额➗(1+6%)×6%-进项税额
差额计税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收入全额-工资-社保)➗(1+5%)×5%
小规模纳税人
全额计税
收入全额➗(1+3%)×3%
差额计税
(收入全额-工资-社保)➗(1+5%)×5%
收入全额,包含人员的工资、社保等,以及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
通行费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按照简易计税
高速为3%
3%
除5%以外的选择简易计税的应税行为
物业管理服务纳税人
仅适用物业管理服务。不动产租赁时收取的自来水费,全额缴纳。
收取的自来水费,扣除实际支付的自来水费,差额简易计税
非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
研发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
一般纳税人提供教育辅助服务
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
一般纳税人自来水厂选择简易计税
3%减按2%
差额1%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营业外收入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固定资产(属于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
购进物品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
未放弃免税
订立合同时要事先说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只能开普票给下家
放弃免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给下家既可以开专票也可以开普票
已抵扣进项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其他物品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3%)×13%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销售他人使用过的物品
旧货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不能放弃免税
0.5%
二手车经销商销售收购的二手车
减按0.5%
不适用销售旧货3%减按2%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得抵扣),购买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
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可变更
特殊货物(摘取部分)
可以选择
自产的自来水
销售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必须选择
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特殊服务(摘取部分)
特点有人工占比较大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有关动漫服务
电影放映
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化体育
建筑服务
清包工
只提供劳务
甲供工程
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以及劳务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人力资源外包
劳务派遣选择差额计税的
销售机器设备提供安装,分别核算,安装可按甲供简易计税
不动产
销售或出租老不动产
房地产老项目
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以自己项目名义销售
未完工项目是老项目,该项目也可按照房产开发老项目按简易方法计税
5%征收率
选择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对应进项不能抵扣,但可以开具有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者旧货3%减按2%的情况
发票管理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
劳保专用的衣服鞋帽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免税货物
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
特殊要求
保险机构代扣代缴的车船税,应在备注栏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
提供建筑服务,应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和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应在货物劳务名称中写明不动产名称、房屋权证书号,单位栏写明面积单位,备注栏写明不动产地址
出租不动产,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详细地址
偷税与骗取出口退税
下列情形之一,无论是否有实际交易,专用发票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购货方抵扣进项或申请出口退税,均按照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实际交易的不符
取得发票为销售方所在地之外的地区
其他证据表明购货方明知取得的发票是销售方非法取得的
异常凭证的管理
列入异常凭证的范围
丢失、被盗的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专用发票
非正常户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
即使是非正常户,但是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不列入异常凭证
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情形
如成品油生产企业变名虚开,生产成品油,但是开具化工产品发票
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
生产企业生产材料或销售产品严重不符
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或进行纳税申报但规避税务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与非正常户相区分,不仅包括未申报和未缴款的发票,还包括存续经营期间所对应属期开具的专票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纳税人开具的专票列入异常凭证
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票进项税额的70%及以上
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已超过5万元
异常凭证的处理
尚未抵扣的,不允许抵扣
已经抵扣的,另有规定外,一律进项转出
另有规定
A级纳税人可以先提出核实申请
10个工作日
其余信用等级的纳税人也可以提出核实申请,但必须先进项转出
没有10个工作日的限制
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办理出口退税
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上一道消费税不得抵扣,已抵扣的应冲减当期可抵扣的消费税,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
丢失发票的处理
纳税人同时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其中一联
可凭另外一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或抵扣凭证
其他管理要求
经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
新办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发票
善意取得的虚开发票
增值税处理
能够重新取得的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不能重新取得的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已经抵扣的应追缴税款,但不以偷税论处
所得税处理
能够重新换开合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
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不能重新换开合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
提供真实性的证明资料
允许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征收管理
出题概率不高,主要是纳税义务时间、一般纳税人登记
纳税期限
金融机构一定按季纳税
包括财务公司
保险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
汇总纳税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
