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理学-法的概念和本质
这是一篇关于法理学-法的概念和本质思维导图,包含法的要素 法的基本特征等。
编辑于2023-11-29 22:40:25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的概念
汉语中的法
广义:法律的整体
狭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
外文中的法
客观法:抽象的、不依个⼈的主观意志和⾏为⽽客观存在的法律规范
·
主观法:
属于主体的并需通过主体的活动⽽实现的合法权利
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活条 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 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的的⾏为规范体系。
法的本质
法的阶级本质
、法是“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法的本质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物质⽣活条件: 与⼈类⽣存相关的地理环境 ⼈⼝和物质资料的⽣产⽅式 社会物质⽣活条件使⼈们产⽣了法律需要,同时⼜决定着法的本质和发展 其他影响因素: 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社会物质⽣活决定,是从最终决定意义上讲的 其他因素:政治、思想、道德、⽂化、历史传统、⺠族、科技
法的基本特征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为规范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为规范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由 国家 强制⼒ 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
法律概念
定义:是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理性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形 成的权威性范畴
分类:
按照涉及内容
涉⼈概念: 关于⼈的概念。(包括⾃然⼈、法⼈和⾮法⼈组织) 涉事概念: 关于法律事件和法律⾏为的概念。如“正当防卫”“侵权”等 涉物概念: 具有法律意义的有关物品及其质量、数量、时间、空间等⽆⼈格的概念。 如“标的”“不动产”“国家财产”等
功能不同分类
描述性概念 对外在事物进⾏描述的概念,通过描述使法律得到表达,通常是有关事物、 实践、地点等的描述 规范性概念 对⼈的⾏为有规范意义、本身具有规范内容的概念,如故意、过失等。
确定性不同
确定性概念 外延、内涵相对确定的法律概念。确定性概念不允许⾃由裁量,只能依法⽽ 释 不确定性概念 外延与内涵相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不确定性概念在运⽤时需要法官或执法 者⾃由裁量。 注意:确定和不确定本身也是相对⽽⾔的
覆盖面大小
⼀般法律概念 适⽤于整个领域的法律概念。如权利、义务、责任等 部⻔法律概念 仅适⽤于某⼀法律领域的法律概念。如犯罪、合同、开庭等
功能
1、表达 法律概念及概念间的连接使法律得以表达。 同时,法律概念也是表达诉状、答辩状、司法判决的法律⽂书的重要⼯具 2、认识 法律概念使⼈们得以认识和理解法律,不借助法律概念,⼈们便⽆法认识法律的内 容,难以进⾏法律交流,更⽆法在此基础上进⾏法律实践活动 3、提⾼法律合理化程度 丰富的、明确的法律概念可以提⾼法律的明确化程度和专业化程度,使法律成为专⻔的⼯具,使法律⼯作成为独⽴的职业。 概念含义空洞,表⾯同⼀的规则或原则可能表达不同的内容;表⾯上不同的规则或原则其含义则可能是相同的。
法的规则
定义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or法律规则是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的社会规范。)
逻辑结构
⼆要素说——假定+处理(⼆者规定权利、义务)+制裁(规定法律责任) 假定——条件 假定是法律规则中指出适⽤这⼀规则的前提、条件或情况的部分 处理——⾏为模式 处理是法律规则中具体要求⼈们做什么或禁⽌⼈们做什么的部分 制裁——后果 制裁是法律规则中指出⾏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的部分
三要素说——⾏为模式+法律后果 ⾏为模式 法律规则中规定⼈们可以⾏为、应该⾏为、不得⾏为的⾏为⽅式 法律后果 指规则中指示可能的法律后果或法律反应的部分
补充:法典的结构 序⾔/导⾔——⽬的、条件、原则 权利、义务 法律责任 附则
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法律条⽂与法律规则的关系 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以法律条⽂来表现的 2.但法律条⽂与法律规则不是⼀⼀对应的关系 ⼀个条⽂就构成⼀个规则 ⼀个条⽂中可能含有两个甚⾄两个以上法律规则 ⼀个法律规则要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条⽂结合构成 ⼀个规则可能由来⾃不同法律⽂件中的不同条⽂结合构成
特点
与法律原则相⽐: 1.微观的指导性 即在规则所覆盖的相对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指导⼈们的⾏为 法律原则:宏观指导性 2.可操作性强 只要⼀个具体案件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员可直接适⽤该规则,⼀般 公⺠也能较容易地依据规则选择⾃⼰的⾏为⽅式 法律原则:可操作性不强 3.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包括内容相对确定与恒定,效⼒也较为清楚明确
分类
从内容上 授权性规则 概念:指示⼈们可以作为、不作为或要求别⼈作为、不作为的规则 作⽤:赋予⼈们⼀定的权利 特点:为权利主体提供⼀定的⾃由 义务性规则 概念:直接要求⼈们⼈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 特征:①强制性——具有强⾏性;②必要性——社会必要性;③不利性——对 义务⼈不利权义 复合性规则 概念:指兼具授权与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 这类规则⼤多是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规则。但个⼈也有。如义务教育——既是权利, ⼜是义务 特点:①被指示的对象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定⾏为;②做出这些⾏为⼜ 是其不可推卸的义务
形式上:规范式规则、标准式规则
功能:调整性规则、构成性规则
法律原则
定义:
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 理或出发点
优点和独特功能
1、较宽的覆盖面
2、宏观上的指导性,在较大范围和较长过程中对人们的行为有方向性的指导
3、稳定性强,,有助于维护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相对稳定性
种类
政策性原则 概念:国家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标或实现某⼀时期、某⼀⽅⾯的 任务⽽作出的政治设计或决定的法律表达。通常是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 ⽂化、国防⽅⾯的⽽发展⽬标,战略措施或社会动员等问题 原则是描述权利的描述 政策是描述⽬标的陈述 针对性、时代特⾊
公理性原则 概念:从社会关系性质中产⽣,并得到⼴泛认同的被封为法律公理的法律原 则。 特点:来⾃事物本身的性质——普适性、稳定性
重要性
1、使法律规则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协调性
2、正确进行法律推理的重要保障
3、可以弥补规则的不足
4、吧国家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法定、合理的范围内
法律要素的特征
个别性和局限·性·
多样·性和差别性
不可分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