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五、客观要件: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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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要件:因果关系
关于“因”的要求
“因”必须是危害行为,也即行为对法益制造了危险
行为没有制造危险的,不属于危害行为
行为没有制造法律不允许的危险
行为虽然对法益制造了危险,但若属于法律允许的危险,不属于危害行为
过失犯罪的成立条件
存在危害行为(判断标准:是否遵守了注意义务)
造成实害结果
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关于“果”的要求
现实发生的结果
“果”指实害结果,不包括危险状态
实害结果必须是现实发生的结果,不包括假设的结果
规范保护范围内的结果
刑法因果关系讨论的实害结果,必须是规范保护范围内的结果
具体罪名的罪状规范
每一个罪名、罪状规范都在保护一种法益,防止一种实害结果
超出这个保护范围的实害结果不是该罪状规范所要、所能防止的实害结果,该结果不能归属于该构成要件行为
过失犯罪的注意义务规范
一项注意义务不可能防止所有实害结果,只能防止某一类实害结果
超出这个保护范围的实害结果便不是该注意义务所要、所能防止的实害结果,该结果不能归属于该危害行为
管辖范围内的结果
刑法因果关系讨论的实害结果,是行为人管辖范围内的结果,即行为人自己有责任和义务防止发生的结果
如果防止结果的发生是他人的职责,则该结果应归责于他人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作用
解决故意犯罪的既遂与否问题
解决结果加重犯的成立问题
解决过失犯罪的成立问题
判断标准:危险现实化理论与“介入因素两步走”
无行为则无结果时,结果才能归属于行为(充分条件)
第一步:判断介入因素是否异常(事件发生的概率)
介入因素不异常,表明先前行为与介入因素具有引发关系具有引发关系(有因果关系)
介入因素异常,表明先前行为与介入因素是独立关系,进行第二步审查
第二步:判断谁的作用大,谁对结果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大,谁就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先前行为的作用大,先前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介入因素的作用大,介入因素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二者作用都大,二因一果(都有因果关系)
介入因素的种类
被害人自身的行为
原则:被害人自杀身亡与先前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与被害人自杀行为有因果关系
例外:被害人自杀身亡与先前行为有因果关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人死亡
虐待罪致人死亡
第三人的行为
阻断救助的行为
死亡结果归属于阻断救助的人(前提条件是存在现实的救助行为,且有救活的可能性)
被害人的特殊体质
被害人有特殊体质、特殊疾病,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后,被害人疾病发作,导致死亡。该疾病属于介入因素
死亡结果与先前行为有无因果关系判断标准:看先前行为与疾病发作有无引发关系
有引发关系,则有因果关系
没有引发关系,则没有因果关系
有因果关系不等于有刑事责任,还需看是否具备主观要件
故意引起的,构成故意犯罪
过失引起的,构成过失犯罪
对引发疾病无罪过的,属于意外事件
无法查明的案件
行为人是一个人
原则:案件事实存疑时,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死亡时间无法查明时,处理结论:死得越早,对被告人越有利
行为人是两个人
两个人构成共同犯罪
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负责”原则,无须查明,二人均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两个人不构成共同犯罪
分别独立地分析每个人,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
死亡时间无法查明的,死得越早对被告人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