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韩龙2024专利法强化培训知识点总结-专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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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4-05-10 17:02:53专题三说明书
新增、修改考点
发明名称不超过60个字
引证外国专利,其公开日不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
附图可提交彩色
核苷酸、氨基酸序列表单独部分
摘要300字以内无变化
中药说明书公开充分的要求
必须掌握的知识点
申请文件的组成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说明书的组成(5+1)
发明名称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附图说明
【客观题没法考】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并且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申请文件任何部分均不能使用宣传性文字。
考点
发明名称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名称一致。发明名称前面不得冠以“发明名称”或者“名称”等字样
发明名称应当写在说明书第一页第一行,并左右居中;发明名称与说明书正文之间应当空一行
【考点】应当简短、准确地表明主题和类型
类型是指要求保护的是产品还是方法
例如:MP3(不能作为发明名称,因为没有表明主题和类型),但是,MP3播放器是可以作为发明名称的
【考点】应采用所属技术领域通用的技术术语,不得含有非技术术语,例如人名、地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商品名称等,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商品名称举例】氰胺公司开发的杀菌剂烯酰吗啉,其商品名称为安克;巴斯夫公司开发的三唑类杀菌剂环氧菌唑,其商品名称为欧霸
不得含有含糊的词语,例如“及其他”、“及其类似物”等
不得仅使用笼统的词语,致使未给出任何发明信息,例如仅用“方法”、“装置”、“组合物”、“化合物”等词作为发明名称
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包括标点符号),必要时可不受此限,但也不得超过60字
技术领域
【考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应当是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本身
背景技术
内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尽可能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必考】在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中,还要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
引证文件的要求
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除纸质形式外,还包括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引证文件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例如期刊、杂质、手册和书籍等
【必考】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专利文件(包括中国专利文件、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
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以所引证文件公布或发表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以及相关信息,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将译文放置在括号内
【考点】对于那些满足充分公开要求而言必不可少的内容,不能采用引证其他文件的方式撰写,而应当将其具体内容写入说明书
发明内容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缺陷写在背景技术中,发明内容写克服缺陷
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
对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描述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可以列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问题,但是同时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解决这些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当一件申请包含多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时,说明书中列出的多个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当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相关
单一性的问题,多个解决问题之间也要考虑单一性问题
技术方案
说明书技术方案部分首先应当写明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其用语应当与独立权利要求的用语相应或者相同,必要时,说明书必要技术特征总和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效果之间的关系
可以通过对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的描述,反映对其作进一步改进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
如果一件申请中有几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说明每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有益效果(写因果关系)
有益效果是指由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直接带来的,或者是由所述的技术特征必然产生的技术效果
有益效果是确定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是否具有“进步”的重要依据
有益效果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
有益效果可以通过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结构特点的分析和理论说明相结合(如,机械、电气领域),或者通过列出实验数据的方式予以说明(如,化学领域),不得只断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有益效果
在引用实验数据说明有益效果时,应当给出必要的实验条件和方法
对于目前尚无可取的测量方法而不得不依赖于人的感官判断的,例如,味道、气味等,可以采用统计方法表示的实验结果来说明有益效果
【掌握】但是,无论用哪种方式说明有益效果,都应当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指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的区别
具体实施方式
基本要求
说明书应当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中具体实施方式部分至少给出一个实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选方式
不需要给出最优的实施方式
在适当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进行说明
在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或者发明或实用新型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技术特征,一般来说可以不作详细的描述,但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以及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附加技术特征应当足够详细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该技术方案为准
实施例的数量
当一个实施例足以支持权利要求所概括的技术方案时,说明书中可以只给出一个实施例
当权利要求(尤其是独立权利要求)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其概括不能从一个实施例中找到依据时,应当给出至少两个不同实施例,以支持要求保护的范围
【挖坑】当权利要求相对于背景技术的改进涉及数值范围时,通常应给出两端值附近(最好时两端值)的实施例,当数值范围较宽时,还应当给出至少一个中间值的实施例
