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企业所得税思维导图
24年税务执法考试,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编辑于2024-03-04 23:04:04企业所得税
概述
所得税、从价税、直接税、共享税(中央60%)
纳税人、增税对象、税率
法人税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注册
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有收入来源于境内
税率
25%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设立场所,取得与场所有联系的境内外所得
20%(减按10%)
非居民企业:未设立机构,来源于境内所得
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境内与机构没有联系的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方法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间接法: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原理
权责发生制
税法优先制(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按税收规定)
收入(所有权发生转移)
销售货物收入
托收承付方式
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预收款方式
发出商品
需要安装检验
安装检验完毕
安装简单,发出商品时确认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
分得产品日期,按产品公允价值确认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
分期收款
合同约定收款日
提供劳务收入
同一会计年度
劳务完成时
跨年度劳务
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确认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生物资产
股权
转让协议生效并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
债券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时确认收入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合同约定的应付日期确认收入(特别规定:租金,合同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
接受捐赠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政府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拨付的财政资金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
企业依法收取并上缴财政(未上交部分不得减除)
其他国务院规定不征税
企业取得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不包括取得的出口退税,出口退税不是收入)注意:计入不征税处理后,五年内未支付且未缴回政府部门的部分,第六年重新计入收入总额
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需要归还本金的
不计入企业收入
基本扣除(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
扣除原则
真实性原则、合理性远哲、相关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档期成本扣除)支出与资本性(计入资本,用摊销方法扣除)支出
成本
销售成本
销货成本
业务支出
其他耗费
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比如利息)
税金
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可以扣除)
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规定扣除。以作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收回,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其他支出
具体扣除
工资薪金
基本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可结转)
不超过工资薪金8%,超过部分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职工参与学历学位教育的费用不能扣除,个人负担) 另有规定: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核力发电站培养核电厂操纵员的费用作为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工会经费
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准予扣除(需要《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符合标准可以扣除
雇主责任险、经营财险可以扣除,个人家庭险不能扣除
补充养老险、补充医疗险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的5%可以抽出
特殊工种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借款费用
利息
据实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限额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民间借贷),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据实扣除。
资本化:为购置、建造固定、无形资产和建造超过12月才能销售的存货的借款费用,应资本化,随着资产的使用而折旧计入税前扣除
费用化:有关资产交付以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当期扣除;生产经营中发生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以扣除
业务招待费
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不高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不算)
广告宣传费(可结转)
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15%,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化妆品制造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30%,烟草不允许扣除
汇兑损失
除去计入资产成本以及利润分配,其他可以扣除
环境保护、生态恢复
提取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固定资产租赁费用
经营租赁,出租方提折旧,承租方扣除租赁费用
融资租赁(分期付款购买设备),承租方提折旧,不得扣除费用(租金相当于购买费用)
劳动保护支出
比如因工作特殊统一制作的工作服
捐赠支出(三年结转)
非公益性捐赠不能扣除
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通过公益性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捐赠,利润总额12%,超过的在以后三年结转
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全额扣除
手续费与佣金
保险企业:不超过净保费的18%
其他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发生费用,独立企业公平交易可以扣除
不准予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款,缴纳的增值税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非公益性捐赠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实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税收优惠
税率式优惠
小型微利型企业(300人、300万应纳税所得额、5000万资产总额)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5%税率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设在西部的鼓励类产业企业(西部大开发)
税基式优惠
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免税
(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高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不包括持有不满12个月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境内设立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与机构场所取得实际联系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持有不满12个月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非盈利组织取得的非营利收入
减计收入--对特定产品收入
按规定的资源作为原材料,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收入减按90%
减征、免征
减半征收
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免征
其他农、林、牧、渔业项目
三年免三年减半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的投资经营所得,从获得第一笔收入开始(企业承包经营、建设不享受)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
不超过五百万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五百万的部分,减半征收
加计扣除
未形成无形资产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用,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1+1)
形成无形资产
按照无形资成本的200%%摊销(×2)
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行业
烟草制造
住宿、餐饮
批发和零售
房地产
娱乐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
再给残疾人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扣除100%(1+1)
企业给非营利性科研企业、高校、政府性自然基金的科研支出,加计扣除100%
加速折旧(特定固定资产)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的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最低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特定优惠
新购进的设备(除房屋建筑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w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可结转)————特定投资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满2年的,按照投资额70%在满两年的当年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税额式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优惠
地方分享的可以决定减征免征,报人民政府批准
特定设备的投资额抵税(5个年度结转,直接抵税)
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应纳税额抵减
应纳税额计算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境外所得抵免
在境外是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限额抵扣
分国不分项
综合抵免
直接抵免
居民企业直接缴纳的境外税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取得与机构有关的境外收入
间接抵扣
母子公司,境外企业直接控制需要20%控股以上
核定征收
按应税收入核定
应税收入=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率
按成本费用支出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清算所得
=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
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转让财产所得
收入-净值=应纳税所得额
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居民地点
企业登记注册地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非居民企业
机构场所所在地
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纳税期限
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年度终了5个月进行汇算清缴
终止经营活动,自实际经营中止之日起60日,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外币计量
预缴时,按月度或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汇算清缴时,按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补税退税的上一个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浮动主题
研发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不得超过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其他相关费用=(总额-其他相关费用)/(1-10%)×10%
亏损弥补
一般规定
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弥补,不足的可以组年延续弥补,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境外亏损不可以抵减境内盈利,营外盈利可以弥补境内亏损
特殊规定
18年开始,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具备获得资格前5年尚未弥补玩的亏损也可以弥补,最长结转年度为10年
凭证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内部凭证
自行填制的用于核算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
外部凭证
从外部取得,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
缺失凭证
企业没有进行税前扣除,有5年时间取得正确凭证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
企业扣除,税务机关发现,60天整改或提供发票
条件
提供文件,规定专项用途
政府部门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企业买一赠一方式,不属于捐赠,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销售额)
所得税来源地
销售货物
交易发生地
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转让资产所得
不动产
不动产所在地
动产
转让动产的机构所在地
权益性投资资产
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