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专利权
马工程知识产权法之专利法,专利权是指专利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专利后,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许可、转让的权利。将相关知识点进行了梳理,便于知识点的理解和复习,适合期末考,内容详细,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一起学习吧!
编辑于2024-06-26 19:37:54马工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正。将相关知识点进行了梳理,便于知识点的理解和复习,适合期末考用,内容详细,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一起学习吧!
张守文《财税法》之税法,张守文《财税法》之税法主要探讨了税法的基本原理、理论和制度,旨在系统、全面地介绍和解析税法领域的核心内容和前沿问题。将相关知识点进行了梳理,便于知识点的理解和复习,适合期末考,内容详细,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一起学习吧!
张守文《财税法》之财政法,财政法是规范国家财政收支活动的法律规范,它调整国家在筹集、供应、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过程中形成的财政关系。将相关知识点进行了梳理,便于知识点的理解和复习,适合期末考,内容详细,有需要的赶紧收藏下来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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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专利权的主体
一般规则
1、发明人。我国专利法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完成人称为发明人。将外观设计的完成人称为设计人。三者统称为发明人。 发明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 ⑵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
2、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是两个概念。专利申请人未必能够成为专利权人,反之,专利权人未必都曾是专利申请人,因为专利权是可以通过转让或继承获得的。
特殊规则
职务发明
一、范围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发明创造
⑴在本职工作内作出的发明创造 ⑵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⑶离职1年内做出的,与原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即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对发明创造有决定性作用的。
二、专利权归属
属职务发明创造的
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该单位,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享有①署名权②获得奖励的权利③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
属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归单位
合作发明
一、专利权归属
专利权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部分权利人反对或放弃
①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②一方申明放弃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除有约定之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二、专利权行驶
有转让、独占、排他许可行为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认定无权处分。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单独实施或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收取的使用费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委托发明
一、专利权归属
有合同
约定为委托人
约定为受托人
没合同
属于受托人
二、专利权行驶
受托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专利权取得的程序
专利申请的原则
一、书面原则
概念: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手续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办理。在法律上,书面原则并非等同于纸面化。书面原则贯穿于专利权的整个过程中。
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
①发明专利请求书。这是申请人用于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发明授予专利权的书面文件。 ②权利要求书。这是具体说明申请人请求专利法对其发明创造进行保护的范围的书面文件。 ③说明书。这是具体阐述发明创造内容的书面文件。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
同发明专利
但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必须包括附图!!!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
①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②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 ③简要说明
二、单一性原则
概念: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地方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三、先申请原则
概念: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先到先得】 同一日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驳回各方申请,各自作为商业秘密,平等保护。
申请日: 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为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②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四、优先权原则
概念:是指专利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的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该在后申请被视为是在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提出的。 申请人的权利被称为优先权,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是优先权日。
国际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 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申请的审查
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20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10年
外观设计专利权:15年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⑴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⑵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的无效宣告
申请人:任何单位或个人 申请时间:专利权生效后 宣告主体: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效力: ⑴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不存在。 ⑵已经给过的钱不用退,没有给过的钱不用给。 救济:对宣告无效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
概念: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特点: 第一,发明当为一种创新。创新表现为前所未有和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作出改进。 第二,发明当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没有利用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的方案不属技术方案。 第三,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也不是发明。 第四,自然规律本身也不是发明。 第五,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方案。即发明必须能够实施,达到一定效果并具有可重复性。
种类: ⑴产品发明:是关于新产品或新物质的发明。 ⑵方法发明:指为解决某特定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手段和步骤的发明。 ⑶改进发明:是对已有的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所作出的实质性革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
概念: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比较: ㈠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同。 ㈡在我国,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还必须有确定的形状。 ㈢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和保护水平较发明专利低。 ㈣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简单,快捷。
外观设计
概念:外观设计又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是指对产品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 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特点: ㈠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 ㈡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追求实用功能。 ㈢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美感。 ㈣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成为专利权客体的条件
积极条件—实质授权条件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
1、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只要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判断标准: ①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使用,即具备可实施性。 可实施性的另一层含义是一项发明创造可以重复实施。 ②具备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必须能够带来积极的效果,即具备有益性。
2、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以出版物公开◎以使用方式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 抵触申请:是指如果在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以前,已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 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申请中,则在先申请就称为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⑴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⑵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⑶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规定的学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⑷他人未经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我国专利法适用“绝对新颖性”标准,即国内外均没有为公众所知。
3、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判断标准: ①判断创造性的人应是发明创造所属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 ②开拓性的发明创造具备创造性。 ③若发明创造的目的和效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则该发明创造具有创造性。目的和效果的不可预测性,是指对于本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某一技术方案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从而使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有了质的区别。 ④根据发明构成的难易程度来判断其创造性。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
1、新颖性。同发明和实用新型。
2、创造性。 判断标准: “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尊重既有权利。 判断标准: 该设计不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消极条件—不予保护的客体
1、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 ①首先,发明创造的目的,效果,作用以及完成发明的手段等不能违反法律,否则便不授予专利权。 ②其次,直接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相抵触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 ③最后,有的发明创造本身虽然不违背法律,也无害于公共秩序,但若被公众于世,则可能会对公共利益构成较大威胁,故不能授予专利。 2、科学发现 3、智力活动的规则与方法 4、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方法。【诊断疾病的仪器可以授予专利权】 5、动物和植物品种【对于动物和植物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6、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专利权的内容
独占实施权
发明与实用新型
产品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方法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包括两个方面: ①不得未经许可使用该方法。 ②不得未经许可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
外观设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没有规定不能使用!!!
