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人、资、债转让)
(6 ) 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7)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9)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0)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11)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的财物,取得的收入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购入方再销售的,征收增值税
(14)商业预付卡(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不开专票,只开普票)
售卡方:收取佣金,手续费时,缴纳增值税,可以开专票或普票
销售方:持卡人消费时,销售方缴纳增值税,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