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向南迁徙的日耳曼人在建立了一系列的小王国。西方学者把他们称为蛮族王国。这些蛮族小王国之间没有疆界划分,也没有国土统治的概念,为了利益互相征伐。在这些小王国中崛起的就是法兰克王国。
奠基者是克罗维,在5世纪末皈依基督教,成为罗马教会的保护人,实现了法兰克统治者与罗马教会在宗教方面的合作,建立了稳固的统治。
克洛维的子孙大都软弱无能,权利落在宫相之手。7世纪后期,法兰克在宫相查理·马特的领导下得到振兴。
查理马特之子矮子丕平继任宫相后,在751年,废掉克洛维的后代,登基称王。开创了加洛林王朝。
771年,矮子丕平的儿子查理,统治全部法兰克王国,成为日后威震西欧并赴罗马城接受加冕的查理大帝。
查理把法兰克的国势推向极盛。在46年的统治期间发动了50多次战争。
800年,法兰克的版图已大体相当于罗马帝国的欧洲部分。西欧大陆统一于查理的权力之下。罗马人视查理为罗马帝国的继承人。
查理一死,国家很快就名存实亡。作为西欧最重要的封建国家,查理帝国逐步发展出一种新的社会制度,也就是西欧封建制度,由此奠定了中世纪西欧文明的基础。
查理曼被称为欧洲之父。查理帝国对欧洲后来的历史道路影响深远。
843年,查理曼的三个孙子缔结《凡尔登条约》,将加洛林帝国正式分成东法兰克、西法兰克和中法兰克三部分。东法兰克和西法兰克在10世纪分别演变成德意志王国和法兰西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