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CPA综合卷一(会计、税法、审计)
CPA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试卷一考点分析(会计、税法、审计),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这张思维导图,提高备考效率,取得更好的成绩。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一下~
编辑于2024-07-30 16:49:10CPA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试卷一考点分析(会计、税法、审计),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这张思维导图,提高备考效率,取得更好的成绩。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一下~
证券法律制度思维导图:包含证券法律制度概述,在我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等等
202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11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笔记,包括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调查、反垄断法律责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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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试卷一考点分析(会计、税法、审计),将知识点进行了归纳和整理,帮助学习者理解和记忆。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这张思维导图,提高备考效率,取得更好的成绩。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收藏一下~
证券法律制度思维导图:包含证券法律制度概述,在我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等等
202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11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笔记,包括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调查、反垄断法律责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内容。
1
审计程序的设计
关注
内部提供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相关性
对被审计单位的解释是否作了进一步核实
审计质疑
质疑
针对××××,可能表明××××,审计项目组未对该情况予以充分关注
针对××××,仅实施××程序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会计处理存疑
了解被审计单位相关经营活动的具体情况
检查与该费用相关的合同、公司决议等相关文件
核对相关费用的确认是否与相关合同约定一致
实施截止性测试,识别是否应在(本年度/下一年度)确认的相关费用
虚假销售交易、 收入和应收账款 舞弊风险
验证客户是否存在
对客户实施必要的背景调查
实施包括地址检查、访谈、实地观察等必要追加程序
是否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缺乏独立性
了解其业务性质和规模以及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交易的商业理由
查询回函的快递记录,验证寄出方地址和发件人信息的真实性
如发现异常,扩大上述程序的实施范围
四流合一
业务流
商业实质、交易背景
单据流
销售合同、销售单、销售发票
实物流
出库单、运输单、发运单、验收单
资金流
期后回款、期后付款
程序
检查
文件记录、单据(具象化)
会计处理(展开规定)
观察
被审计单位人员、专家××活动(具象化)
询问
找对人、问对事、内容具象化
函证
第三方
分析程序
数据、指标趋势、行业、历史
重新计算
复杂计算、《××××表》
假设、模型、数据、参数
利用专家的工作
评价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应当、必须)
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CPA 和专家各自的角色与责任
CPA 与专家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评价专家工作的恰当性
询问专家、与管理层讨论专家的报告、必要时与具有相关专长的其他专家讨论
复核专家的工作底稿和报告
实施用于证实的程序
例如
观察专家的工作
检查已公布的数据
向第三方询证相关事项
执行详细的分析程序
重新计算
评价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以及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
评价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设和方法的相关性和合理性
评价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原始数据的相关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
期初余额的审计
确定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在适当的情况下已作出重新表述
确定期初余额是否反映对恰当会计政策的运用
查阅前任 CPA 的审计工作底稿, 以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
仅查阅工作底稿不足
应评价前任 CPA 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复核其工作底稿,实施其他专门的审计程序
评价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提供了有关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
实施其他专门的审计程序, 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通常可以通过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部分审计证据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检查形成期初余额的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
通过向第三方函证期初余额
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存货
监盘当前存货数量并调节至期初存货数量(数量)
对期初存货项目的计价实施审计程序(计价)
对毛利和存货截止实施审计程序
首次接受业务委托时 与前任CPA进行沟通
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前任CPA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
前任CPA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前任CPA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重要性
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基准×百分比
必须指定且唯一,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经济决策的临界值
确定重要性水平时,不需考虑与具体项目计量相关的 固有不确定性(如预计负债、大额会计估计)
基准
一般情况
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
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
取 3~ 5 年的平均
其他基准
新设企业
总资产
新兴企业
营业收入
开放式基金
净资产
研发中心
成本与费用总额
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较上年度没有重大变化 使用替代性基准确定的重要性不宜超过上年度
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可有可无、一个或多个、低于报表层次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50%~75%
一个或多个
通常选取高于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的项目实施 进一步审计程序
单个金额低于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财务报表项目 汇总起来可能金额重大(可能远超过整体的重要性) CPA需要考虑汇总后的潜在错报风险
存在低估风险的项目或舞弊风险的项目, 不能仅因其金额低于实际执行重要性 而不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3%~5%
一般≤10%、最低为0、一个或多个
低于该临界值的错报视为明显微小错报,可以不累积
专题:税务处理
收入/销售额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处理一致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金额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销售折扣不得减除,按折扣前的金额
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按扣除折让或退回后的货款为销售额,发生当期冲减销售收入
以旧换新
分别按“购销”处理
【增值税】一般情况: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增值税】金银首饰:以实际收到的价格差额(不含增值税)作为销售额
以物易物
分别按“购销”处理
赊销、分期付款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无,则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预收款
货物发出的当天(发出商品时确认)
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办妥托收手续时)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处理不一致
委托代销
【增值税】收到代销清单 or 收到货款的当天 or 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 天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
预收租金
【增值税】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跨年度+一次性,分期均匀确认
买赠组合
【增值税】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按各自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
视同销售
增值税
委托代销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总分机构移送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将货物跨县(市)的不同机构之间移送用于销售的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公益性质)将自产货物直接向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捐赠,免征增值税
自产、委托加工
集体福利
个人消费
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个人)
分配(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赠送(无偿赠送)
按顺序确定销售额
① 纳税人近期同类的平均价格 ② 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的平均价格 ③ 组价
企业所得税
所有权属发生改变
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特殊项目
增值税
差额计税
收取的价款-付出的成本
金融商品转让
卖出价-买入价
不得扣除其他税费
当年度可结转,跨年度不得结转
融资租赁
收取的费用(含本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
收取的费用(不含本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建筑服务
收取的全部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简易计税:3%
房企销售商品房
收取的全部费用-受让土地时支付的土地价款
9%
旅游服务
收取的全部费用-代付的旅游费用(不得开专票,可开普票)
企业所得税
财产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 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投资方减资所得
收回投资成本部分
不征税
股息红利所得
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
免税
投资转让所得
交税
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转让所得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评估的公允价值-计税成本
5 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5 年内转让相关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 ① 停止递延纳税政策 ② 尚未确认的,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 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分别按“购销”处理
需要安装和检验
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
产品分成
分得产品的日期(公允价值)
提供劳务收入
完工进度法/完工百分比法
股息、红利所得
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利息收入
合同约定应付之日
租金收入
合同约定应付之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合同约定应付之日
接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
接受政府划入资产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不征税收入
以股权方式投入企业
不计入收入总额(作为资本金处理)
接受股东划入资产
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 + 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
不计入收入总额(作为资本金处理)
按公允价值计量
不征税项目
增值税
存款利息
保险赔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资产重组,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
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企业所得税
财政拨款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同时满足:资金拨付文件+专门要求+单独核算
免税项目
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不算收入)
扣除项目
增值税 进项税额
农产品
计算抵扣:9%或 10%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税政策的蔬菜、鲜活肉蛋类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桥、闸通行费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5%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需注明旅客身份信息
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含劳务派遣)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车票
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票面金额÷(1+3%)×3%
企业所得税
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
据实扣除
“五险一金”
据实扣除
股权激励
等待期
会计上确认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纳税调增
行权时
作为行权当年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计入“工资、薪金”列支
扣除金额=(公允价格-实际支付价格)×行权数量
劳务派遣
支付给劳务公司
计入“劳务费用”扣除
支付给个人
工资性质
计入“工资、薪金”列支
福利性质
计入“职工福利费”列支
限额扣除
职工福利费
14%
不包括
退休职工福利费
