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50320-法考-民法-孟献贵-专题三-听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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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自己签合同)
基本原理
民事法律事实框架
行为
表意行为
判别条件:当事人决定,有意思表示,要求民事行为能力,有效力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
单方
动产所有权抛弃
遗嘱遗赠:完人才能写,无人限人写完没效力
多方
双方
合同
扶养协议
共同
发起人协议
公司章程
合伙协议
决议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准民事法律行为:通知催告宽恕等
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判别条件:法律规定,不区分民事行为能力,不需表示,没有效力问题
侵权、创作、先占、发现
违约
侵权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事件
自然事件
出生死亡
自然灾害
时间经过
社会事件
战争、罢工、动乱
民事法律行为学理分类
效果意思
财产行为
订立遗嘱
订立遗赠
身份行为
结婚
离婚
收养
终止收养
效力(区分原则)
负担行为(债权行为)
处分行为(物权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
成立
效力
有效
含义:能发生意定(主动追求)法律效果
构成要件
法条:民法典143条
强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公
不违背公序良俗
主
主体(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
意思表示真实
无效
含义:缺乏生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追求法律效果,但发生法律发生的后果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法不一定无效
买无证摊贩的煎饼果子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结婚、生育、买卖人体器官、姓名权、代孕、第三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条:民法典第146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同谋虚假意思表示无效:阴阳合同
恶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光串通不行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有效
无效合同有法律后果,任何人可主张,不受时效限制
无效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有过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都错按份承担
效力待定
含义:合同成立但是否生效不确定
五种情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 行为)。
无权代理。
职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且相对人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所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且相对人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行为。
可撤销
含义:虽然已成立,但意思表示存在瑕疵,权利人可撤销使丧失效力
四种情形
重大误解
对当事人、标的物、行为关系性质认识错了,或者第三人转达错了
例子:张三认成张四,桂味认成妃子笑,付费酒以为免费,天猫1000块
行为人自己“笨”理解错误,判断标准“误以为”
例外:房屋面积误差,古玩交易不能主张
欺诈
故意告知虚假事实(积极欺诈)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消极欺诈)
可撤销主要理由是不损害第三人,国有企业利益不是国家利益
对方故意“狡猾”,欺诈导致认识错误,从而作出错误表意,判断标准信以为真、轻信此言
第三人欺诈
民法典149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对方不知道不可以撤销
胁迫
含义:损害民事权益或名誉为要挟,迫使基于恐惧作出意思表示,具有不法性
不正当的手段(正当不构成胁迫)
手段不法
目的不法
都不法
恐惧不管手段、不论真实、不管谁,是个个性判断
第三人胁迫
因为不乏,对方知不知道都有权撤销
显失公平
含义: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趁人之危)、缺乏判断能力(醉酒和缺乏经验)
主观要件是危困和缺乏判断,客观要件是失衡和不公平,核心是暴利和非常损失
例外:假一罚十是单方允诺之债,不得基于显失公平撤销(信息优势地位)
行权只有重大误解是双方,其他都是受损害方,或诉或裁,通知不行,最长5年
只能自始有效(追究违约责任)和自始无效(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单方:有效和无效
身份:有效、无效、可撤销
生效
失效
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
含义:附条件或附期限
附条件
条件只影响生效和失效,不影响成立和效力
条件必须是表意选定的、将来的、不确定的、合法事实
分类
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拟制效力:条件发生得顺其自然(喜鹊买房)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附期限
表意人选定的、将来的、必然发生的,不能是发了固定的
分开始期限和终止期限
事实到来确定为期限when,不确定为条件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