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扰乱公共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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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于2025-09-19 21:29:52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公务类犯罪
妨害公务罪
法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妨害的对象
依法执行的公务
正在执行的公务
认识错误
没有妨害公务的故意的,定故意伤害罪
假想防卫:排除犯罪故意。有过失的定过失犯罪,无过失的属于意外事件
罪数总结
原则上,实施某种犯罪,又实施妨害公务罪,应数罪并罚
例外,结合犯:前罪+妨害公务罪=前罪,加重处罚
前罪仅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组织、运输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两种
袭警罪
法条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方式:暴力袭击。不包括以暴力相威胁
行为对象: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
正在执行公务
袭击警察本人。不包括袭击警察所用物品
袭击警察的执法用品,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其他罪名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关于公文、证件、印章犯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保护法益: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公共信用
行为方式
伪造
有形伪造:指没有制作权限的人,冒用国家机关名义制造公文、证件
无形伪造:指有制作权限的人,擅自以国家机关的名义制作与事实不相符合的公文、证件
变造:指对真实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进行加工,改变其非本质内容的行为
买卖:买卖对象既包括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也包括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印章(不包括民事判决书)
包括先买进后卖出,为卖而买进,也包括单纯的卖出,买进
罪数
实施本罪后,又利用该公文、证件、印章实施诈骗罪,具有牵连关系的, 择一重罪论处
非法经营罪与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可以形成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论处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没有所有制的限制
行为对象只包括印章和印章的图标,不包括公文、证件
行为方式只包括伪造,不包括变造、买卖
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论处。明知其为伪造而贩卖的,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论处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身份证件,不仅包括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
行为方式,包括伪造、变造、买卖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行为对象: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
若毁灭武装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可以定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抢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可以定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冒名顶替罪
行为方式: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三种事项(上大学的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
被顶替者即使同意,顶替者也构成本罪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冒名顶替,也构成冒名顶替罪,以正犯论处,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罪数问题
伪造身份证件罪与使用虚假身份证犯罪,定伪造身份证件罪(重罪吸收轻罪)
伪造身份证件罪与冒名顶替罪,择一重罪论处(牵连犯)
其他罪名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小混混”型犯罪
招摇撞骗罪
概念: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
保护法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众信赖感
行为方式
冒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
冒充情形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此种冒充彼种
职务低冒充职务高
招摇撞骗
行为方式只能是招摇撞骗,不能是暴力行为
要求有“欺骗”行为,即采取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认识错误,基于此骗取对方付出一些东西(包括感情、服务、财物等
罪数问题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属于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节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定招摇撞骗罪,并从重处罚
冒充军人(包括武警)招摇撞骗,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执法人员执法,以此骗取财产,触犯了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聚众斗殴罪
法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多次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指以聚众的形式相互斗殴
相互斗殴: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
聚众:要求多人参与,但不要求双方都必须3人以上
本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
聚众斗殴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论处
该规定是法律拟制
该规定只针对直接造成重伤、死亡的斗殴者和双方的首要分子,其他参与者对此不负责任
致人重伤、死亡既包括一方导致另一方人员重伤、死亡,也包括一方导致本方人员重伤、死亡
寻衅滋事罪
法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的具体情形
编造虚假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罪数问题: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可以想象竞合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指组织众人。如果未经组织,民众自发围观汇集,不是聚众
行为方式是聚众,既可采用暴力手段,也可采用非暴力手段
高空抛物罪
法条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方式
原则:高度是二层楼或3米左右
从山上、树上、巨轮上、热气球上抛物
明知井下有人作业,仍从井口向下扔东西
从地面向上抛物。使物品从高空坠落,不属于高空抛物
情节犯:成立本罪,要求“情节严重”(不要求实害结果)
主观要件:故意(过失导致物品坠落,不构成本罪)
本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想象竞合
其他罪名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催收非法债务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聚众淫乱罪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大哥”型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法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黑社会性质组织“界定标准
具有稳定组织
具有经济实力
手段具有非法性、破坏性
形成非法控制
责任界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罪数:本罪的行为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犯了其他罪的,数罪并罚
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法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具的行为
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的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虚假物质、信息犯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概念: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罪只是扰乱社会秩序,没有危害公共安全
编造、故意转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概念: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罪是实害犯,要求造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的实害结果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概念: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其他犯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
考试作弊类犯罪
组织考试作弊罪
“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
既遂。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开始之前被查获,但已经非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具有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试题、答案要求是真实的,不能是虚假的,但不要求完全真实、只要求部分真实
出售、提供的对象包括参加考试的人,也包括不参加考试的人
出售、提供的时间是考试前或考试中
本罪可与泄露国家秘密罪想象竞合
代替考试罪
行为主体:替考者和应考者(对向犯性质的共犯)
为代替考试而使用虚假的身份证的,成立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
罪数:触犯本节罪名的同时,又触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计算机犯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行为方式:非法侵入。即未经许可进行登录访问
行为对象(两国一尖端):仅包括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包括一般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行为方式:非法控制系统
代为出售这种控制权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行为对象:包括一切计算机信息系统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行为方式:破坏。破坏系统性能、用途和效用
劫持域名
删改评价
行为对象:包括一切计算机信息系统
包括智能手机系统
包括远程定位监控系统
具体情形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行为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行为方式:非法侵入+非法获取
行为对象:包括一切计算机信息系统
具体情形: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
数量要求:达到一定数量
代为出售这种数据,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行为方式:非法利用
行为对象:所有的信息网络
非法利用方式:设立网站、群组发布消息等
具体情形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犯罪的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根据司法解释,建立了10个微信群,成员有2000人,属于情节严重
此种情形是将诈骗罪的预备行为作为独立罪名来认定
想象竞合:如在网上发布销售毒品的信息,同时触犯本罪和贩卖毒品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行为方式:指提供互联网接入、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
行为对象: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遵守共犯从属性原则:如果实行者不构成犯罪,则帮助者也不构成犯罪
想象竞合
情形:甲明知乙在网上开设赌场,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结论:甲同时触犯本罪和开设赌场罪(帮助犯),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其他罪名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