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不得在税前扣除
辞退职工离职补偿金
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
工会经费
2%
职工教育经费
8%
可以结转
补充养老、补充医疗
5%
计算基数:工资、薪金
业务招待费
孰低
发生额× 60%
当年营业收入× 5‰
广告宣传费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
可以结转
烟草企业
不得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
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5%
借款费用
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
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 借款利息支出
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
关联企业同时满足债务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要求 (2:1、5:1)
公益性捐赠
捐赠物品“视同销售”,应确认视同销售收入与视同销售成本
一般捐赠
年度利润总额 ×12%
通过公益团体
用于规定事业
3年结转
目标脱贫地区
据实扣除
直接捐赠
不得扣除
同时发生 分别计算
保险费
人身安全保险费
特殊工种,可以扣除
雇主责任险、财产保险
准予扣除
商业保险费
与生产经营有关
准予扣除
与生产经营无关
不得扣除
资产扣除
资产损失
以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赔款等金额后的余额(净损失)作为损失金额在税前扣除
因“非正常损失”导致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与资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投资资产
成本扣除
持有期间
不得扣除
转让或处置
准予扣除
固定资产
准予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2/2
支出>计税基础的50%
使用寿命 延长 2 年以上
不得扣除折旧
与经营活动无关、未投入使用(除建筑物外)、 经营租入、融资租出、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单独估价入账的士地
新购置的设备、器具
不超过 500万元
所有行业
一次性扣除
超过 500万元
行业
全部制造业企业、软件企业、 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缩短折旧年限法
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最低折旧年限的60%
加速折旧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专用设备投资额
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投资额的 10%可以抵免当年的应纳税额
可以5年结转抵免
5 年内转让、出租
应停止享受优惠
补缴已经抵免的税款
无形资产
不得计算摊销扣除
与经营活动无关、自创商誉、 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技术及与技术密切相关的,增值税免征
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
免税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
100%加计扣除
企业基础研究支出
研究主体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
研发费用
产品对外销售的,对应的材料费用
不得加计扣除
同时用于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的,采用合理方法进行分配
委外研发基数
境内
实际发生额×80%
境外
孰低
实际发生额×80%
境内符合条件的2/3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不得享受
不得扣除项目
增值税 不得抵扣 进项税额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用于 简易计税项目、 免税项目、 集体福利、 个人消费
购进和租入的 固定资产、不动产 购进的无形资产
专用于,不得抵扣
兼用于,可以全额抵扣
除上述以外 兼用于一般、简易、免税
按销售额的比例计算 划分不得抵扣税额
因管理不善和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及相关劳务、服务
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与资产损失一起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 不得扣除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产品质量保证
未决诉讼或仲裁的预计赔偿
违约金支出(会计上已计提但未实际支付)
当期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经济往来相关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利息(非银行企业)
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捐赠支出(含非公益性捐赠、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行业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条件
8/8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 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 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增值税
先进制造业(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
优惠税率:15%
三年有效期
小型微利企业
认定条件
3/3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
从业人数300人(含劳务派遣人员)
资产总额5000万
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 优惠税率20%
实际税负率:5%
其他
增值税
征税范围
销售或进口货物
13%
9%
部分低税率的货物
销售劳务
13%
有形动产的加工、修理修配
销售服务
9%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建筑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而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交通运输服务
不动产进行修缮、加固、养护和改善:建筑服务——修缮服务
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建筑服务——安装服务
6%
增值电信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金融服务
为客户办理退票而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现代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出租方取得的利息性质的收入: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保本或保底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间收益: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间收益,不征收增值税
销售无形资产
9%
转让土地使用权
6%
销售不动产
9%
混合销售
同时涉及“货+服”:按“主业”
兼 营
分别核算、分别交税;未分别核算,从高征税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 1%征收率征收
合计月销售额 10 万元、季度销售额 30 万元以下的,免征
扣除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单独缴纳
发票管理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抵扣联、发票联丢失其一:取得另外一联的复印件
抵扣联、发票联均丢失:取得记账联复印件+盖章
企业所得税
永续债
可转换债券
发行方 (利息支出)
依法税前扣除
转换时点:应付未付利息,视同已支付
投资方 (利息收入)
正常申报纳税
转换时点:应收未收利息,作为当期利息收入
股票投资成本=该债券购买价+应收未收利息+相关税费
税收优惠
安置残疾人员工资
100%加计扣除
铁路债券利息收入
减半征收
西部大开发
税率减按15%
海南自贸港
税率减按15%
专题:合并报表
金融工具
发行方
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 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
不能避免
金融负债
能 避免
权益工具
通过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
无支付利息的义务
没有到期日且合同对手方没有回售权
无支付本金的义务
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非衍生工具
可变数量
金融负债
固定数量
权益工具
衍生工具
固定数量换固定金额
权益工具
其余
金融负债
投资方
金融负债
原则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不符合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管理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
列报
债权投资
初始计量
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
×
减值
债权减值准备
处置
投资收益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 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
列报
其他债权投资
初始计量
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减值
信用减值损失
处置
投资收益
其他(出售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列报
交易性金融资产
初始计量
公允价值
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借方)
减值
×
处置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结转
重分类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改变,不得基于利润指标、业绩考核等原因进行重分类
权益工具
分类
大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仅能在初始确认时予以指定,后续期间不得形式指定权
计量
列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计量
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减值
×
处置
留存收益
重分类
权益工具投资不得重分类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影响所有者权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减值
不得以 ① 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全额收回、② 相关款项尚处于信用账期内 为由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企业在进行相关评估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终止确认
原则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or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商业承兑汇票
贴现、背书时风险并未转移
不应终止确认
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等级不高
贴现、背书时风险 并未转移
不应终止确认
筹资活动
信用等级较高
贴现、背书时风险 已经转移
终止确认
经营活动
嵌入衍生工具
将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进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应当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以公允价值计量
4/4
主合同不是一项由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暂定销售价格交易安排
基于商品交付数量、质量等的价格调整
属于可变对价
与定价挂钩的商品或原材料价值相关的变动
合同对价中嵌入一项衍生金融工具
通常应按所挂钩商品或原材料在客户取得 相关商品控制权日的价格计算确认收入
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后上述所挂钩商品 价格后续变动对企业可收取款项的影响, 应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应计入交易对价,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不属于可变对价
可回售工具
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中作为权益工具列报的特殊金融工具
在其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实务常见
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附追索权的出售
仅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附追索权的出售
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股票、基金、理财
对外借款或投资
与收益率挂钩底层项目的运营情况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中包含杠杆因素
可转换债券
嵌入了一项转股权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嵌入了金融衍生产品
理财产品
不保本、收益率不固定
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重大影响
分析投资方是否拥有实质性的参与权,而非控制权
参与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业务的判断
构成业务
该交易作为购买业务并按照企业合并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购入的这组资产包括与××业务相关的实物资产、人员投入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如××),同时具有××业务的产出能力。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应就上述交易应作为购买一项业务
交易费用
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不构成业务
不按企业合并准则处理
将购买成本基于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配
交易费用
作为转让对价的构成,符合适用准则条件的,应当资本化
权益法
初始投资成本
付出的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
券商佣金、手续费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比较 差额
初始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
增加长投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
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确认 投资收益
评估增值/减值
未来期间,应以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相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
内部商品交易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 应予以抵销
内部出售业务
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不应予以抵销
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益
顺流交易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方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
应当在个别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顺流
有关未实现的收入和成本或资产处置损益等中 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 并相应调整相关投资收益
逆流
