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5年cpa 合同法
这是一篇关于2025年cpa 合同法的思维导图,内容详实、条理清晰、易于理解,对于即将参加CPA考试的考生而言,是一份不可多得的参考资料。
编辑于2025-02-20 16:08:12合同法
通则
要约
要约邀请:招股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商业广告宣传、寄送的价目表……这些都算
要约的生效
对话方式
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非对话方式
到达时生效
要约撤销
在收到承诺前可以撤销,除非要约人确认承诺期限、明示不能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已经履行了合同
承诺
对话的要即时作出承诺、非对话的要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期限
信件的以信件载明日期、未载明的按邮戳日期、电话传真快递的按到达受要约人起算
承诺生效
承诺到达要约人生效,而非寄出就生效,生效时合同就成立
承诺撤回
在承诺到达或同时,撤销的意识表示要到达
承诺的迟延、迟到
迟延是过错、过期,视为新要约,除非及时通知要约人承诺有效 迟到是客观无奈,快递堵车,承诺有效
承诺的内容
如果做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当事人签字成立,如果在签字之前就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无效
不合理地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不合理地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格式化是权利义务,免责是生命财产安全
免责条款的无效
造成人身损害
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
损害生命财产安全
缔约过失责任
未成立的时候,有恶意磋商、故意隐瞒,违背诚信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
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信赖利益的损害
违约责任
成立了,可期待利益的损害
可期待>信赖,违约>缔约过失
合同的生效
诺成合同
意思表示一致的时候成立,保证、抵押、质押、赠与、金融机构贷款……
实践合同
做出实际行为的时候成立,定金,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的履行规则
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补充的,按照交易习惯;价格不明的,按照市场价;
履行地点不明的,按照收钱一方;交付不动产的,按照不动产所在地
都是比较公平的做法
债务人提前履行、部分履行的,如果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承担费用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
第三人←债务人→债权人
第三人视为债权人的替身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效力扩展到了第三人
第三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自己的不履行承担违约责任
由第三人履行
第三人→债权人←债务人
第三人视为债务人的替身
第三人不履行,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自愿代为履行
第三人履行之后,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可以把超过的部分对其他连带责任人未履行的份额内要求追偿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互负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应该同时履行,在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对方
先履行抗辩权
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没履行,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
不安抗辩权
中止履行
先履行人有确切证据(听别人说的不算)证明对方丧失履约能力,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恶化; 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变更经营方式不包括在内。
解除合同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
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从权利,导致自己没钱还给债权人
懈怠行为必须是不以诉讼方式主张还钱,口头书面催债都不算
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跟次债务人没关系
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务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
债务人放弃自己的债权,导致自己没钱还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以撤销债务人的放弃行为
不合理低价转让债务70%、不合理高价给别人担保+30%、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恶意,无偿放弃的 无论相对人善意与否都可以撤销
债权人自知道/应当知道1年内行使撤销权,不知道的从发生到5年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所以只要能躲过5年就算没事
债权转让
约定非金钱债务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约定金钱债务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金钱不得转让的协议,对任何第三人不发生效力,无论是否恶意
债权人转让债务,不用债务人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
转让费用,让与人/债权人负担
债务承担
债权转移
债务人债务转移必须到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视为不同意
债务加入
第三人加入债务人,通知债权人就好,债权人未作表示,视为同意
合同解除
协商解除、约定解除(约定解除事由)、法定接触(不可抗力、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 要预期违约)、随时解除
主债务合同解除的,担保人仍然承担担保责任
抵消
约定抵消
品质不相同,协商可以抵消
法定抵消
品质种类性质一致,但是劳务、不作为的债务不得抵消
抵消是形成权,主张抵消要通知对方,抵消不得附条件、期限,非要式
提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下落不明、死亡了没有继承人,那么就可以提存,总之就是债权人找不到了,要还钱没处还
提存成立,视为债权人在提存范围内交付标的物,不方便提存的,可以拍卖后提存价款
债权人承担风险、费用,孳息归债权人,其实就是先帮债权人代管而已,所以风险收益都是债权人的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领取之前如果有到期债务,要先把债务结清
5年内不领取,归国家所有,债务人负担提存费之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
明确表示不履行了,在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届期违约
二选一,选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定金不能高过20%,对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或者违约金条款,定金或者违约金低于损失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适当曾加
合同的相对性
违约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合同担保
保证合同的一般规定
保证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诚合同
第三人单方用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保证,不用等他同意,合同成立
