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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分析比较
一、两者的定义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使用并管理被派遣劳动者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
发包单位将劳动服务项目发包,承包单位组织和直接管理劳务人员完成劳动服务且对项目成果和质量负责的劳务承包形式。
法律并未对劳务外包明确定义、外包协议适用《民法典》合同规定
特殊情况下适用劳动领域法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7条
二、两者主要区别
主要区别
劳 务 派 遣
劳 务 外 包
主体要求
需要派遣资质
无明确要求
实现目的
获取劳动力
完成特定的工作成果
管理主体
用工单位
承包单位
工作衡量
与被派遣者相关因素
业务完成情况
岗位要求
符合三性、10%
临时: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
辅助:为主营业务岗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无法工作的岗位
10%: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超用工总量的10%
三、“三角恋”关系
四、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57条-6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8条-32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