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
这是一篇关于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其他收入情形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率,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这张思维导图,提高备考效率,取得更好的成绩。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一下~
编辑于2024-06-21 17:19:54这是一篇关于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其他收入情形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率,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这张思维导图,提高备考效率,取得更好的成绩。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一下~
CPA 耕地占用税,包括纳税人 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CPA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针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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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耕地占用税,包括纳税人 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CPA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针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
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分类
居民企业
境内依法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境内
非居民企业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有来源于境内所得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无限纳税义务 境内+境外所得
非居民企业
二有:有场所+有联系的境内外所得
二无:无场所,或有场所无联系
所得来源地
记忆口诀:货交、劳劳、不不、动动、权益被投资、股息红利分配、利租特负担支付
1、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 2、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
3、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动产所在地 4、动产转让所得——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5、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所在地 6、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7、利息、租金和特许使用费所得——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住所地
税率
25% :居民企业境内外所得 、有场所+有联系的境内外所得
10% : 无场所、有场所无联系 的境内所得
20% : 小型微利企业
15%:重点扶持高新技术、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西部地区股利类产业企业、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
非货币形式: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
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券等财产所有权收入
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
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股权成本
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可能分配金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除另有规定外,按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先股息,再成本,再转让损益 股息=剩余资产x(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成本=初始投资金额 转让损益=剩余资产 --股息--成本=剩余资产—剩余资产x(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 )—初始投资金额
5、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
国债利息免税 合同约定应付的日期
利租特 合同约定日期
6、接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日期
7、其他收入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
特殊收入的确认
分期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持续时间超过个月——完工进度或者完工工作量
产品分成——分得产品日期,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产处置收入(所有权是否转移
内部处置:用于生产另一种产品、改变形状结构用途、境内总分机构之间转移,不视同销售
外部处置:用于市场推广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
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1、销售商品
托收承付——办妥托收手续
预收款、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发出商品
需要安装和检验——接受商品并安装检验完毕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
售后回租
销售商品按售价,回购商品按购进
证据表明不符合收入,如以销售商品融资,收到的款项确认负债,回购价大于原售价,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
商业折扣——扣除折扣后 现金折扣——扣除前,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以旧换新——销售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回收商品按购进
买一赠一——不属于销售,总销售额按各商品公允价值比例分摊
2、提供劳务
安装费——安装完工进度,安装是商品的附带条件商品销售时确认
宣传媒介收费——相关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公众面前; 广告制作费按完工进度
软件费——特定客户开发软件,按完工进度
服务费——含在售价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活动发生时。收费涉及几项的,合理分配分别确认
会员费
只有会籍,其他服务或商品另收费的,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
加入会员后,不再付费或低于非会员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
特许权费
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支付或转移所有权时确认
提供初始或后续服务,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劳务,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
3、财产转让、其他收入(接受捐赠、债务重组、无法偿付应付款等
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收入,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确认收入的年度
4、企业取得政府财政支付的所得税处理(2022年新增)
企业按照市场价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由政府财政部根据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 ——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除属于国家投资和投资使用后归还本金以外的,均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企业取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性资金(口诀:专款专用,专管专算
包括直接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不包含出口退税款
同时满足可不征税:专门用途、专门管理、专门核算
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
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内原有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
境外经纪机构原油期货交易的佣金所得
免税收入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国债转让的价差收入,征税)
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居民企业/有场所+有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上市居民企业 ³ 12个月 免税
非上市居民企业:无限期,免税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非营利组织收入«««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实行核定征收取得的符合规定收入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创新企业CDR优惠政策
企业投资者:价差利得——征税; 股息红利——免税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价差利得——暂免;股息红利——10%源泉扣缴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差价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收入情形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接收政府和股东划入资产
政府投入:接收价值 股东投入:公允价值
混合性投资(明股实债)
应收利息作收入,应付利息作扣除,赎回投资作债务重组损益
发行永续债(可能是股可能是债
适用股息红利政策:收息符合条件免,付息不扣
适用债券利息政策:收息交税,付息作扣除
可转债
转债前:收息作收入,付息作扣除
转债后:应收未收利息作收入,应付未付利息作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