有关资产账面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 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 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其他综合收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资本公积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按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增加或减少其他资本公积
超额亏损的确认
顺序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长期应收款 → 预计负债 → 备查簿(反向恢复)
所得税费用
拟长期持有
一般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
拟近期出售
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
合并报表
合并
合并范围
以控制为基础
合并日
实际取得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协议已获股东会通过
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购买股权 (同控)
一次交易 多次交易
个表
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初始投资成本-支付对价 →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表
合并方应将纳入合并范围的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照其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支付的对价-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表中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 → 调整资本公积
控股股东 + 外部第三方
个表
集团内企业 购入的部分
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理
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对价 → 调整资本公积
集团外企业 购入的部分
作为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理
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对价
合表
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购买少数股东权益处理
支付的对价-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表中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 → 调整资本公积
或有对价
初始确认
按或有事项准则,判断是否应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以及应确认的金额
实际结算
合并日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的,其金额-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 → 调整资本公积
购买股权 (非同控)
一次 80%
个表
初始投资成本=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初始投资成本-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当期损益
合表
合并成本=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0%=商誉/营业外收入
5%→80%
个表
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对价+5%股权的公允价值
5%股权投资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 留存收益
合表
合并成本=支付的对价+5%股权的公允价值
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0%
5%股权投资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 留存收益
30%→80%
个表
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对价+30%股权的账面价值
30%股权投资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 → 暂不作处理
其他资本公积 → 暂不作处理
合表
合并成本=支付的对价+30%股权的公允价值
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0%
30%股权投资确认的
其他综合收益 → 留存收益/当期损益
其他资本公积 → 当期损益
30%股权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 投资收益
或有对价
初始 计量
应将或有对价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确认为以公允价值~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将支付的对价扣除上述所确认金融资产后的金额作为长投的入账成本/合并成本
后续 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其确认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日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 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
购买日不存在而购买日后开始出现的情况,对于双方交易对价的后续调整不应该调整原确认的商誉的账面金额。 如果存在重新商谈减少收购对价和取消业绩对赌属于债务重组,应调减应付款项,并终止确认已确认的业绩承诺形成的相关或有对价资产(如有),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同时需评估商誉是否需计提减值准备。
标的公司少数股权结算
作为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核算
终止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或有对价金融资产
并相应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满足“固定换固定”时, 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
以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不再核算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一揽子交易
购买方应恰当确定购买日和企业合并成本
取得控制权时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控制权之前已支付的款项应作为预付投资款项(预付账款)
相关交易费用(审计、 评估、法律服务等)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可辨认净资产
除无形资产、或有负债外,应当单独予以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初始确认时,应对被购买方拥有但未在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判断
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
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划分出来, 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 用于出售、转移、授予、租赁或交换
或有负债
购买日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购买方不应该递延收益单独确认为一项可辨认负债
以后年度,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存在该递延收益摊销所形成的其他收益
处置股权 (主动)
80%→60%
个表
投资收益=处置价款-处置部分(20%)的账面价值
合表
处置价款-子公司自购买日/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20%,调整资本公积
80%→30%
个表
投资收益=处置价款-处置部分(50%)的账面价值
剩余股权 (30%)
视同从原取得投资日起即按权益法核算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并“追溯调整”
投资成本
留存收益
净损益
留存收益
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资本公积
合表
投资收益=(处置价款+30%股权的公允价值)-(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净资产 账面价值×80%+商誉)±(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80%
剩余股权 (30%)
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终止确认相关资产负债、商誉、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
80%→ 5%
个表
投资收益=(处置价款+5%股权的公允价值)-80%股权的账面价值
剩余股权 (5%)
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5%股权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当期损益
合表
投资收益=(处置价款+5%股权的公允价值)-(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净资产 账面价值×80%+商誉)±(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80%
剩余股权 (5%)
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终止确认相关资产负债、商誉、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
一揽子交易
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部分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被动稀释
总原则
因其他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增资而导致投资方的持股比例被稀释,稀释后投资方按剩余比例增加的净资产的份额【增资额×剩余比例】与被稀释部分对应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不丧控
个表
无须处理
合表
增资前后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权益法
个表
调整相关长投的账面价值时,相关“内含商誉”的结转应当比照直接处置长投处理 按比例结转初始投资时形成的“内含商誉”,并将相关股权稀释影响计入资本公积
稀释损失
先评估是否发生减值
稀释收益
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合表
无须处理
税务处理
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时 确认收入总额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 向 投资者 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
企业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权益性交易
企业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非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
若经济实质表明资本性投入,相关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典型:控股股东提供企业合并业绩补偿款、向关联方转让不良债权
股权转让
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
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投资资产的成本
对外投资期间
不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转让或处置时
准予扣除
投资方减资所得
收回投资成本部分
不征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所得
免税
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持股比例计算的部分
投资转让所得
交税
非货币性资产 对外投资
企业所得税
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转让所得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评估的公允价值-计税成本
5 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5 年内转让相关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 ① 停止递延纳税政策 ② 尚未确认的,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
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转让收入- 资产原值- 合理税费
5 年内分期纳税
非货币性资产 对外捐赠
会计
接受捐赠企业应作为资本性投入,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不涉及递延所得税的核算
增值税
视同销售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企业所得税
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作实际处理,不计入收入总额
所得税费用
确认应付股利时
分配利润来源于 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
计入当期损益
分配利润来源于 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计入所有者权益 (含其他综合收益)
专题: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
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的最佳估计为 基础,按照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始终)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或费用; 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不确认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授予日
有等待期
无须进行会计处理
无等待期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等待期内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可行权日之后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行权日
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 同时结转其他资本公积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授予日
按有关规定履行了注册登记等增资手续,根据 收到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同时,按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相应的回购价格 确认因回购义务而承担的负债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库存股 贷:其他应付款
解锁日
未达到 解锁条件 需回购
按回购应支付的金额冲减 回购义务对应的负债;同时, 注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和股票面值的差额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库存股
达到 解锁条件 无须回购
冲减负债(其他应付款)和库存股 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股 差额: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联营企业向员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财务报表中的(可辨认)净资产没有发生变化,不会产生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投资方 不应将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股权被动稀释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