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经审批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的
行业仅限于
航空运输业
邮政企业
铁路运输企业
分支机构
按月预缴,不得抵扣进项
邮政分支
预缴税额=(销售额+预订款)×预征率
铁路运输分支
预缴税额=(销售额-铁路建设基金)×预征率
航空运输分支
预缴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销售额不包括偶然发生的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行为
连续12个月未超过500万,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标准的事业单位,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销项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
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未办理
税收优惠
题中出现的重点记一下即可
免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外购的农产品不免税
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在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古旧图书、避孕药品和用具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外国政府机构无偿援助的进口物品和设备
外国企业不行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人民政府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外购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服务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
个人转让著作权
不包括企事业单位
个人销售部自建自用住房
个人销售购买的自用住房,不一定免税
注意2年和北上广这两个点
特定的利息收入
贷款利息正常纳税
存款利息收入
国债和地方债
统借统还
发生在集团内部借贷
利率不高于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或债券票面利率
钱必须先从银行中借出
自有资金在集团内无偿借贷已取消免税政策
统借统还增值税免征业务中,子公司发生的利息支出应作为财务费用,需要取得集团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然企业所得税会面临调整(未取得合法凭证)
利息支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金融机构间的同业拆借利息收入
贴现业务正常纳税
转贴现上一道已正常纳税,下一道可免税
社保有关基金的利息收入
目的是为鼓励社保升值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利息收入
特定的金融商品转让
如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转让上市公司股票
单位转
交税
个人转
免税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票
不征税
将国有农用地出租或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增值税免征
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半
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即征即退
对纳税人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增值税税负=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
适用范围
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
包括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对外销售
提供管道运输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税负超过3%部分即征即退
安置残疾人
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人数×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扣减增值税
退役士兵、重点群体
双创政策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3年内,扣减增值税、城建税、两个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
招用是每人每年90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建税、两个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政策
45万以下
自2019年起,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因在季度中间成立或注销导致当期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的,当期销售额未超过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其他规定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减免税
出口免(抵)退
税收政策
既免又退
必须是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生产企业
出口自产货物
视同出口货物
相当于视同自产,比如委托加工
外购货物视同资产
应同时符合
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适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资产货物的单位或个人
修理修配劳务
外贸企业
出口购买的货物
外贸企业无自产货物,全部用于出口
服务、无形资产企业
适用0税率的服务(具体见右侧零税率)、无形资产(特许权、商标等)
只免不退
零税率之外的货物、劳务
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收派、保险服务
跟境内有关的不免不退
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进口时保税,出口时免税不退税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
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
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可以只免不退
跨境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承运人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的成品油、通行费,进项可以从销项中抵扣
满足条件
通行费应与承运人委托实际承运人的运输服务相关
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规定
不免不退
出口国家明确取消出口退税、限制出口特殊区域的货物劳务
企业有出口违规行为
未从事实质性出口业务
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劳务
实际离岸价(FOB)
进料加工复出口/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加工复出口
实际离岸价(FOB)-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金额
实际离岸价-免税部分成本
外贸企业
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货物
中标机电产品(外贸+生产)
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购进发票或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金额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设备
发票或海关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固定资产净值率
跨境应税行为
实际收入
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
退税额的计算
进项转出、应纳税额、名义退税、相互比较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进项转出额)-留抵税额
应纳税额必须是负的,负的才会有退税
进项转出实际为进项税额部分的征退差
进项转出额(也称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耗用的报税进口料件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递减额=耗用的报税进口料件金额×(征税率-退税率)
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如果没有则为0
