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无效,实际组织施工的人或单位(将人工、机器设备、材料等投入物化为相应成本,并最终承担该成本)
承包主体,经营上具有独立性(独立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与承包人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43、44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36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实际施工人能否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工程款问题的电话答复》【(2021)最高法民他103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2021年第20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例外二:与发包人形成事实施工合同关系的挂靠人可主张优先权
发承包人对付款条件、付款方式的约定对实际施工人具有约束力
发包人在欠付承包人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