按照当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与 在职员工的估计数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计入相关资产或费用
授予日
有等待期
无须进行会计处理
无等待期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等待期内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可行权日之后
不再确认成本费用 将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
行权日
支付现金,冲减已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改为权益结算
授予日
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修改前等待期 资产负债表日
按照当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在职员工的估计数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计入相关资产或费用
修改日
按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
同时,终止确认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修改后等待期 资产负债表日
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或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变化
取消或结算
应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立即确认剩余等待期内成本费用
支付给职工的款项,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金额高于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
不属于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情况
属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取消
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作废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股份支付,应当冲回以前期间确认的成本或费用
条件修改
有利于职工
考虑
增加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按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增加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
应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非市场条件
应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不利于职工
不考虑
减少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不应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
减少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
视为取消,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延长等待期、变更或增加非市场条件
不应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条件未满足
可行权条件
服务期限条件
作为股份支付的作废
业绩条件
非市场条件(如净利润指标)
作为股份支付的作废
市场条件(如股票价格)
不影响等待期内成本费用的确认
非可行权条件
作为股份支付的取消,立即确认剩余等待期内成本费用
一次授予、分次行权
作为同时授予的几个独立的计划
每个计划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估计股份支付费用 在其相应的等待期内,按各计划在某会计期间内 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集团股份支付
结算企业 (母公司)
以其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权益结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合表抵销分录 借:资本公积(子公司)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以子公司权益工具结算
现金结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合表抵销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母公司)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以集团外权益工具结算
现金结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合表抵销分录 借:资本公积(子公司)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接受服务企业 (子公司)
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
权益结算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
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
现金结算
受激励高管 集团内调动
导致接受服务的企业变更,但高管人员应取得的股权激励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应根据受益情况,在等待期内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原接受服务的企业与新接受服务的企业间分摊费用
税务处理
所得税费用
应根据期末的股票价格估计未来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 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预计未来期间可抵扣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 超出部分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税率) 贷:所得税费用(会计费用×税率) 资本公积(差额)
账面价值=0
计税基础=0-未来期间税法可予抵扣金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所得税
等待期
会计上确认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纳税调增
行权时
作为行权当年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计入“工资、薪金”列支
扣除金额=(公允价格-实际支付价格)×行权数量
个人所得税
授予日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等待期
不征
行权时
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收盘价)的差额
工资、薪金所得
行权后
利润分配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转让差价收入
财产转让所得(税收优惠:暂免)
专题:租赁、 投资性房地产
租赁的识别
3/3
存在一定期间
租赁期
约定的日期之前,已获得对租赁资产使用权的控制,则表明租赁期已经开始
应当包含 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租赁期开始日,应当评估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在评估时,应当考虑对承租人行使该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 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变化
存在已识别资产
对资产的指定
物理上可区分
不存在实质性替换权
因修理和维护而替换资产的权利或义务不属于实质性替换权
资产供应方向客户转移对已识别资产使用权的控制
有权获得因使用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承租人
租赁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负债现值-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预付账款(预付的租赁付款额-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不包括为评估发生的差旅费和法律费) 预计负债(预计“恢复至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的现值)
租赁付款额
固定付款额、实质固定付款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 可变租赁付款额
发生变动导致 未来租赁付款额 发生变动
应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并将重新计量后的租赁负债 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使用权资产
后续计量应当采用成本模式,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支出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记入 长期待摊费用
现金流量列示
支付租赁付款额
筹资活动
支付的预付租金、租赁保证金
筹资活动
非基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经营活动
简化处理时:经营活动
租赁变更
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发生变更+2/2
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并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 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范围缩小 或租赁期缩短
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 承租人应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
承租人应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所得税费用
使用权资产
税法分类为经营租赁,计税基础= 0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租赁负债
税法分类为经营租赁,计税基础= 0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不适用递延所得税 初始确认豁免的 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初始 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 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所得税
经营租赁
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融资租赁
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出租人
融资租赁
租赁期开始日,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后续计量:应当按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量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经营租赁
租赁期内,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 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扣除承担的费用) 确认为租金收入
与指数或比率挂钩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租赁收款额
其余
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出租资产属于 投资性房地产
2/2
拥有产权、能够单独计量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建筑物
某项投资性房地产仅能整体出售,单独出售的部分楼层
非转投
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 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
有决议+用途已改变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应当就改变房地产用途形成正式的书面决议
房地产因用途改变而发生实际状态上的改变
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确认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集团内关联企业之间租赁房地产
个表
租赁
投资性房地产
合表
固定资产
企业所得税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确认
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租赁服务适用税率
不动产租赁服务
9%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一般计税方法计税(9%)
营改增前取得的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5%)
房产税
从价计征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1.2%
房产原值中不得扣减折旧
应包括地价款和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 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融资租赁的房产
承租人
以房产投资联营,参与分红共担风险
被投资方
从租计征
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免租期,由产权所有人从价计征
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风险的,由出租方从租计征
特殊项目
售后回租
卖方兼承租人应按“收入准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不属于销售 (融资交易)
卖方兼承租人
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
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如长期应付款)
买方兼出租人
不确认被转让资产
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如长期应收款)
属于销售
卖方兼承租人
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并仅就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买方兼出租人
根据其他适用的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处理
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处理
当
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
预付租金
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
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
低价值租赁
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标准
绝对金额:<40 000元
不受承租人规模、性质、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重要性等影响
承租人已经或预期要将相关资产进行转租赁,则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
符合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也并不代表承租人若采取购入方式取得该资产时该资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短期租赁
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
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即使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不属于短期租赁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如果对某类租赁资产作出简化处理的选择,未来该类资产下所有的短期租赁都应采用简化处理
发生租赁变更,应当将其视为一项新租赁,重新判断是否可以简化处理
使用权资产 的审计
审计租赁合同 的完整性
获取租赁合同汇总表 与上年信息进行比较
重大差异:调查差异形成的原因、评估是否影响对租赁合同汇总表完整性的评价