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
只有征税率高于退税率,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计算名义退税额(参照数)
名义退税额=(FOB-耗用的报税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
计算应退税额
原则
名义退税额和应纳税额孰低原则
名义退税额大于应纳税额
应退税额=应纳税额
名义退税额大于应纳税额部分(该部分称为当期免抵税额)应当缴纳城建税及两个教育附加
因为税法认为的退税额大于实际企业计算的退税额,税法认为这是企业少交销项税额导致的
应纳税额大于名义退税额
应退税额=名义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为0
应纳税额大于名义退税额的部分可以继续留至下期抵减
实际上就是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小结
免
出口销项为0,相当于免
抵
出口进项在退税率之内可抵
退
出口进项抵不完的部分退,该部分要与参照数相比较
生产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实行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实行免退税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与出口退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
若不能分别核算
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中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当月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免退税
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免税,进项发票办理退税,征退差进产品成本
若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出口价偏高,有权核定出口价,核定的出口价低于外贸企业购进价格的,低于部分对应的进项不予退税,转入成本
应退税额的计算
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票或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票或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有征退差,差额进成本
出口服务、无形资产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票或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注明的金额×适用税率
无征退差
外贸企业购进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
退税率为简易办法征收率
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
退税率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若取得增值税专票,退税率为专票上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确定
外贸企业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适用免抵退税
视同自产货物
外购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适用免退税办法
受托代理出口货物的外贸企业,要视委托方的情况适用免退税或者免抵退税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退税额的计算同外贸企业的免退税
外国驻华使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的货物和劳务退税
必须是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生活办公用品或服务
货物单张发票超过800元
服务单张发票超过300元
每人每年申报的退税销售金额在18万以内
免税货物或服务不适用退税政策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条件
旅客本人
退税商店购买
符合退税条件
同一境外旅客在同一家退税商店同一日购买的退税货物达到500元人民币
同人同日同店超500元
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离境日距购买日不超过90天
个人物品
退税率
计算公式
应退增值税=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征税范围
进口的货物
用于贸易
进口的物品
自用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商品
不包括(缴纳行邮税)
个人物品
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商品
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
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适用于个人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平台购买进口货物
代理进口货物时,纳税人为海关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
可以是委托方,也可以是受托方
实际工作中一般由委托方承担
税率
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一律适用税率(13%或9%)
进口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关税税率暂设为0
限值内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人民币5000元
以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运费、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6000以内
应纳税额
进口货物
海关代征
海关仅对进口的货物和物品征税,对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进口不负责代征,由境内购买方代扣代缴
海关开票
非应税消费品
进口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到岸价格)=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等(结合第七章)
应税消费品
进口应纳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进口劳务、服务等
支付方代扣代缴
税务局开票
应扣缴税额=接收方支付价款÷(1+税率)×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与进口环节从价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相同,均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
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抵扣的凭证时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进口环节按照组价公式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在进口环节不能抵扣任何境外税款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时间
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地点
报关地海关
纳税期限
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
销项税额
销售额的构成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
一般默认视为含税价
包括
手续费
补贴基金
返还利润
奖励费
违约金
包装费
延期付款利息
优质费
代收代垫款项
不包括
代垫费用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费用
承运部门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代收费用
受托加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
以委托方名义开具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销售货物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而收取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销售额如果不是以人民币计算,则应按照当天或当月1号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销售货物
折扣方式
商业折扣
折扣销售,先打折再卖
折后
折扣需要在发票金额栏体现,备注栏体现不行
现金折扣
销售折扣,先卖再打折
折前
打折费用进入财务费用
