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专为转售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同时满足:
1.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在一年内完成,
2.且短期内(通常3个月)很可能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条件
(①短期内可立即出售,②短期内能够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③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1.2.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要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同时满足:
(1)资产本身可立即出售:(如签合同后,正常腾空,视同立即)
(2)出售极可能发生
①做决议出售
②有人承诺要买(如短期内很可能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视为承诺)
③一年内出售
1.3. 企业处置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的定义,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符合终止经营的定义,其处置损益应当在利润表中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子公司大规模的是终止经营,小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的无形资产是持续经营
1.4.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后不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不应确认固定资产处置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