机关法人、公益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做保证人
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
没有约定是什么保证,按照一般保证处理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再由保证人履行保证
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审判仲裁、强制执行之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保证人任意一方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或者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因为人家还没到期,你保证干啥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这种都是约定不明
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
一般保证
未在保证期间(主债权到期后n个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从保证人拒绝之日起,计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
未在保证期间(主债权到期后n个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请求之日起,计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
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先约定 后法定
债权转让
债权人变更,未通知保证人,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债务转移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移的不再有保证责任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责任不影响
主合同变更
没有保证人书面同意,减轻债务,保证责任以减轻后的承担,加重债务,只保证之前的
没有书面同意,修改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定金
实践合同、实际交付成立,超过20%不产生定金效力
不可抗力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合同以外第三人过错,适用定金罚则,定金人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违约金、定金,两者都有的二选一
典型合同
买卖合同
风险,交付之前、交付之后,分别承担
出卖人把标的提存了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验收
规定了检验期限,买受人怠于通知,视为质量复核规定
没规定检验期限,收到后2年内没有通知,视为合格,如果一直放着没用2年,那就自认倒霉
买卖合同特别解除规则
主物解除,及于从物,但是从物不及主物
数物其中一个坏了,可以就解除其中一个
未支付的到期价款达到20%,可以要求全部支付或者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
最长不超20年,20年之后接着续订20年
6个月以上的,就要用书面,没有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不定期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是要提前通知
房东有维修义务
租金一年支付一次,不满一年的到期支付,有约定的按约定,逾期不支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导致损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未经同意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不可抗力灾害导致租赁物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不支付租金
未经承租人同意,做二房东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出售的优先购买权:近亲属>承租人>其他人,只有房屋租赁的承租人才有优先购买权,其他东西的租赁没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告知要出售之后,15天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消失,未通知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不受影响
融资租赁合同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出租人不承担责任,除非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
承担人占有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承租人有维修义务
损毁灭失了,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这里风险都是承租人承担
到期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这一点跟会计的不同
借款合同
自然人的是实践合同,机构之间的是诺成合同
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不明确的,机构按照市场利率,自然人之间的视为没有利息
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不满一年的,到期支付利息,一年以上的,一年一次利息,与租金相同
民间借贷合同
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不明确的,机构按照市场利率;自然人之间的视为没有利息;有约定的,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以上
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借款利率的,都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诉讼当事人
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
连带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
所以这里还是连带的比较亏
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诺成、单务、无偿合同
赠与人经济情况明显恶化,可以不再赠与了
赠与人拿了坏东西给别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在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但是经过公证的、救灾扶贫的不能撤销,赠与人不再交付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如果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财产灭失的,赠与人要赔偿
法定撤销
受赠人侵害了赠与人、近亲属
对赠与人的赡养义务不履行
有忘恩行为时,即使是公证过、救灾扶贫的,都可以撤销
撤销了的,可以请求返还财产
建设工程合同
无效合同
承包人没有资质、超越资质、本来要招标但是没有招标,但是如果在竣工前获得了资质,则视为有效
缺乏资质的借用了有资质的来签合同,发包人可以请求出借方和借用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竣工日期
需要竣工验收的,为验收日期 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但是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提交竣工报告日期为准 未竣工的,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准
垫资、工程欠款
工程价款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是利息、违约金、赔款不包含在内 工程价款>抵押>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工人工资>社保和税>普通债权
货运合同
不可抗力导致东西没了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承运人也不能请求支付运费,各退一步,托运人没了东西,承运人没了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