实施许可权
使用费:独占>排他>普通
普通实施许可【1→多】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无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他人侵权专利权,不享有起诉权,若有约定即可。
排他实施许可【1→1】
★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且专利权人本身也可以行驶该权利。
★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可以代位起诉,也可以共同起诉。
独占实施许可【0→1】
★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专利。
★被许可人可单独起诉
专利权的转让
★转让专利权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专利权利也可以是专利申请权 ★转让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即生效 ★专利转让行为自登记时生效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
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权:20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10年 外观设计专利权:15年 均自申请日起算。
该申请日不适用优先权原则,即以实际申请日作为起算点。
期限补偿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招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 补偿期限不超过5年,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14年。
临时保护期
适用范围:只有发明专利适用临时保护。 临时保护期间:专利公开后至专利权授予前。 保护方式: ⑴使用该发明的应当支付适当费用。 ⑵临时保护期内,他人制造,销售,进口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向权利人支付的是“适当费用”而非“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3年。 ⑴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得知,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⑵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后得知,自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
专利实施的特别许可
开放许可
概念
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在开放许可期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该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 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的专利实施的许可方式。
撤回
⑴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专利行政部门公告。 ⑵被撤回的,不影响之前的效力。 ⑶开放许可的提出与撤回均不用批准,但需公告。
开放许可的专利利用
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利用开放许可专利的,以书面方式统治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要求将费用支付给专利权人。 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和排他许可。 ⑵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争议解决
可协商,协商不行的可请求调解或者起诉。
指定许可
针对对象
国有主体,国有企业事业的发明专利
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有重大意义
审批程序
⑴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可以允许指定的单位使用, ⑵由使用单位支付使用费。
强制许可
针对对象
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包括外观设计。
种类
⑴防止权利滥用的强制许可。
①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未充分实施专利的。 或者申请强制许可的人应当证明自己以合理地理由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利用专利的,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②专利权人行驶该专利权的行为被认定为垄断行为。
⑵为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
①国家出现紧急情况或者非常情况时,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可强制许可。 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强制许可。
⑶交叉许可
①从属专利比基础专利具有显著的经济意义上的重大技术进步。 ②从属专利依赖于基础专利。 ③相互强制许可
法律限制
⑴被许可人不享有独占权。 ⑵被许可人要给予许可人相应的许可费。
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的认定
1、专利侵权的认定要件
⑴存在有效的专利,作为被侵害的对象。
⑵行为人主管上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⑶存在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
2、侵害专利权行为的判断标准与具体认定
侵害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行为的判断标准和具体认定
判断标准:全面覆盖原则。 概念:是指被诉侵权的技术方案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
相同侵权
等同侵权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行为的构成标准与认定
判断标准: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
第一步:判断产品相同或者相似
第二步:判断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
专利侵权的抗辩
1、不侵权抗辩
现有技术抗辩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单独的技术方案。
不视为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抗辩
①权利用尽。经专利权人许可售出。
②先用权原则。申请日前已经制造出相同的产品的,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的,不侵权。
③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的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国际条约,婚姻依照互惠原则,为 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④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例外。
⑤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审批的需要。
不构成侵害专利权的抗辩
2、无效专利抗辩
3、滥用专利权抗辩
4、损害赔偿责任抗辩
《专利权》第77条规定: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类型 与后果
1、停止侵害
2、赔偿损失
①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的损失确定。销售量减少的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 ②按照侵权人侵害专利权所获得的利润确定。 ③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 ④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各种因素,确定给予3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即法定赔偿。
惩罚性赔偿: 《专利法》第71条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上述赔偿的基础上确定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