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录用审核过程中,未对求职者的材料详细审查,一旦求职者以欺诈手段或隐瞒了犯罪事实,轻则导致劳动合同失效,重则让公司牵连法律责任。
部分求职者可能与上家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纠纷或尚未与其他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容易致使公司陷入无妄之灾。
HR没有根据岗位的属性,在入职时与对方签订竞业协议及保密协议,存在公司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面试过程中,HR未能将岗位的职责义务及公司相关规定清楚告知求职者,待求职者试用期不合格时,HR想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却证据不足,甚至被要求违法解除赔偿。
招聘过程中,HR以欺骗的手段录用员工,如杜撰公司福利、工作时间、工作场地、薪资等级等,求职者或会以此起诉,要求公司赔偿。
招聘广告中的录用条件涉及就业歧视,如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婚姻歧视、健康歧视、身高体重歧视等,将面临罚款或行政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