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50325-法考-民法-孟献贵-专题八听课笔记
这是一篇关于用益物权→标的物→使用价值→不动产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每年必考),宅基地使用权。
这是一篇关于占有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定义,占有的保护,占有的推定效力,分类。总结全面细致,适合做为复习资料。
这是一篇关于债权分类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学理分类体系,法定分类体系。帮助法考的小伙伴快速掌握考点知识,助力您通关法考,法考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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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标的物→使用价值→不动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
方式
家庭承包(无偿方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租赁),强烈人身关系
四荒地(有偿方式)
拍卖等方式,本集体优先,外人2/3以上同意
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
有地方登记不完善
流转和限制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地役权
区别
为了自己不动产便利和效益,依照合同约定使用他人不动产权利
享受性权利,意定,书面约定或者协议,比如通行或者观看风景
可以有偿可以无偿,通常有偿,不一定非得要求紧邻,有期限
相邻关系
最低限度的容忍义务,是法定的,无偿且无期,相邻就得提供
判别词
“协议”“价款”“几年”都是地役权
转让
需役地转让
A需役地,转让给C,地役权是从权利,一并转让,A退出,C能主张
供役地转让
B供役地,转让给D,AB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有权不管
C可以追A违约,也可以追B侵权(因为AB有过错),但管不着D
建设用地使用权
居住权(每年必考)
按合同约定对他人住宅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只限自然人,只有占有和使用功能,无权收益和处分
一般是离婚后一方给另一方,或者孤寡老人以房养老
形式要件
书面订立居住权合同
提示性条款
姓名、住所、位置、条件要求、期限、争议及解决方法
原则上无偿设立,租赁最长20年,居住权不限
遗嘱设立登记权(遗嘱得有效,应当及时接受)
居住权经登记设立
限制
绝对禁止
转让和继承,否则会破坏人役权属性
不能设定抵押
相对禁止
除非约定好了,否则不能出租
消灭
期限满了或者居住权人没了,就消灭了,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