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合同法违约责任思维导图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思维导图,解释了违约的各种情形、后果及处理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违约情况,如预期违约、延迟履行以及瑕疵履行等,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还讨论了违约金的规则,包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定金与违约金竞合时的效力规则等。同时,还强调了完全赔偿原则和合理预见原则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应用,以及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区别。指出了几种不适于强制履行的情形,如劳务之债和履行费用过高的债务,并探讨了定金在违约处理中的作用。
合同法期末复习笔记导图,详细解释了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多个方面。提到了当事人的后契约义务,即在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仍需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履行如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明确了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的从权利会随之消灭,但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只是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会被终止。
这是一篇关于赠与合同的思维导图,赠与合同是一种诺成式的非要式法律行为,即合同成立无需特定形式,仅需双方达成合意即可。它具有双方法律行为和无偿性的特征,意味着合同需双方共同参与,且赠与人无需从受赠人处获得任何形式的回报。赠与合同可以根据多种标准进行分类,如是否负有负担、是否具有公益性、道德性,以及是否经过公证程序等。赠与合同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包括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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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违约概念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几种特别的违约形态
预期违约
概念:履行期限届满前,债务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债务
后果:债权人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继续履行、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延迟履行
概念: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债务的
后果: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瑕疵履行
概念:债务人的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的规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常考:数量和质量)
后果
债权人可拒绝受领,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人自愿受领的,可减少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加害履行
概念:债务人的瑕疵履行,同时给债权人其他财产权益或人身权益造成损害
后果:债权人可以在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和承担侵权责任中选择其一(责任竞合)
在商品销售中
选择违约责任时,只能向销售者主张(与生产者无合同关系)
选择侵权责任时,既可以向销售者主张,也可以向生产者主张
违约金
一般规则:以当事人有明确约定为前提,但只要约定了违约金,则一旦出现了违约行为,不论是否造成损失,均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特殊情况下的规则
A.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增加,但是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
B.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要求适量减少“过分高于”的部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C.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效力规则: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罚则,但不得并用
D.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竞合时的效力规则:可选择使用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但不得并用
注意:定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并用
继续履行(别名:强制执行)
基本适用规则
当事人不得向对方主张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的情形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履行不能(注意:金钱之债不存在履行不能的问题)
事实上不能履行:标的物灭失
法律上不能履行
当事人对标的物丧失权利
举例:一物二卖:A和B 签订买卖合同但未交付,但后来又跟C对该物签订了买卖合同且交付。物品已归C所有,A对该物丧失权利,所以无法主张继续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不适于强制履行:劳务之债
注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劳务之债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违约金和继续履行的关系:可以并用,但是仅限于延迟履行的情形
赔偿损失
概念: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的范围
完全赔偿原则
:违约方应对其因违约而引起的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和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应得的履行利益
合理预见原则: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与损害赔偿有关的几个概念
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
信赖利益:基于对被告允诺的信赖,原告改变了自己的处境而损失的利益
期待利益:由被告的允诺而对原告形成的期待价值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损害是由违约行为所直接引起的,没有其他介入因素
间接损失:损害并不是因为违约行为直接引起的,而是加入了其他介入因素
定金
概念:一方当事人为保证合同义务的履行而预先交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替代物
规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注意: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没收或者双倍返还已经能够弥补对方损失的,不应再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