实物折扣(买一送一)
折前+赠品(视同销售)
销售折让(售后有质量问题)
边卖边打折,或者先卖后打折(一般为质量问题)
折后
以旧换新
一般货物
全额计税
金银首饰
差额计税
以物易物
同时计提销项和进项
比如运输仓位互换
还本销售
销售额就是还本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价
包装物押金
需要并入商品销售额的押金,一般默认视为含税价
一般货物+啤酒+黄酒
逾期(合同规定期限)时纳税
从其他应付款转为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酒类产品
收到时纳税
视同销售
要并入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的判定
有售价的
同类产品平均价
无售价的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自产货物为生产成本,外购为外购成本
非应税消费品
成本×(1+成本利润率)
应税消费品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利润率若考试未提供,则按10%计算
销售服务
全额计征
一般服务
特殊服务(做题时碰到的)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差额计征
除建筑服务外,计算的均为销项税额
项目
金融商品转让
销项差额计算
销项税额=(卖出价-买入价)÷1.06×0.06
买入价的规定
无偿转让
转让方以买入价作为卖出价
第二次转让正常计算卖出价与买入价
限售股解禁并转让
买入价与实际成本孰高原则,确定买入价
限售股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股份滋生的送转股,以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IPO价)作为买入价
卖出价小于买入价的负差,可以在下次金融商品转让的卖出价中抵,但不得结转下年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
金融企业发放贷款
应收未收利息
结息之日起90天内
正常缴纳增值税
结息之日起90天后
暂不缴纳,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
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专票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直租)
视为租赁合同,要注意税率的区别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承租方的还本付息)-(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为融资租赁公司为购买租出设备发生的筹资费用
购买的设备可以抵扣进项,因此销项税额计算中差额不存在设备成本
融资性售后回租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承租方的付息,不含本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仍是承租方,资产抵押在出租方,出租方要向承租方收取利息,因此收取款项中不含本金
支付的银行利息债券利息相当于出租方当时买承租方资产的钱也是借款或发行债券筹集来的
购买承租方资产的本金,不得开具专票,但可以开具普票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机票代理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航空公司的结算款或费用
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相关代收转付的价款
客运场站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
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旅游服务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购买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等
向购买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建筑服务
适用简易计税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
房地产开发商销售自行开发的项目(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土地价款
征地费用、拆迁补偿费、土地前期开发费、土地出让收益
实务中一般仅有土地出让金和拆迁补偿费
房地产公司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土地价款由项目公司扣除的条件,须同时满足
房地产公司、项目公司、政府部门签订三方变更协议,将土地受让人变为项目公司
土地用途、规划、土地价款总额保持不变
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产开发企业持有
转让不动产(二手房)
若纳税人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以另提供证明契税计税依据的完税凭证
若提供契税完税凭证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销售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05✖0.05
2016年4月30日后取得
销售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0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0.05
小口诀
金融商品买卖差,经纪政府和事业 融资租赁要辨析,扣除税率皆有异 航运代票建设费,客运场站付运费 旅游不算食住行、签证门票接团费 建筑简易扣分包,房开政府土地价 人力外包和派遣,可扣工薪和保险
注:建筑企业与房产企业的区别
建筑企业
简易计税
差额计征
一般计税
全额计征
房产企业
简易计税
全额计征
一般计税
差额计征
两者刚好相反
扣除凭证的要求
支付给境内的款项
发票
支付给境外的款项
签收单据
有疑议的要求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证明
缴纳的税款
完税凭证
扣除的政府性基金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
财政票据
实行差额计征,必须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建筑服务
劳务派遣
物业服务公司收取自来水费
安全保护服务
开票要求
差额计税,全额开票(票指专票+普票)
计算增值税按照差额后销售额确定,但是开给购买方的发票是差额前的金额,销方差额纳税,购方全额抵扣
建筑服务扣除分包款
房产开发企业扣除土地价款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自来水费
客运场站服务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简易计税
融资租赁中的直租和售后回租
航空运输的机票代理服务
差额计税,不能全额开票(票指专票)
三种开票方法
全额开具普票,不使用差额开票功能
通过差额开票功能开具专票
发票备注栏注明“差额征税”字样
不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差额通过正常开票功能开具专票,扣除的款项开具普票
项目
经济代理服务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专票
代付款应由收款单位开票
旅游服务
向购买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额、费用,不得开专票,但可开普票
代付款由收款方开具
劳务派遣、安保、人力资源外包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不得开专票,但可开普票
教育部考试中心支付境外的考试费,不得开专票但可开普票
签证代理服务
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专票,但可开普票
代理进口免征增值税货物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专票但可开普票
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费用
金融商品转让
不得开专票
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
有形动产本金部分不得开专票,但可以开普票
所有权未转移,如果开具会造成重复抵扣
销售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简易计税
销项税额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直接收款方式
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货款或索取销售凭证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
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优先
计算时按照合同约定收款金额计算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不能根据实际收款金额或实际开票金额计算
货物发出日期
无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预收货款
货物发出当天
