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14098人格权法-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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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5-04-07 21:21:0914098 人格权法
人格,是指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人的法律资格,即维持和行使法律权利,服从法律义务的责任的能力的集合。 即:人格1.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 2.作为民事主体的必备条件的民事权利能力 3.可以作为人格权的客体
¨德国民法典最早确认姓名权为民事权利 ¨《国法大全》最早建立了对物质性人格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保护制度 ¨德国法对构建我国一般人格权学说产生了重要影响 ¨法国在19世纪中叶的判例中首次认可了姓名权 ¨古代成文法早期保护的最重要的精神性人格权是名誉权 ¨被遗忘权是欧洲通过欧盟法院判决确立的个人信息权
人格权
简述人格权固有性体现
1.固有性是与其他民事权利的基本区别之一2.人格权与民事主体共始终3.人格权脱离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而存在4.所有的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这些权利,绝不因此而有差别
简述人格权的权能
1.控制权2.利用权3.有限转让权4.有限处分权
试述人格权的特征
人格权是1.⁓民事主体的固有权利2.⁓民事主体的专属权3.⁓维护民事主体独立人格的必备权利4.⁓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
人格权的客体
人格权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人格权法律关系
是指人格权法规范调整的自然人(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有关人格利益的享有和保护的权利义务关系
人格权内容
就是人格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人格权法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
人格权含义
是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固有民事权利
请求权
人格权请求权属于非独立性请求权,依赖于人格权的存在
人格权请求权
民事主体在其人格权的圆满状态受到侵害、妨碍或者有侵害或妨碍之虞时,可以请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恢复人格权圆满状态或者消除危害、消除影响的固有请求权
停止侵害请求权
民事主体在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的民事责任,将已经发生的侵害予以停止,以恢复人格权圆满状态的人格权请求权
简述(试述)停止侵害请求权的抗辩事由
1.侵害情节轻微,在权利人容忍范围内2.受害人自己有不当行为3.受害人允诺4.与公共利益相冲突5.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提供的正当事由
试述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抗辩事由
1.妨碍情节轻微,尚不超过权利人应当容忍的范围2.妨碍行为为行使权利所必需,且符合权利行使的正当性需求3.受害人允诺,准许行为人对其实施适当的妨碍行为4.妨碍行为符合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要求5.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可以抗辩的正当事由
简述排查妨害请求权的行使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对人格权的妨害行为2.受害人的人格权享有和行使受到行为人行为的妨害3.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法性4.行为人的妨害行为与受害人的人格权受到妨碍的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试述消除危险请求权的行使要件
1.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有可能侵害他人的人格权,使权利人面临危险2.人格权的人身安全存在受到侵害的危险,有可能造成人身损害后果3.危害人身安全的威胁存在,但是损害尚未实际发生4.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危险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停止实施的行为,危险就不会发生
人格 利益
是指人为满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之所以构成民事主体资格所必需具有的人格要素所体现的人格利害关系
对人格权的 延伸保护
法律在依法保护自然人的人格权的同时,对于自然人在其诞生前或死亡后所依法享有的人格利益,给予的延伸至其诞生前和死亡后的民法保护
人格标识
是民事主体标表其个性特征的人身识别因素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
是指与特定自然人相关联,反映个体特征,具有个人信息可识别性,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符号系统
简述个人信息权的内容
1.信息保有权 2.信息决定权 3.信息知情权 4.信息更正权 5.信息锁定权 6.被遗忘权
准人格
是指胎儿、死者以及设立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所具备的部分人格要素,以及不完善的民事主体地位和限制民事权利的能力
具体人格权
信用权(精神性人格权中评价型人格权)
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就其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具体人格权
简述 信用权 的内容
1.信用保护权 2.信用利益支配权
简述 信用权与名誉权 的区别
(1)信用权的客体即对主体的社会评价具有单一性,而名誉权的客体则是关于主体人格的综合评价。 (2)信用权包含对主体的信赖因素,而名誉权则只包括对主体的一般社会评价。 (3)信用权包含财产利益因素,而名誉权则不具有财产性。
隐私权(精神性人格权中私密型人格权)
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与公共利益关系的个人生活安宁和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及其利益自主进行支配和控制,他人不得已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的具体人格权
试述侵害隐私权的抗辩事由
1.国家机关合法行使职权 2.公共利益需要 3.公众人物 4.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 5.行使知情权和公众知情权 6.当事人同意
形象权(精神性人格权中标表型人格权)
民事主体对标表其人格特征的形象利益独占享有、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具体人格权
简述 形象权的 内容
1.形象专有权 2.形象专用权 3.形象支配权
名称权(精神性人格权中标表型人格权)
是指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对自己的名称,依法享有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毛用的具体人格权
简述 名称权的 内容
1.名称设定权 2.名称使用权 3.名称变更权 4.名称转让权 5.许可他人使用权
非法使用 他人名称
是指未经他人许可,冒用或盗用他人注册名称的违法行为
试述侵害名称权的行为种类