考虑获取所有与讨论有关的资料进行审阅,并获取被审计单位对业务合同讨论结果进行跟进及评价的证据
前提:被审计单位建立了有关内部评价程序,财务部门定期与内部业务部门对业务合同讨论以确定合同中是否包含租赁安排
考虑对相关内部业务部门进行访谈,以便对合同安排是否存在租赁进行独立评价
从租金支付明细账中,获取现有供应商的信息,并与租赁合同汇总表进行比较,判断有无重大租赁合同未被纳入
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确定有无租入资产未入账
审计租赁期限
获取租赁合同,分析合同条款:判断租赁期限的是否正确
访谈被审计单位、出租方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有无合同外约定条款,从而缩短租赁期限
检查租入资产,评估是否对租入资产进行了实质性的装修、改造等会导致实质租赁期的延长
审计初始确认
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
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在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应考虑的是使用权资产本身,而不是租入的资产
实质固定付款安排
对租赁安排以及条款进行详细阅读,与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充分讨论
可变租赁付款额安排
根据合同条款评估并判断可变租赁付款额的形式
相关安排是否应纳入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
审计减值
风险评估
充分关注并评估使用权资产账面金额及其减值风险的重要程度及不确定性程度
考虑是否应将使用权资产减值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领域
考虑使用权资产减值的不确定性是否会导致特别风险
减值测试
充分关注并复核企业在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作的各项职业判断的合理性与恰当性,识别可能存在的管理层偏向的迹象,充分考虑期后事项
企业对现金流及利润的预测应具有合理性和可支持性,并体现出企业对经济环境的最佳估计
保持专业的怀疑态度,对关键假设提出质疑,尤其是当企业的判断和估计表现出过于乐观且有失真实性时
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决策对使用权资产减值的影响
利用专家工作
专题:基础资产
舞弊风险
利用在建工程掩盖舞弊
检查是否存在与企业整体生产经营规划不符或与预算不符的异常在建工程项目
检查是否存在非正常停工或长期未完工的工程项目
关注有无通过虚构在建工程项目或虚增在建工程成本进行舞弊的情形
通过购置资产实施舞弊
复核购置固定资产的理由及其合理性
检查购置固定资产相关的采购合同、 采购发票等,判断固定资产计价的准确性
关注是否存在混淆费用和成本属性来操纵利润的情形
复核已入账固定资产的验收情况
观察固定资产是否确实存在并了解其使用情况
检查固定资产
关注固定资产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清单为起点,验证确实存在
实地为起点,验证均已完整地记录
本期新增的固定资产,关注是否存在虚增
抽取样本,追查至采购协议、验收单据等
由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
检查其实际使用状态、竣工决算报告等
无形资产委托研发
存在预付研发费用的,应根据研发过程中的实际耗用情况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付账款 长期挂账
重大错报风险
“存在”认定
“准确性、计价和分摊”认定
审计程序
检查被审计单位与外部研发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检查交易实质属于自主研发还是外购技术以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询问或访谈外部研发机构的相关人员以了解研发的进展和所处阶段
定制化产品相关研发支出
若企业无法控制相关研发成果,如研发成果仅可用于该合同、无法用于其他合同, 企业应按照收入准则中合同履约成本的规定进行处理,最终计入营业成本
企业合并过程中的无形资产
初始确认时,应对被购买方拥有但未在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判断
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
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
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划分出来, 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 用于出售、转移、授予、租赁或交换
存货监盘
地点
在获取完整的存放地点清单的基础上,根据 a.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 以及 b.对各个地点与存货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监盘,并记录选择这些地点的原因
多地存放
可要求提供一份完整的存放地点清单,并考虑其完整性
时间
除实施存货监盘和抽盘程序外,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 确定盘点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存货的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的记录, 并倒推至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结存情况, 以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结存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开始前
应当观察盘点现场,确定应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是否已经适当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盘点标识,防止遗漏或重复盘点
对未纳入盘点范围的存货,查明未纳入的原因
售后代管、代其他地方保管、已损坏且已作账
进行时
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
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
程序是否得到适当设计和执行(越有效,抽盘越小)
检查存货
不一定能确定所有权,但有助于确定存货的存在及识别存货跌价准备(准确性)
执行抽盘
尽可能避免让被审计单位事先了解将抽盘的存货项目
双向抽盘,获取有关盘点记录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计证据
存货盘点记录 → 实物
实物 → 盘点记录
抽盘 差异
很可能表明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 在准确性或完整性方面存在错误 应当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
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提请更正
扩大检查范围或重新盘点以减少错误的发生
范围可限于某一特殊领域的存货或特定盘点小组
结束时
再次观察盘点现场, 确定均已盘点
取得并检查所有盘点表单,并与存货盘点的汇总记录进行核对
特殊情况
无法停止移动
质疑
未将无法停止移动的存货纳入盘点范围
未对专家工作进行恰当利用
建议
考虑划分出独立的过渡区域,暂时放在,以此确保相关存货只被盘点一次
必要时利用专家工作协助监盘,应恰当评价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因不可抗力 无法现场监盘
质疑
未实施存货监盘程序,仅依赖于替代审计程序
建议
当另择日期实施监盘,……,并倒推至资产负债表日
因存放性质 无法现场监盘
质疑
未评价导致不可行的原因是否合理;未实施存货监盘程序
建议
应评价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存货监盘的理由是否合理 如不合理,应当实施存货监盘
存放于第三方
质疑
未将第三方保管的存货纳入监盘或函证范围
建议
向第三方函证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检查与第三方持有的存货相关文件记录(如仓储单)
实施或安排其他 CPA 实施对第三方的存货监盘
获取针对用以保证存货得到恰当盘点和保管的内部控制的适当性而出具的报告
现场监盘受限时,实施现场走访、获取期后流转记录等替代程序
箱装或袋装存货
质疑
未清点存货的实际数量或重量
依赖了被审计单位的磅秤称量结果
未检查存货的实际状况
建议
应开箱检查
应在校验磅秤精准度的前提下,实施重新称量程序
盘盈
借: 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 管理费用
盘亏
扣除残料价值、保险赔偿、 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
因自然灾害等
营业外支出
其他原因
管理费用
因管理不善和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及相关劳务、服务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
以减除责任人赔偿、保险赔款等金额后的余额(净损失)作为损失金额在税前扣除
因“非正常损失”导致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与资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滥用会计估计
通过人为改变资产使用年限,可能存在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关注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判断是否存在滥用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的可能
影响的认定
准确性、计价和分摊
固定资产、存货
准确性
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完整性
营业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检查、分析、重新计算 折旧/摊销
结合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的了解,判断折旧方法、年限、预计残值率是否恰当、符合规定
对折旧水平进行合理性复核,关注折旧率在月度、季度或年度中是否合理一致
重新计算被审计单位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开始摊销,不得仅因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而不对其进行摊销
审计资产减值
存货
成本 VS 可变现净值
成本>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
以前减记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应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可变现净值
以取得的关于资产负债表日的确凿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确定,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在确定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予以考虑,否则不予考虑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相关税费
迹象
竞争对手改进工艺导致订单大幅下降
结合产品价格变动及预期销售情况等,实施存货跌价准备测试
存货账面余额未发生变化或变化幅度很小、 存货积压现象严重
获取存货货龄分析表,实施存货跌价准备测试
因质量问题收到客户退货
调查异常交易的商业实质
检查产品同类销售合同,评估在确认收入时对退货率估计是否合理
关注管理层是否对产品进行期末计价测试,评估是否存在错报
研发的新产品质量未达到预期,按次品销售
应以取得的资产负债表日的最可靠证据估计的 按照目前工艺生产的产品售价为基础, 计算可变现净值,确定是否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质疑:针对××迹象,可能表明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审计项目组未对该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
识别需要计提 跌价损失准备 的存货项目
询问相关人员
检查存货货龄分析表
检查存货状况
检查可变现净值的计量是否合理
固定资产
可收回金额 VS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可收回金额=max(公允价值-处置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 不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 或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程序
从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获取有关固定资产减值的审计证据
测试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如何做出固定资产减值的相关会计估计
了解管理层如何作出会计估计时,应当符合上期财务报表中会计估计的结果, 或者复核管理层在本期财务报表中对上期会计估计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如适用)
作出注册会计师的点估计或区间估计,评价管理层的点估计
当审计证据支持的区间估计 区间数倍于整体重要性时
有必要重新考虑区间内金额的合理性
质疑:针对××××,可能表明存在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对该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
审计项目组应建议被审计单位结合生产线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及所生产产品预期销售情况等因素,对其实施减值测试,如测试结果显示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对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
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应当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以前年度确认为开发支出 报告期暂缓研究开发项目
对已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恰当计提减值损失
而非转入管理费用
资产组
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
减值损失
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按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的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 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
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零
总部资产
难以脱离其他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且其账面价值难以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
按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资产组,按资产组减值处理
难以分摊
不考虑总部资产,将资产组按资产组减值处理
认定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的资产组组合,分摊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
比较所认定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并按资产组减值处理
税务处理
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检查资产减值 测试的过程
仅对管理层编制的数据 进行重新计算无法提供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检查是否基于当前状况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与未来资产改良有关), 并恰当地实施了减值测试
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预测的可靠性、检查录入数据与支持证据的一致性、 考虑市场趋势
比较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
执行敏感性分析,评估其在合理变动时对减值测试结果的潜在影响
其他 会税处理 的恰当性
存货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 持有以备出售或在相关生产过程中耗用 的材料、物料等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用于广告营销活动 的特定商品
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
(广宣费)限额扣除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15%
可以结转
销售返利
现金返利
本质是采购成本的组成(一种优惠),应当将取得的供应商返利冲减存货采购成本
实物返利