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轮船、飞机等)
收到货款
合同约定收款日
委托代销(货物仍在自己手里)
收到代销清单
或收到货款
未收到货款及代销清单
发出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代销或视同销售行为(货物交付出去)
货物移送当天
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
收到预收款当天
金融商品转让
所有权转移当天
视同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服务完成当天
权属变更当天
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票
海关专用缴款书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税务局代开的完税凭证
代扣代缴产生
特定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道路通行费、2019年4月起购买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飞机、铁路、公路)
跨境旅客运输不能抵扣销项
计算抵扣
农产品
粗加工后用于销售或服务
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专票
以票面不含税金额(票面上是3%征收率)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
如果取得1%征收率专票,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只能凭票抵扣
进项税额=票面不含税金额×0.09
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进项税额=发票上的购买价款×0.09
深加工后用于销售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
账面成本=购买价款-购买价款✖扣除率
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烟叶产品进项抵扣
进项税额抵扣=买价×扣除率
买价=收购价+实际补贴+收购价×(1+10%)×20%
收购价+实际补贴+烟叶税
收购价×(1+10%)×20%
实质为烟叶税
10%为烟叶税计算时的价外补贴,与上面的不同
20%是烟叶税税率
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享受免税)购进粮食和大豆,仍可以通过取得的专票抵扣销项
国内旅客运输
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必须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飞机:(票价+燃油附加费)÷1.09×0.09
铁路:票面金额÷1.09×0.09
公路水路:票面金额÷1.03×0.03
出租车客票抵扣必须注明旅客信息
桥、闸通行费
票面金额÷1.05×0.05
如果取得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无法通过凭票抵扣和计算抵扣
核定扣除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液体乳、乳制品、酒精、植物油
只要购进农产品就核定,不管用途
投入产出法
成本法
参照法
乳、酒、油生产企业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
进项=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9%)×9%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但不构成实体货物
进项=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扣除率)×扣除率
扣除率与最终货物税率一致
不可抵扣
购进用于特定用途
项目
简易计税项目
非应税项目
公司周年庆典属于生产经营的重要活动
免税项目
为加工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从国内购买的材料
适用免税政策,进项不能抵扣
为加工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从国内购买的材料
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对应进项可以抵扣
集体福利
个人消费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行无形资产除外)、不动产兼用于上述项目及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
购进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如特许经营权),无论什么用途,均可以全额抵扣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进项税额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部分
适用于材料,不适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用于不能抵扣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销售额计算时均采用不含税金额
当期用于不能抵扣项目销售额
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
有差额的
公式中销售额=转让收入(含税)-应纳税额-扣除项目(如转让不动产的购置原价)
免税项目销售额
全部销售额
存在折扣且发票上已注明
分母销售额为折扣后的
非正常损失购进的进项
非正常损失概念
管理不善导致
违反法律导致
不可抵扣货物、不动产、固定资产等对应的其他进项也不能抵扣
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相关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特殊服务
贷款服务发生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咨询费等
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保险服务
实物赔付
机动车辆保险为例
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方购进修理劳务
可抵扣
现金赔付
机动车辆保险为例
将本应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车辆修理劳务方
不可抵扣
不可抵扣的资产用途发生转变,变为可抵扣,应当在改变用途的次月抵扣进项
可抵扣变为不可抵扣,应在当月做进项转出处理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对于纳税人而言,进项税额转出是按月进行的,但由于年度内取得进项的不均衡性,有可能造成按月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与按年度计算的进项税转出产生差异,主管税务机关可在年度终了对纳税人进项转出计算公式进行清算,并对相关差异做出调整
进项税额转出
凭票抵扣
转出额=不含税金额×税率(征收率)
发票上的税额
计算抵扣
转出额=账面成本➗(1-扣除率)✖扣除率
也就是购买价✖扣除率
不动产进项转出
转出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
平销返利
供货商平价销售给商家,供货商根据商家销售情况给商家返利
转出额=当期取得的返还金额➗(1+所购货物适用的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税率
商家拿到返利,要给供货商开票
开具普票
供货商不能冲销项,商家要把返利做进项税额转出
开具红字专票
供货商根据红字专票冲减销项,商家根据红字专票做进项转出
计算题的两种情况
购入当期发生的不予抵扣的情形
直接不抵扣
应当先将计入进项税额,然后再转出,税金计入成本,以体现整套不予抵扣的流程
前期购入的已经抵扣过的,之后发生不得抵扣的,应作进项转出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存货不作进项转出处理,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加计抵减
一般纳税人
适用纳税人
邮政、电信、现代、生活
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四项服务销售总额占全部销售比例超过50%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
前一年的销售额计算占比
若前一年销售额均为0,以首次产生销售额起3个月进行判断
实际未经营1年的,按实际销售额计算占比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
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进行判断
条件不满足,本年就无法享受,次年根据上年的情况进行判断
若前3个月销售额均为0,以首次产生销售额起3个月进行判断
自登记一般纳税人之日起开始享受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后,当年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根据上一年度情况判断是否适用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例超过50%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
