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股东权利和义务与法律责任
这是一篇关于股东权利和义务与法律责任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股东权利,法律责任,股东义务,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抽逃出资。这张图能让各位充分了解股东权利义务
包含多元函数的基本概念、偏导数、全微分及其应用、二元函数的极值、复合函数以及隐函数的微分法等详细知识点,期末备考神器。
"法律世界不讲情面?这些规则你必须知道! 法律后果的产生可能与当事人意愿无关,只要符合规定即自动生效(如自然事实、国务院裁决)。法律关系主体分为自然人和组织,自然人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且一律平等。法律事实分为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行为)和事件,直接影响法律关系变化。 法的效力遵循层级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经济法与民法的核心区别。
这是一篇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股东会,监事会,经理,董事会。详细描述了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的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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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和义务 与法律责任
股东权利
分红权
股东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有效决议, 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而公司拒绝,且抗辩理由不成立→人民法院
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有限责任公司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 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 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 转让主要财产的
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 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
仅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诉讼权
股东直接诉讼
董高违法或章程
董、高、监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
资格限制: 有限◇无限制性规定股份◇180日+>1%
董、高侵犯公司利益
找监事会,书面
监事侵犯公司利益
找董事会,书面
董、监、高以外的他人 侵犯公司利益
找董事会或监事会,书面
以谁的名义提起诉讼?
股东只能以自己 的名义
胜诉利益归谁所有?
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
法律责任
公司发起人、 股东的法律责任
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出资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15%罚款
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15%罚款
公司法律责任
虚报材料、虚假登记
未依法通知、清算中违法
另立账簿、虚假财报
未合法登记,冒用公司名义
不依规定提取公积金
6个月未开业或停业
未变更登记
股东义务
出资即缴纳股款,并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除法定情况外,不得抽回股本,只能转让 遵守章程
遵守公司章程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后果
要求全面履行
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 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限制股东权利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除股东资格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抽逃出资
形态
(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1)返还出资本息
(2)合理限制股东权利
(3)解除股东资格
(4)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