通常的形式为供应商基于采购交易赠送商品,采购方应调减存货的单位采购成本
如该批存货已耗用,应当考虑单位成本差异对总成本结转的影响和剩余存货的账面价值影响
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
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
固定资产
试运行销售
应当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不应将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研发支出
试运行期间实际投入金额超出存货成本的部分计入在建工程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暂估入账
计提折旧
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暂估价值, 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金额
日常修理
不符合资本化,发生时应当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所得税
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改扩建
是否将失去经济价值的被替换部分账面价值扣除以及是否及时转固
关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减变动及其勾稽关系的合理性
盘盈
前期差错
应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不得按盘盈时的市场价值计入营业外收入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增值税
转让 不动产
自 建:全额预缴、全额申报
预缴:价税合计金额÷(1+5%)×5% 申报:价税合计金额÷(1+9%)×9%【简易:5%】
取得一般:差额预缴、全额申报
预缴:(价税合计金额-购置原价)÷(1+5%)×5% 申报:价税合计金额÷(1+9%)×9%
取得简易:差额预缴、差额申报
(价税合计金额-购置原价)÷(1+5%)×5%
转让 旧物
使用过的 动产
不允许抵扣 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
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不得开专票,可开普票
可放弃减税,按 3%征收率征税,并可开具专票
已抵扣过进项税额
按适用税率(一般计税方法),可开专票
旧货(除二手车外)
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不得开专票
企业所得税
不得扣除折旧
与经营活动无关、未投入使用(除建筑物外)、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
经营租入、融资租出、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
准予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2/2
支出>计税基础的50%
使用寿命 延长 2 年以上
新购置的 设备、器具
不超过500万元
一次性扣除
超过500万元
全部制造业企业、软件企业、 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缩短折旧年限法
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最低折旧年限的60%
加速折旧方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其他行业
正常计算折旧扣除
专用设备投资额
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投资额的 10%可以 抵免当年的应纳税额
可以5年结转抵免
5 年内 转让、出租
应停止享受优惠
补缴已经抵免的税款
无形资产
内部研发
成本
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总和
不包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辨认的无效和初始运作损失、培训支出
费用化
研究阶段的支出+ 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支出+ 难以区分阶段的支出
所得税费用
费用化支出
产生的差异只是影响当期,不会形成暂时性差异
资本化支出
可能会出现 暂时性差异
如该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企业所得税
不得计算摊销扣除
与经营活动无关、自创商誉、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0%加计扣除
企业基础研究支出
研究主体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
研发费用
产品对外销售的,对应的材料费用
不得加计扣除
同时用于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的,采用合理方法进行分配
委外研发 基数
境内
实际发生额×80%
境外
孰低
实际发生额×80%
境内符合条件的2/3
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不得享受
优惠扣除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技术及与技术密切相关的,增值税免征
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
免税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
减半征收
商誉的审计
商誉=合并成本-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股比例
初始确认
分析企业合并对价合理性、商誉金额的合理性、企业合并过程中专家意见的合理性
复核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计量的准确性,判断是否存在应计入合并成本中的或有对价
检查企业是否恰当识别并以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确认和计量被购买方所有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包括被购买方拥有但个表中未确认的资产和负债,重点关注无形资产),是否因未恰当识别和确认而形成高额商誉
资产组认定
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评估管理层认定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恰当性
检查收购协议、有关收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复核被审计单位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并评价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了解被审计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以及被审计单位业务、架构的变化情况(重点关注本期是否发生了改变报告结构的情形)等
复核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在适当时重新划分了资产组(组合),并对商誉重新进行了分摊
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随意改变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情形
评估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充分和恰当的披露
减值 测试
频率
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不得以被并购企业实现当期业绩承诺为由,认为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而不进行减值测试
方法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 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首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
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的估计
测试管理层选择和运用的常见重大假设
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并核实与上年关键假设的变化
关注盈利预测所使用基础数据和参数的相关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测试管理层选择和运用的数据
检查运用的数据是否已经由被审计单位适当的管理层或治理层批准
将基期数据与经审计的财务信息核对一致
将商誉减值测试中使用的数据与最近获取的实际财务结果进行比较, 并考虑变化是否基于新的情况或新的信息,重大的差异是否合理
关注被审计单位估计公允价值的恰当性、处置费用的估计是否充分且与测试模型的交易方式相匹配
减值确认
复核以前年度商誉减值计提情况,有无以前年度未计提或少计提而在本年度大幅计提的情形,检查理由和依据
关注是否存在与商誉有关的业绩承诺并分析其达标情况,关注精准达标或未达标,但未充分计提减值的情况
检查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信息与管理层年度展望等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对归属于 少数股东的商誉 的考虑
应当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
比较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将商誉减值损失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分摊,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专题:收入和费用
收入
分析程序
关注
注册资本与交易规模是否匹配
交易内容与经营范围是否匹配
与关联方交易是否公允
将本期销售收入金额、关键财务指标与以前可比期间的对应数据或预算数进行比较
分析销售收入、毛利率、销售相关项目的变动趋势
毛利率 变化
与销量无关
应当关注单价和单位成本
分析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销售收入与销售费用之间的关系
检查程序
合同识别
合同合并
订立时间相同或相近
基于同一商业目的
一份取决于另一份
合同变更
作为新合同
增加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 且新合同反映了新增商品的单独售价
作为原合同的终止 和新合同的订立
不符合上述,且已转让商品和未转让商品可明确区分
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和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
作为原合同的 组成部分
不符合上述,且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不可明确区分
在合同变更日重新计算履约进度,调整当期收入和成本
单项履约义务识别
可明确区分
2/2
商品可区分
合同层面可区分
不可明确区分
n/3
提供重大服务将商品整合
重大修改或定制
具有高度关联型
提供运输服务
控制权转移之前,不构成
控制权转移之后,判断是否构成
交易价格 的准确性
可变对价
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的金额 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考虑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条件 (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 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应在确认收入时纳入或扣减, 而非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存在 重大融资成分
按照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现销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未确认融资费用
非现金对价
按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发生变动
因对价形式:不计入交易价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
因其他原因:作为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
应付客户对价
各种名目的进场费、赞助费、广告费、培训费等
实质上并没有使得企业从客户处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应当冲减交易价格
但为了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收入确认方法 的恰当性
某一 时段 履行
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n/3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可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的在建的商品
履约过程中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合同期间内有权就 累计至今已完成部分收取款项以补偿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
程序
在确定履约进度时,应当扣除那些控制权尚未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
获取并检查合同条款及相关单据,判断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的恰当性
如判断为一段时间内履约义务,应核实履约进度等收入确认的关键条款
如无法判断,应针对合同条款不清晰或理解存在争议的条款, 进一步向客户进行了解或函证,必要时获取律师意见
对于同类业务,应扩大细节测试样本量,检查是否存在类似合同条款, 判断是否存在类似错报并评估其对报表影响
某一 时点 履行
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获取合同、了解关键条款:结合合同条款判断控制权转移的时点和关键性证据
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客户签收单等关键单据,判断
是否将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
客户是否已经接受和签收
截止性测试
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天,发运凭证与收入明细账双向核对 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和发货水平,确定业务活动水平是否异常, 并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实施截止测试程序
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 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函证程序, 检查有无未取得对方认可的销售
特殊交易 的恰当性
售后回购
评估是否 存在回购义务 或享有回购权利
与客户存在远期合同安排 负有回购义务或享有回购权利 负有应客户要求的回购义务 且客户有行权的重大经济动因
回购价格<原售价:租赁交易 回购价格>原售价:融资交易
负有应客户要求的回购义务 且客户没有行权的重大经济动因
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税务处理
增值税
作为商品购销处理
企业所得税
仅区分是否为融资性质
是
收到款项为负债
差额为利息费用
否
作为商品购销处理
附有销售退回 条款的销售
应当在客户 取得控制权时
按照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总价款-预计退回款项)
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 确认一项资产(应收退货成本)
按照转让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应收退货成本,结转成本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
附有质量保证 条款的销售
评估是否在向客户提供 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 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
提供额外服务
“服务型”质保
单项履约义务
未提供额外服务
“保证型”质保
或有事项
主要责任人 和代理人
结合控制权的定义和迹象, 综合考虑主要责任、定价权、存货风险等情况, 判断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
能控制
主要责任人
总额法
不能控制
代理人
净额法
被审计单位的毛利率明显畸低,可能意味着角色是代理人而非主要责任人
附有额外 购买选择权
评估是否向客户 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是
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在客户未来行使该权利或权利失效时,确认收入
同时,先确认合同负债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评估是否构成 单项履约义务
是
进一步确认履约方式(时点履约?时段履约?)
