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国境卫生检疫法是调整防止传染病从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实施国境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等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也有人将国境卫生检疫法称之为在国境口岸 、关口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
“国境口岸”指国际通航的港口、机场、车站、陆地边境和国界江河的关口。
国境卫生检疫可以分为海港检疫、航空检疫和陆地边境检疫
特征:
• 对内是行政执法活动,对外是维护卫生主权的国家行为;
• 主体是法律授权的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暨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
• 是以国境口岸为依托进行的行政执法行为;
• 是以医学等自然科学为主要手段的执法行为;
• 是以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保证食品和化妆品的卫生,保护人体健康为目的的执法活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 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 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
• 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国际卫生条例》:世界卫生大会制定并经各国政府批准的涉及国际卫生领域的多边性的国际公约,为预防鼠疫、霍乱、天花、黄热病、斑疹伤寒和回归热6种传染病的传播而制定的
国境卫生检疫对象(检疫范围):也称检疫范围。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入出国境的人员、交通工具 、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是检疫对象。
国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种类:根据《 国境卫生检疫法 》规定,检疫传染病为鼠疫、霍乱、黄热病
监测传染病:流行性感冒、疟疾、脊髓灰质炎、流行性斑疹伤寒、回归热、埃波拉——马尔保病毒病、拉沙热、军团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禁止外国人入境的传染病:《国境卫生检疫核实施细则》中规定,卫生检疫机关应当禁止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入境。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