前一年的销售额计算占比
若前一年销售额均为0,以首次产生销售额起3个月进行判断
实际未经营1年的,按实际销售额计算占比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
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进行判断
条件不满足,本年就无法享受,次年根据上年的情况进行判断
若前3个月销售额均为0,以首次产生销售额起3个月进行判断
自登记一般纳税人之日起开始享受
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和纳税评估销售额、差额后销售额、总分机构合计销售额
其他规定
可计提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在确定适用当期一并计提
不得抵扣的进项,不得加计
当期进项转出,应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对应进项不得加计
兼营出口、跨境应税服务及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如果无法划分,应当按照内外销比例进行分摊,计算境内的进项进行加计抵减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或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加计抵减部分要计入其他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其他收益 银行存款
有征、退税率之差加计抵减额的计算
出口货物征收率与退税率不一致,征收率大于退税率
五步
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征、退税率之差要做进项转出,转出额直接计入货物劳务成本
转出额=当期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征收率-退税率)
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转出额
根据内外销销售额占比,将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划分出可以加计抵减的部分
即剔除出口货物部分进项税额
计算当期加计抵减的金额
计算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上期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调减额
计算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抵减的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而不是销项税额,也不能抵减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执行到期
政策到期,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业务调整不再符合加计抵减条件,不能再计提,但是剩余未用完的加计抵减额可以继续使用
销项税额不足进项税额抵扣的处理
结转下期抵扣
增量留抵退税
行业
2019年4月起适用所有行业
2019年6月起适用先进制造业
2021年4月起扩大至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
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上述行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
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算
条件
所有行业
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等于50万
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B级
连续3年未发生骗取退税虚开情况
连续3年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及以上
2019年4月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
先进制造业
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
纳税信用等级A级或B级
连续3年未发生骗取退税虚开情况
连续3年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及以上
2019年4月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
增量留抵税额
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2019年3月底期末留抵税额视为0
计算公式
所有行业
当期允许退还的金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部分先进制造业
当期允许退还的金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
先办理免抵退税,再办理留抵退税
特殊业务
销售不动产
非房地产企业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非自建
选择简易计税
属地、机构均差价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1.05×0.05
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5%)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1.05×0.05
选择一般计税
属地预缴差价,机构申报全价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1.05×0.05
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9%)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费用÷1.09×0.0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自建
选择简易计税
属地、机构均全价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5×0.05
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5%)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5×0.05
选择一般计税
属地、机构均全价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5×0.05
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9%)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费用÷1.09×0.0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
非自建
应用一般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1.05×0.05
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9%)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费用÷1.09×0.0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自建
应用一般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5×0.05
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9%)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费用÷1.09×0.09-进项税额-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
非自建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1.05×0.05
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1.05×0.05-预缴税款
自建
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5×0.05
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5×0.05-预缴税款
若销售额在季30万或月10万以下,也可以享受免税,差额政策按差额后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
房地产企业
一般纳税人
适用一般计税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09
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的房产面积➗可供销售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可供销售建筑面积不包括未单独作价结算的公共配套设施
如果土地是通过二级市场获取(如司法拍卖,从其他单位购买),则确认进项税额
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征地费用
拆迁补偿费
土地前期开发费