附图标记的用法
对照附图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优选的具体实施方式时,使用的附图标记或者符号应当与附图中所示的一致,并放在相应的技术名称的后面,不加括号。
权利要求中的附图标记加括号,具体实施方式中附图标记不加括号,发明内容中不加附图标记
对于说明书撰写的其他格式要求
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或者表格,但不得有插图,包括流程图、方框图、曲线图、相图等,它们只可以作为说明书的附图
说明书文字部分写有附图说明的,说明书应当有附图。说明书有附图的,说明书文字部分应当有附图说明
【可挖坑】说明书不得使用“如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类的引用语,也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及贬低他人或者他人产品的语句。
无例外
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语
说明书中应当使用中文
在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个别词语可以使用中文以外的其他文字。在说明书中第一次使用非中文技术名词时,应当用中文译文加以注释或者使用中文予以说明
避免使用商品名称和注册商标
避免使用表示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但是在发明名称中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
涉及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申请,应当将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对于电子申请,应当提交一份符合规定的计算机可读形式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对于纸件申请,应当提交单独编写页码的序列表,并且在申请的同时提交与该序列表相一致的计算机可读形式序列表的副本
说明书附图
【考点】发明可以没有附图,实用新型必须有附图,且附图应当为表示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附图,不得仅有表示现有技术的附图,也不得仅有表示产品效果、性能的附图,例如温度变化曲线图等
附图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必要时可以提交彩色附图(不是照片)
附图文字
【可挖坑】附图一般情况下不能包括文字,即附图中除必需的词语外,不得含有其他注释。但是,流程图、框图作为附图时,应当在其框内给出必要的文字和/或符号。
一般不得使用照片作为附图,但特殊情况下,显示金相结构、组织细胞或者电泳图谱时,可以使用照片贴在图纸上作为附图。
实用新型附图不得使用照片
附图标记一致性
说明书摘要
摘要不具有法律效力
摘要的内容不属于原始公开记载的内容,不能作为以后修改申请文件的依据,也不能作为解释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
摘要文字部分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清楚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摘要文字部分(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300个字
摘要中可以包含最能说明发明的化学式,该化学式可被视为摘要附图
说明书实质要求
《专利法》26.3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此法条为驳回、无效的理由】
清楚(没考点)
主题明确
表述准确
完整【小考点】
帮助理解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可缺少的内容
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所需的内容
【考点】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内容
例如,为解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方式。凡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唯一地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考点】对于克服了技术偏见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中还应当解释为什么说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克服了技术偏见,新的技术方案与技术偏见之间的差别以及克服技术偏见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凡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唯一地得出的有关内容,均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能够实现【考点,四五年考一次】
以下各种情况由于缺乏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而被认为无法实现
说明书中只给出任务和/或设想,或者只表明一种愿望和/或结果,而未给出任何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的技术手段
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该手段是含糊不清的,根据说明书记载的内容无法具体实施
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可挖坑】申请的主题为由多个技术手段构成的技术方案,对于其中一个技术手段,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记载的内容并不能实现
对于串联的技术方案,其中一个技术手段不能实现,那么整个技术方案就不能实现;对于并联的实施例,1个实施例能实现即可,例如,给出了3个实施例,其中2个不能实现,这样也算能实现
【考点】说明书中给出了具体的技术方案,但未给出实验证据,而该方案又必须依赖实验结果加以证实才能成立。例如,对于已知化合物的新用途,通常情况下,需要在说明书中给出实验证据来证实其所述的用途以及效果,否则将无法达到能够实现的要求
化学发明的充分公开的特殊规定
化学产品发明的充分公开
化学产品的确认
化学产品的制备
化学产品的用途或效果
化学方法发明的充分公开
化学方法均应当记载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工艺步骤和工艺条件
对于方法所用的原料物质,应当说明其成分、性能、制备方法或者来源,使得本领域技术人与能够得到
【考点】化学产品用途发明的充分公开
对于化学产品用途发明,在说明书中应当记载所使用的化学产品、使用方法及所取得的效果,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用途发明。如果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根据现有技术预测该用途,则应当记载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足以证明该物质用于所述用途并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达到所述效果的实验数据
【考点】中药领域发明的充分公开
中药材名称
对于涉及中药材的发明,说明书中一般应当记载中药材正名。中药材名称的记载,应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确认该中药材,以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
中药组合物的组成及其用量配比
对于重要组合物发明,说明书中不仅应当记载该中药组合物的中药原料组成,还应当记载各中药原料的用量配比关系。中药原料的用量可以采用重量份、重量比例、重量百分比等进行表述
如果说明书中没有记载组合物中各中药原料的用量配比关系,或者该配比关系的记载不清楚,则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实现其发明,导致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中药组合物的医药用途
对于新的中药组合物,说明书中应当记载其具体的医药用途。当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现有技术无法预测发明能够实现所述医药用途时,说明书还应当记载证明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解决预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达到预期技术效果的实验数据,所述实验数据可以使实验室实验(包括动物实验)数据,或临床治疗效果数据(包括临床医案或临床病例)
韩龙2024专利法强化培训知识点总结
说明: 了解的知识点——知道就行 需要理解的知识点——理解就可以,其中红色字体的必须理解并掌握 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基础知识,理解的基础上掌握 必须掌握的知识点——重点知识,必须掌握 必考的知识点——重点中的重点 热门考点——极有可能考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