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毛概第三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总结
毛概第三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总结,专升本和考研可用。《毛概》第三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知识点汇总!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①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②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③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内容详略得当,适合复习使用!
编辑于2021-05-13 23:53:06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1929-1956)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时间段和社会性质
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镀性社会形态(非独立性),隶属于社会主义体系。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社会形态。
五种经济成分
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
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被引导 走向社会主义,其本身并不代表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
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主要的经济成分
这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就集中表现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
随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逐步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解决了这一矛盾,才能使中国社会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转变。
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
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
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主要是
工人阶级
农民阶级
其他小资产阶级
民族资产阶级等基本的阶级力量
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
既有剥削工人的一面
是被消灭的对象
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一面
作为可以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社会力量,又是团结和改造的对象
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具有两重性,既有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相互对立的对抗性的一面,又有相互合作、具有相同利益的非对抗性的一面。
其他变化因素
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和改造。社会主义因素与资本主义因素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限制与反限制、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这种斗争的结果,决定着中国社会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方向。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 一步发展,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必须 适时地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是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理论依据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
过程
1949 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即“两个转变”同时并举的思想。
1951 年前后,党内大体形成了先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搞工业化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识。
1952 年 9 月, 毛泽东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 10 年以后才开始过渡。这是酝酿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开始。
1953 年 6 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 月形成了关于总路线的完整表述。
1954年7月,第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这条总路线。9月全国一届人大把总路线写入宪法。
总路线内容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要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就必须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而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就必须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必然要求和必要条件。
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内容被概括
“一化三改”
“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它们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可以比喻为鸟的“主体”和“两翼”。
“一化”是“主体”,“三改”是“两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就提出了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问题。
列宁在指导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和世界被压迫民族解放斗争中,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革命转变思想。提出了和平赎买的预想。
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在中国具体化了,形成了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行动指南。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归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阶段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耕畜和大农具也付给一定的报酬,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阶段是发展高级社。 高级社实行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按劳付酬,取消土地分红,具有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
到 1956 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小组。供销小组由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供给原料和包销产品。它虽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但已经把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使之开始脱离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供销轨道,因而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第二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它是由供销小组合并起来的,开始是统一供销业务,分别核算,生产活动 仍由各户分散独立完成;后来逐步有部分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合作社对各户的生产也有一定的干预,因而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
第三步是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入社人员参加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到 1956 年底,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所谓赎买,就是国家有偿地将私营企业改变为国营企业,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赎买的具体方式不是由国家支付一笔巨额补偿资金,而是让资本家在一定年限内从企业经营所得中获取一部分利润。
和平赎买积极作用
有利于发挥私营工商业在国计民生方面的,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有利于争取和团结民族资产阶级,有利于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
有利于发挥民族资产阶级中大多数人的知识、才能、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也有利于争取和团结那些原来同资产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我国之所以能够采取赎买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 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
其次,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这就为将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的对抗性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并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提供了前提。
最后,我国已经有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并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这就造成了私人资本主义在政治上、经济上对社会主义的依赖。
再加上当时国家对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统购统销,以及资本主义企业中工人群众对资本家的监督等因素,就使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只能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第二,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国家资本主义的内涵
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在国家直接控制和支配下的资本主义经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因此,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
国家资本主义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之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公私合营,包括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个步骤。
第一步主要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国家在私营工业中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在私营商业中采取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既帮助私营企业克服困难,也使其生产和经营开始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这些企业的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这四个方面进行分配,即当时所说的“四马分肥”。资方红利大体占 1/4,资本主义的剥削受到限制,工人在企业中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这就使企业具有了社会主义的因素。
第二步主要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
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和资本家共同所有;企业利润的分配仍为“四马分肥”;国家派干部(即公方代表)进入企业内部,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同工人、资本家(私方代表)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资本家的剥削进一步受到限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需要和完 成国家计划为目标,因而已经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第三步是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1956 年,全行业公私合营进入高潮。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 99%和私营商业户数的 8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这标志着国 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对合 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委派人员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统一调配 企业的人、财、物,生产资料为国家所有。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国营性质的企业。
第三,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对资方在职人员和资方代理人采取“包下来” 的政策,以企业为基地,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对他们在政治上适当安排、工作上发挥作用、生活上妥善照顾,通过改造阶级成分的方式达到从整体上消灭资产阶级的目的。
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经验
1、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2、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3、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与失误
在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单一,追求纯粹的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
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简单化,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形式,而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公有制经济可以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缺乏认识。
当时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还没有形成科学的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完 全搞清楚,致使一些遗留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社会主义改造与改革的关系:改造实质--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 确立标志: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开始
经济上
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 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全面地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最主要的标志。同时,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政治上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及颁布施行,为各族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保证,为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表明我国由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
阶级上
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已经被清除出中国大陆
官僚资产阶级已经在中国内地被消灭
原来的地主和富农正在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民族资产阶级分子被改造成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队伍进一步壮大
亿万农民和其他个体劳动者已经变成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
知识界已经组成为一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队伍。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各方面的变化,表明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在我国的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及社会生活其他领域基本确立。
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使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和生产资料的主人
鼓励和支持了其他国家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斗争
再次证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真理性,以其独创性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经历的两个阶段,也是必不可少的两个阶段
1、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前者是为了在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后者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它们之间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2、无论是社会主义改造还是社会主义改革,都是时代发展的要求,都有其发展的内在必然性,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两个前后相继,不可缺的环节。没有社会主义的改造,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同样,没有社会主义改革也就没有中国特色杜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巨大发展。
3、社会主义改革不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而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继承、纠正和发展,是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进行调整和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4、不能因为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不足就否定社会主义改造。无论是改造还是革命,都统—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二者有着内在的、历史的逻辑关系。
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
二者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朝着社会主义方向而奋斗的伟大历史进程的大胆探索,只不过是两个不同阶段的探索,也就是说,二者的根本性质是相同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的历史地位是同等重要的,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是同等重要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改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两者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