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十七讲 人身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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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讲 人身犯罪
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
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
遗弃
侵犯性权利的犯罪
强奸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
猥亵儿童罪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
非法拘禁A,敲诈勒索B
目的一:拘禁A的目的
行为一:拘禁A的行为
目的二:向B勒索财物的目的
行为二:向B勒索财物的行为
构成要件
成立条件
带着目的二
对合格人质实施实力控制行为
合格人质:行为时,一般人的角度看,使第三人产生担忧
既遂条件:实际控制合格人质,不要求实施行为二,不要求要到钱
没有实际控制,不是合格人质都是未遂(特定对象)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以非法拘禁论处
拘禁债务人亲属
拘禁债务人,向其亲属索债
具有共同财产关系的亲属
拘禁债务人,向债务人本人索债
债务包括非法债务(真实)
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
绑架+杀害
=绑架(加重处罚),是结合犯
结果:要求杀死人质(多数说)
杀害时间:绑架着手到释放人质前
绑架+伤害
=绑架罪(加重处罚)
“致人死亡或重伤”
不包括轻伤
对重伤故意,对死亡过失
客观上造成重伤的可能性,主观上有造成的故意(包括间接故意)
伤害时间:绑架着手到释放人质前
伤害行为的性质:杀害行为不能成为绑架罪的实行行为
伤害行为是绑架罪的实行行为:结果加重犯
伤害行为不是绑架罪的实行行为:结合犯
拐卖妇女、儿童罪
保护法益: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
多数说:成年妇女如果同意放弃该法益,则行为人不构成拐卖妇女罪
实施行为
只要求出卖目的,不要求牟利目的
绑架型
将妇女、儿童控制到手就构成既遂
贩卖型
前提条件:不存在绑架行为
实施了贩卖行为就成立本罪,卖掉是既遂
贩卖与赠送
看收钱的数额是否能评价为妇女儿童的对价
出卖亲生子女以拐卖儿童论处情形
生育作为非法获利目的,生育后即出卖
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根本不考虑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送”
为收取巨额费用“送”
将亲生子女作为商品出卖,既构成拐卖也构成遗弃罪,想象竞合,择一重
收买
带着出卖目的收买,买到手既遂
拐骗
带着出卖目的实施欺骗行为,卖掉既遂
法定升格刑
结合犯
本罪+强奸=本罪(加重处罚)
本罪+强制猥亵,数罪并罚
本罪+引诱卖淫、强迫卖淫=本罪(加重处罚)
本罪+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本罪(加重处罚)
结果加重犯
拐卖罪致人死亡
伤亡结果与拐卖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
主观上过失导致,或者为了拐卖目的故意造成
被害人:被拐卖者和前来阻挡的亲属,不包括第三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没有出卖目的
买到手既遂
罪数
原则上数罪并罚
例外:收买+拐卖=拐卖
注意:收买+新罪+拐卖
新罪能被拐卖吞并:拐卖罪
不能被吞并,数罪并罚
拐骗儿童罪
侵犯法益
家长监护权
儿童人身自由、安全
侵害其一即构罪
侵犯名誉权、人身权的犯罪
侮辱罪
对象:特定自然人,可以一人可以数人
行为,可以暴力,可以是其他方法,包括语言文字等
公然性,能被多数人或不特定人知晓,不要求被害人在现场
内容可以真实也可以是捏造的
诽谤罪
不包括单位
不包括死人,通过侮辱死人侵害死者家属名誉的构成
行为
捏造虚假事实+公然散布
明知捏造公然散布
只能非暴力
告诉才处理,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以公诉
诬告陷害罪
行为主体:已满16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重处罚,不真正身份犯影响量刑
报复陷害罪,真正身份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行为对象:他人
存在且特定,不包括单位
实行行为
捏造事实是预备行为,实施诬告实行行为,着手标准:向司法机构实施告发行为
诬告内容:虚假的犯罪事实
主观:故意,要求诬告目的
既遂标准:司法机关收到诬告材料,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调查活动
保护法益:多数说:人身自由
刑讯逼供罪
行为主体:司法人员
真正身份犯
受委托履行职责或合同制民警可成为主体
刑讯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预审时实施也构罪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际上是否犯罪对本案成立不影响
方式:刑讯+逼供
主观故意,有逼供目的
暴力取证罪
司法人员
虐待被监管人罪
监管人员
过失致人死亡拟制为故意杀人
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
重婚罪
已婚者:同时维持两份婚姻,其中一份必须是法律婚
相婚者:明知则构罪
破坏军婚罪
行为人与军人的配偶结婚或同居(包括事实婚和法律婚)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虐待方面
虐待罪
家庭成员扩大解释,包括常年共同生活的冠管家,保姆和有事实婚姻的“夫妻”
“致被害人死亡”包括被害人自杀,视为结果加重犯
行为主体是自然人,告诉才处理,有结果加重犯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员罪
自认人和单位,公诉案件,无结果加重犯
普通罪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强迫劳动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两个行为
一个行为
行为类型
非法拘禁的实行行为
过失心理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重伤(结果加重犯
故意心理
非法拘禁和故意杀人或伤害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非法拘禁的实行行为之外的暴力行为
过失
法律拟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多数说:只定故意杀人
背景条件+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
并罚导致重复处罚非法拘禁
故意
多数:并罚
少数:吸收
遗漏评价(非法拘禁制造的法益侵害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