时段履行3/3
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企业将 从事对该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
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
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商品
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评估是否可能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
向客户预收款项作为合同负债,履行时再转收入
当无须退回 且客户可能会放弃
预期有权获取与客户放弃权利的金额 按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确认收入
否则,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转为收入
无需退回的 初始费用
评估是否与向客户 转让已承诺商品相关
是
构成单项 履约义务
转让商品时,按照分摊至 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不构成单项 履约义务
在包含该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 该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否
作为预收款项,未来转让商品时确认收入
预付卡 增值税 税务处理
售卡企业销售预付卡或接受预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
不缴纳
售卡方因发行或售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等收入
缴纳
持卡人购买货物或服务时,销售方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顺查
发运凭证追查至明细账,以确定是否存在遗漏事项
逆查
明细账追查至原始凭证,以评价是否真实发生
同时检查交易日期,确认计入正确会计期间
延伸检查程序
审计项目组应评价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并实施“延伸检查”程序。例如,访谈该客户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实地走访,观察其生产经营场地,判断该客户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易规模是否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匹配,了解该客户采购产品的用途、去向和最终销售实现情况,实地查看其相关产品的库存情况等。
质疑:未对延伸检查的地点及人员身份保持职业怀疑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延伸检查对象的真实性。 如核查重要客户、供应商或复杂交易对手方的背景信息,实地走访或现场访谈时核实被访谈人员身份信息、观察对方生产经营情况,并形成工作记录
质疑:未对延伸检查中识别的异常情形保持职业怀疑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延伸检查中识别的可疑迹象保持警觉。 如追踪产品或服务的终端销售情况,调查所涉资金的来源及去向,核实交易的真实背景和目的;核查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的资金投向,走访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等
质疑:延伸检查中访谈程序流于形式
注册会计师在延伸检查中应当恰当实施访谈程序。 如保持访谈程序独立,杜绝由被审计单位代为实施访谈;对访谈提纲和问题清单保密;根据风险特征设计针对性的访谈计划和访谈提纲,执行访谈人员具备应有的胜任能力,对访谈中的可疑迹象和相矛盾信息保持警觉并采取恰当的应对措施,必要时访谈不同人员进行相互印证等
函证
函证决策
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 、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必须函证
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and 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应收账款 必须函证
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or 函证很可能无效
在选择函证项目时,除了考虑金额较大的项目,也需要考虑风险较高的项目,例如:账龄较长的项目、新增客户项目、重大关联方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余额为零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可能发生错报或舞弊的非正常项目
函证时间
资产负债表日后适当时间内实施
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资产负债表日前函证 + 对剩余期间的变动实施实质性程序
评价可靠性
应当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
限制性条款
影响回函的可靠性
不能依赖
不保真
可能不包含
邮寄
被审计单位转交的,不能视为可靠的证据,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跟函
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
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
观察处理询证函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函证的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核对信息
电子形式
应该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
口头回复
不能作为可靠的证据
可以要求提供书面回复,如未收到,需要实施替代程序
第三方电子 询证函平台
类型
专门提供询证函平台服务的第三方平台
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
“币码 E 函证”电子函证平台
被询证者自身的电子询证函平台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可靠性风险
独立性风险
电子询证函平台在形式上或实质上没有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风险
安全性风险
函证相关方的身份真实性风险
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的操作风险
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信息传输安全性风险
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记录函证控制过程的完整性风险
评估程序
评估可靠性的工作通常在会计师事务所层面实施, 而无须单个审计项目组实施
评估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独立性
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聘请的信息安全认证机构或专业人员
记录相关评估过程、获取的证据和得出的结论
取得报告 了解信息 评估可靠 记录结论
取得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聘请的信息安全认证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证书或专业人员出具的鉴证报告等由电子询证函平台定期公开发布的信息 了解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及其所有者和运营商的组织架构、是否存在被监管机构处罚、是否存在涉诉信息等与电子询证函平台的独立性、安全可靠性等方面的信息 评估通过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收发电子询证函是否可靠 记录其依据信息安全认证机构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证书或专业人员出具的鉴证报告来合理评估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可靠性的过程、获取的证据及得出的结论
了解性质 评估可靠性
了解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聘请的信息安全认证机构或专业人员测试的范围、 实施的程序、程序涵盖的期间以及自实施程序以来的时间间隔 评估信息安全认证机构或专业人员的工作是否支持通过第三方电子询证函平台实施函证程序的可靠性
不符事项
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某些不符事项并不表明存在错报
如存在,应当提出调整建议
不能仅通过询问相关人员 对不符事项的性质和原因 得出结论
检查相关的原始凭证和文件资料予以证实
必要时与被询证方联系,获取相关信息和解释
将询证函余额与已记录金额相比较
如存在差异,调查差异的原因,检查支持性文件
对回函样本中识别出的错报
应当调查原因,并根据样本错报推断总体中存在的错报
应当考虑针对未列入测试范围的剩余部分中可能存在的错报 单独或连同其他错报是否可能导致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
未收到回函的 代替程序
原则
应当考虑重新实施函证
仍未收到,实施替代程序
范围受限
应收账款
应对所有未回函项目实施替代程序,而不能仅在未回函项目中抽样实施替代程序
检查构成应收账款余额 的其他支持性文件
例如: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 出库单、 发运单据及客户收货记录等, 或实施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记录等
应付账款
检查付款单据(如支票存根)
相关的采购单据(如订购单、验收单、发票和合同)或其他文件
银行存款
识别可能存在的未达账项,核实其真实性,关注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如存在错报,提出调整建议
对银行账户 的完整性 存有疑虑
在企业人员陪同下到开户行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观察银行办事人员的查询、打印过程、并检查账面记录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否完整
结合其他相关细节测试,关注原始单据中收付款银行账户是否包含在已获取的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内
获取并检查 银行对账单
取得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对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保持警觉 必要时,亲自到银行获取并对获取过程保持控制 还可以观察被审计单位人员登录并操作网银系统导出信息的过程,核对网银界面的真实性,核对网银中显示或下载的信息与提供的对账单中信息的一致性
对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进行双向核对
如存在差异, 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对账单与银行询证函回函,确认是否一致
获取并检查 银行存款 余额调节表
检查调节表中加计数是否正确,调节后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一致
检查调节事项
关注长期未达账项,查看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等事项
特别关注银付企未付、 企付银未付中支付异常的领款事项, 确认是否存在舞弊
定期存款
检查归属
未质押
检查开户证实书原件而非复印件
已质押
检查定期存单复印件,并与相应的质押合同核对
函证定期存款相关信息
关注是否回复完整,包括“是否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 在内的项目
分析利息收入的合理性
判断定期存款是否真实存在、 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
评价商业理由及其合理性
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偏高,或同时负债比例偏高
监盘凭据或网银纪录
应付账款
对于交易频繁的供应商,即使应付账款余额较小,也应纳入函证实施范围
实施函证时可能需要从非财务部门获取适当的供应商清单
查找未入账 的应付账款
本期增减
对本期发生的应付账款增减变动,检查至相关支持性文件, 确认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期后增减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 关注其验收单、购货发票的日期,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合理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付款项目,检查银行对账单及有关付款凭证, 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
对账单
获取并检查被审计单位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以及被审计单位 编制的差异调节表,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存货监盘
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 存货入库资料,检查相关负债是否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
一般费用
分析程序
获取一般费用明细表,评价拟使用数据的可靠性
将费用细化到适当层次,根据关键因素和相互关系设定预期值
将已记录金额与期望值进行比较,并调查差异
调查时,需要询问管理层, 并针对管理层的答复进行验证
检查程序
对本期发生的费用选取样本,检查其支持性文件,确定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以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银行对账单或付款凭证中选取项目进行测试, 检查支持性文件,关注发票日期和支付日期,追踪至费用明细表, 检查费用所计入的会计期间,评价费用是否被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凭证,实施截止测试, 评价费用是否被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检查一般费用是否已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专题A:会计
借款费用
会计处理
资本化期间
3/3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
非正常中断3个月
停止
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资本化金额
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闲置资金的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
一般借款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增值税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购进的贷款服务(及其相关费用)
免征
集团内部无偿借贷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
统借统还业务
收取的利息费用,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
投资于理财产品
非保本产品,持有期间收益,免征
保本或保底,持有期间收益,按“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向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
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支出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
准予扣除
关联企业同时满足债务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要求(2:1)
闲置的专门借款存入银行的利息收入
免征
闲置的专门借款投资国债的利息收入
免征
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
自产产品
均“视同销售”
会计
按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确定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增值税
确认销项税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企业所得税
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额
外购产品
会计处理
按公允价值及相关税费确定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不确认销售
增值税
不“视同销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
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额
企业支付补贴
会计处理
公允价值与内部售价之间的差额
规定服务年限
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年限内平均摊销
未规定服务年限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成本费用
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
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额
累计带薪缺勤
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计未使用的带薪休假权利而导致预期将支付的工资负债, 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预估与实际之间的差额,冲减上期已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和相关成本费用
辞退福利
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
总额法
递延收益,摊销或全额
净额法
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扣减后计提折旧
与收益相关
补偿以后期间
递延收益
补偿已发生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收到时暂时无法确定
作为预收款计入“其他应付款”
与日常活动相关