土地出让收益
针对政府而言的收益
选择简易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老项目
开发老项目
2016年4月30日前开发
根据施工许可证判断
应纳税额=销售额÷1.05×0.05
小规模纳税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产项目
5%征收率征收
预收款方式销售(房地产企业唯一需要预缴的情形)
收到预收款时按3%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0.03
小规模纳税人
预缴税款=预收款➗(1+5%)✖0.03
范围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产项目
以接盘形式购入未完工地块自行开发后销售
壹江城为例
进项税额无法划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部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部分的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此时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而不是销售额
个人(其他个人)
不预缴,一律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非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缴纳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1.05×0.05
住房
不足2年
5%征收率全额缴纳
应纳税额=全额÷1.05×0.05
2年及以上
免征
北上广深的非普通住房
应纳税额=差额÷1.05×0.05
个人所得税扣除房产原值包含取得房屋时支付的增值税
转租房屋,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和增值税,在计算转租所得时可以扣除
转让取得的不动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扣除购置原价,应当取得税务合法凭证或法院文书
不动产租赁
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
选择简易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05×0.05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5×0.05-预缴税额
选择一般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09×0.03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9×0.09-进项税额-预缴税额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
适用一般计税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09×0.03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9×0.09-进项税额-预缴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05×0.05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5×0.05-预缴税额
个体户
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05×0.015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5×0.015-预缴税额
非住房
不动产所在地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05×0.05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5×0.05-预缴税额
其他个人
住房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5×0.015
非住房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5×0.05
个体户和其他个人均享受出租住房减按1.5%缴税优惠,但区别在于个体户需要预缴,其他个人不需要预缴
公路经营企业一般纳税人
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选择简易计税
3%征收率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或者直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021年10月开始执行
预缴税款=租金收入÷1.05×0.015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05×0.015-预缴税额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和清包工
简易计税
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均为差额
项目所在地
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03×0.03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03×0.03-预缴税额
其他项目
老项目
简易计税
项目所在地
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03×0.03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03×0.03-预缴税额
一般计税
项目所在地差额,机构所在地全额
项目所在地
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09×0.02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9×0.09-进项税额-预缴税额
新项目
一般计税
项目所在地差额,机构所在地全额
项目所在地
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09×0.02
机构所在地
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9×0.09-进项税额-预缴税额
扣除分包款,应取得合法有效凭证
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营业税发票
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和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预缴税款时应提供分包发包的资料
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
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
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三方协议的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单位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该其他单位结算工程款,应由该其他单位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签订合同的建筑企业无关。发包方根据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开具发票进行进项抵扣
建筑合同流不一致没关系,注重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人
简易计税方法
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都不可以抵扣进项
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减按2%除外
适用条件
一般纳税人
税法明确规定必须选择、可以适用
小规模纳税人
必须适用
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
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式计算的是销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式计算的是应纳税额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资管产品范围
资金信托
基金
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计划
纳税人
资产管理人
银行
信托公司
证券期货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养老保险公司
计税规则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征收率3%
其他业务如贷款、保险等,按规定适用,如果是一般计税,适用6%税率,可以抵扣进项
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资管产品不得适用简易计税
预征率口诀
一般计税
建2租3转让5
简易计税
建3租3转让5
房企
预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