1.干涉名称权的行为 2.非法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 3.不使用他人名称的行为
人身自由权(精神性人格权中自由型人格权)
是指自然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具体人格权
简述 侵害人身自由权 的抗辩事由
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系依法进行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4.自助行为
健康权(物质上的)
自然人以自己的机体生理和心理正常运作与功能完善发挥,以维护身心健康,维持人体生命活动利益的具体人格权
身体权(物质上的)
是自然人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具体人格权
简述 身体权 的法律特征
1.身体权以自然人的身体及其利益为客体 2.身体权是支配权 3.身体权的自然人的基本人格权
简述(试述)侵害 身体自由权的 行为种类
1.非法限制、拘谨 2.非法妨碍行动 3.妨害公路通行 4.侵害通信自由 5.非法进行强制医疗
标注
简述 身体权与健康权 的区别
(1)身体权的客体是身体,健康权的客体是健康。 (2)身体权体现的利益是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全性、完整性,健康权体现的利益是自然人肌体功能的完善性。 (3)身体权是自然人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支配性较强;健康权的支配性质较弱。
生命权(物质上的)
是指自然人维持其生命存在,以维护其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为基本内容的具体人格权
简述(试述) 生命权的 内容
1.生命享有权 2.生命安全维护权 3.生命尊严权 4.依法支配权
简述 生命权的 法律特征
1.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为客体 2.以维护人的生命活动延续为其基本内容 3.保护对象是人的生命活动能力 4.生命权在人格权中地位至高无上,侵害生命权的救济只能由第三人主张赔偿
抽象人格权
抽象人格权
简述 抽象人格权在 人格权法中的地位
1.是具体人格权权能的抽象概括 2.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利 3.促进具体人格权发展并共同构成人格权体系
简述(试述) 抽象人格权的法律特征
1.⁓是人格的自我决定和自我发展价值的权利 2.⁓是内在人格要素获得外在表现的权利 3.⁓权利的内容是意志对于外在和内在人格要素的决定权 4.⁓是按照权利人的意志对人格要素予以塑造和使用的自由
公开权
是指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具有一定声誉或吸引力的人格标识利益,进行商品化利用并享有其利益的抽象人格权
公开权的基本功能是保护具体人格权中具有财产价值的人格利益
公开权的客体
是民事主体对人格标识所享有的人格利益,主要表现为民事主体人格标识利益上所体现的商业利益
自我决定权
是自然人享有的意志以发展人格为目的,对生命、身体、健康、姓名等具体外在人格要素的控制与塑造有权自行决定的抽象人格权
简述 自我决定权 具体内容
1.对生命的自我决定 2.对身体的自我决定 3.对健康的自我决定 4.对姓名的自我决定 5.自我决定内容呈现不断扩展的趋势
荣誉权
简述 侵害荣誉权的 民法救济措施
1.恢复荣誉 2.返还物质利益 3.赔偿损失
荣誉 保持权
是指民事主体对获得的荣誉保持归己享有的权利
法律意义 中的形象
是指作为自然人外在表现的有关形状、外貌,并借以区别于其他自然人人格特征的表象
论述题
试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不同
1.法律作用不同 2.权利的产生有所不同 3.权利属性有所不同 4.权利客体不同
二者共性
1.二者同为专属权 2.二者同为支配权 3.二者均非具有直接财产性
论述题
简答题
简述侵害 姓名权的 行为种类
1.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2.干涉行使姓名权的行为 3.非法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4.姓名的故意混同行为
姓名权的内容
1.命名权 2.使用权 3.改名权 4.许可他人使用权
简述侵害 思维自由权 的行为种类
1.欺诈胁迫 2.虚伪报告及恶意推荐
名誉权
试述侵害名誉权的损害事实的内容
1.名誉利益损害 2.精神痛苦损害 3.财产利益损害
简述 他人人格要素的 不合理使用行为
1.没有正当理由而使用 2.使用的人格要素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 3.超出了正当使用的范围,即在正当使用范围之外进行使用
简述 性自主权的 法律特征
1.是以性为特定内容的独立的人格权 2.以人的性利益为客体 3.以人的性所体现的利益为具体内容 4.是权利人享有适度自由的人格权
简述(试述)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 的特征
1.合同的主体只能是肖像权人和肖像使用人 2.合同的客体是对肖像的许可使用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在于双方约定 4.肖像使用合同具有诺诚性
人格权权利
简述《民法典》对 人格权权利体系的 创新
1.在人格权编的“一般规定”中规定了一般人格权和公开权,再加上总则编规定的自我决定权所包含的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形成了完整的抽象人格权体系。 2.由具体人格利益要素作为权利客体的具体人格权,是典型的民事权利。 3.将一般规定中的抽象人格权与具体规定中的具体人格权相对应,形成了我国人格权的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的基本体系架构。
试述《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内容的创新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创新规定 2.姓名权、名称权的创新规定 3.肖像权的创新规定 4.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创新规定 5.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创新规定
试述《民法典》对人格权权利类型的创新
1.明确规定物质性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明确规定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 3.通过相关条文,还特别规定了性自主权、人身自由权、声音权、信用权
简述《民法典》 对人格权具体保护 方法的创新
1.人格权请求权的禁令 2.违约的精神损害赔偿
构成要件
简述 侵害形象权 的构成要件
1.侵害形象权的违法行为 2.侵害形象权的损害事实 3.侵害形象权的因果关系 4.侵害形象权的过错
试述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构成要件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1.⁓违法行为 2.⁓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4.⁓过错
简述 侵害荣誉权的 民事责任构成
1.侵害荣誉权的违法行为 2.~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4.~过错
简述 侵害肖像权 责任的构成要件
1.须有肖像使用行为 2.须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3.须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
简述侵害 名誉权的 违法行为 构成
1.侵害名誉权主要采取作为方式 2.加害行为有特定的侵害对象 3.加害行为具有贬损他人名誉的内容 4.加害行为具有违法性
简述 人格权法的 渊源
1.宪法渊源 2.民法渊源 3.其他法律渊源 4.司法解释渊源 5.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渊源
简答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