其他收益 or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日常活动无关
营业外收入 or 冲减相关损失
税务处理
增值税
与销售挂钩,征税
与销售不挂钩,不征税
企业所得税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国家资本金:不征税
或有事项
预计负债
3/3
现时义务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金额能可靠计量
或有资产
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应当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其他应收款)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
退出净成本最低
是否存在标的资产
存在:减值+预计负债
不存在:预计负债
税务处理
保险赔付
增值税
不征税
企业所得税
实际收到时,作为资产损失的抵减
违约金
增值税
收入:交税
企业所得税
收入
计入收入总额
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企业重组
重组事项
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
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关闭企业的部分经营场所 or 将营业活动从一个国家/地区迁往另一个国家/地区
重组义务
2/2
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
该重组计划已经对外公告
针对重组义务 在重组计划对外公告前 不能确认预计负债
满足或有事项确认负债条件 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
2/2
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
作出决议
获得购买承诺
一年内完成交易
计量
整体的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孰低
拟出售子公司导致丧失控制权
个表
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合表
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
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停止权益法
未划分部分,在出售前,继续按权益法核算
终止经营
n/3
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应当包含整个报告期间
企业所得税
一般性税务处理
按公允价值计量、确认所得或损失、亏损不得相互弥补
特殊性税务处理
以原有计税基础为计税基础、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亏损有条件/限额的相互弥补
5/5
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标的资产或股权变动比例≥被收购企业全部资产或股权的 50%
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交易支付总额的 85%
重组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转让取得的股权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卖了,再买
借:换入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差 额(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换入资产: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
其余资产=扣除公允价值后,分摊
时点不一致
入 √ 出 ×
在确认换入资产的同时将交付换出资产的义务确认为一项负债
入 × 出 √
在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同时将取得换入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
以存货进行置换
实质属于“销售存货、收取非现金对价”的行为
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认营业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
按购销处理
债务重组
债权人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受让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入账价值) 受让非金融资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合理必要支出 or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受让金融资产的入账价值)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贷: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入账价值-账面价值)
债务人
账面价值计量
借:应付账款 (账面价值) 贷:受偿资产 (账面价值) 其他收益 (倒挤)
受偿资产为金融资产 贷:投资收益
财务报告
关联方
会计
重大影响
税法
≥25%
<25%
借贷资金达到实收资本50%以上
借贷资金的10%由另一方担保
经营活动,授权、控制
半数委派
直系亲属
净额列示
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
2/2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当前可执行
计划以净额结算 or 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或清偿该金融负债
流动负债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予以清偿
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期限短
3个月内
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外币折算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
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所有者权益(除未分配利润)
发生时的即期汇率
未分配利润
多年多汇率合计数
利润表
收入、费用
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
汇兑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
母子公司间的外币货币性项目
实质:对子公司的净投资
以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抵销长期应收应付项目的同时, 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所得税费用
资产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专题B:审计
认定
利润表
发生
高估、虚构,“无中生有”,虚增收入、虚报费用
完整性
低估、遗漏,“已发生未记”
准确性
已记录,可多可少,使用错误单价确认收入
截止
“仅有”,确有其事,正确的会计期间
分类
错误计入会计科目
列报
披露不相关或不可理解
资产负债表
存在
高估、虚构,“无中生有”,虚增收入、虚报费用
完整性
低估、遗漏,“已发生未记”
准确性、计价和分摊
金额正确?减值、折旧有关
权利和义务
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
分类
错误计入会计科目
列报
披露不相关或不可理解
审计计划
利用以前年度控制测试的结果
控制在本期未发生变化 + 不属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 + 近两年测试过
可能用
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不应依赖以前审计获取的证据
了解内部控制的程序
询问被审计单位人员
观察特定控制的运用
检查文件和报告
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过程(即穿行测试)
识别和评估 重大错报风险
报表层次的 重大错报风险
影响多项认定, 可以分别或一起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认定层次的 重大错报风险
应当分别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
识别
应当依据其固有风险,而不考虑相关控制的影响
评估
应当考虑相关控制的影响
应当确定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是否为特别风险,不应考虑控制的抵销效果
在评估重大错报发生的可能性时,要考虑控制的抵销效果
评估固有风险
评估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固有风险有助于识别和确定特别风险
固有风险等级
错报发生的可能性 and 重要程度综合起来的影响程度
固有风险因素
定性 or 定量
复杂性、主观性、变化、不确定性,管理层偏向,其他舞弊风险因素
特别风险
固有风险评估为达到或接近固有风险等级最高级(上限)
准则规定(舞弊、 凌驾、 超重关)
针对特别风险, 应当专门实施实质性程序; 如果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应当使用细节测试,或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使用,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持续经营假设的考虑
假设 恰当
不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
无保留意见
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
有披露
无保留意见+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
未披露
保留意见 or 否定意见
多项
无法表示意见
假设 不恰当
代替基础
无保留意见 + 强调事项段
无替代基础
否定意见
审计报告 意见类型
重大不广泛
保留意见
重大且广泛
重大错报
否定意见
范围受限
无法表示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逐项描述每一关键审计事项
同时说明: 被确定的原因、 该事项是如何应对的
应当分别索引至财报的相关披露
仅有的关键审计事项是导致非无保留意见或持续经营重大疑虑的事项,不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描述
意见发表
CPA 对财务报表整体形成审计意见,而不对关键审计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时,不得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必须是已经得到满意解决的事项
既不存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也不存在意见分歧的情况
确定不存在需要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报告单设的关键审计事项部分表述为 “我们确定不存在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某事项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则不能以强调事项或其他事项代替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
原始信息
需要避免不恰当地提供原始信息
对关键审计事项的描述通常不构成有关被审计单位的原始信息
披露原始信息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CPA可以鼓励其进一步披露信息,而不是在审计报告中提供原始信息
专题C:审计
质量管理
分工
主要负责人(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
对质量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对一体化管理负主要责任
专门的合伙人(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
对质量管理的运行负责
专门的合伙人(独立性主管合伙人)
对质量管理特定方面的运行负责
至少每年一次向所有需要按照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的人员获取其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
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应当每年对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轮换情况实施复核,并在全所范围内统一进行轮换
应当周期性地选择部分 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
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至少选择一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
对承接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
主要负责人对应当代表事务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应当至少每年一次
不得以承接和执行业务的收入或利润作为首要指标,不应以团队作为利润中心进行收益分配
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负责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于项目组,项目合伙人、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为本项目质量复核提供协助
独立性
经济利益
在审计客户或关联实体中拥有直接/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商业关系
共同开办、捆绑销售、互相推广,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
家庭和私人关系
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担任或保持独立性的期间曾经是审计客户的董、高、特
人员交流
关键审计合伙人担任审计客户的董、高、特,尚在冷却期内
关键审计合伙人在冷却期内继续参与审计业务
不影响
4/4
不再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
客户发布已审计财务报表
至少 12 个月
未参与该财务报表的审计
任职期内担任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累计5年, 冷却期分别为 5 年、3 年、2 年
非鉴证服务
会计和记账、内部审计、招聘承担了管理层职责/对报表有重大影响/涉及财报相关的内控
或有收费
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取得或有收费
礼品
接受客户礼品或超出正常业务活动的款待
专题D:集团审计
重要组成部分
对集团具有财务重大性的组成部分
基准 × 百分比(一般为 15%)
基准包括资产、 负债、 现金流量、 利润或收入
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的组成部分
重要性
集团的重要性
集团项目组确定
组成部分 的重要性
财务报表整体 的重要性水平
集团项目组确定
单个小于集团重要性、汇总数可能高于集团重要性
不同组成部分的重要性可能不同、无须按比例分配
制定组成部分总体审计策略时使用组成部分重要性
仅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无需制定重要性集团项目
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 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集团项目组确定
低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谁审谁确定
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确定时, 集团项目组应评价组成部分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适当性
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集团项目组确定
组成部分 CPA 要将在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中 识别出的超过临界值的错报通报给集团项目组
执行审计程序
重要组成部分
100%审计
具有财务重大性
财务信息审计
特定风险
财务信息审计
特定项目审计
特定审计程序
不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集团层面实施分析程序
无须了解组成部分 CPA
无须制定组成部分重要性
特殊:审计或审阅
必须制定组成部分的重要性
仍不能提供证据
选择不重要组成部分
审计(审阅)
特定项目审计
特定审计程序
如果组成部分CPA对重要 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
集团项目组应当(必须)参与 组成部分CPA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
参与组成部分 CPA工作的方式
与组成部分管理层或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会谈,获取对组成部分及其环境的了解
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单独或与组成部分CPA共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组成部分层面的重大错报风险
单独或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共同设计和实施进一步程序
参加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与组成部分管理层的总结和其他重要会议
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的其他相关部分
了解:组成部分CPA
根据对组成部分 CPA 的了解, 集团项目组应当确定是否 有必要参与进一步审计程序
是否了解并将遵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特别是独立性要求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集团项目组参与组成部分 CPA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重大存疑 → 亲自实施
是否处于积极的监管环境中
可以参与,消除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