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竟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约定违约金
2、保密义务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不以企业支付保密费为前提和条件。
核心内容:涉密信息范围、涉密信息载体、保密期限、乙方(员工)保密义务、职务成果归属、职务成果收益、离职管理等
“涉密信息范围”
1、经营信息:如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规划和经营决策,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重要会议纪要,客户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信息等;
2、技术信息:如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计算机程序,产品配方,产品模型,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
3、财务信息:如财务预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银行账务信息等; 人事信息,如企业的人事档案,组织架构,薪酬体系等;
4、第三方信息:指企业在对外交往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对于该信息,不仅企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其员工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涉密信息载体”
1、甲方涉密信息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依附存在的各种纸
介质、磁介质(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光盘、U盘、胶片等各类
物品即为涉密信息载体。
2、乙方认可凡甲方标注有“保密”字样的各种载体均为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涉密信息。
“保密期限”
乙方保密义务不因双方用工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以及本协议的终止而终结,保密义务期限与涉密信息存续期限相同,即直至涉密信息公开为止。
“乙方保密义务”
1、掌握本岗位的保密范围,明确所负责工作的保密责任。
2、不得利用盗窃手段秘密窃取甲方涉密信息。
3、不得以生命、健康、名誉等手段或利用职权威逼、胁迫相关人员向自己透露涉密信息。
4、不得未经甲方许可,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涉密信息。
5、不得未经甲方许可,在对外接触(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宣传、洽谈业务、招聘展会、联系通讯等)
中泄露甲方涉密信息;
6、不得未经公司许可,擅自许可(独占、排他、普通、再许可等)他人使用职务工作成果。
”职务工作成果归属“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在下列情形中完成的工作成果,其财产权益均归属甲方所有:
1、在乙方本职工作中取得;
2、在甲方交付的研发任务中取得;
3、全部或大部分(研发成本70%以上)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程序、部件、原材料或其他甲方未公开的技术资源等取得;……
”职务工作成果收益“
乙方对前款取得的工作成果享有获得物质报酬权(奖励)的权利,具体如下:
1、根据该项商业秘密为甲方获取的经济利益按比例提取,收益数据以甲方财务数据为准,提取
比例为____ %,提取时间为每半年支付一次; ……
“离职管理”
乙方因职务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承载甲方涉密信息的文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涉密信息有无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载体。
“脱密期”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性质设立乙方离职脱密期,脱密期限为 日,
2、脱密期间乙方工资(□按照原岗工资支付 □按照原岗工资的 %支付)。
3、甲方以员工过失性理由辞退乙方,不受前款脱密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