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由合同引起的物权变动知识大纲
民法法考之物权法适用,对物权变动(基于合同)合同引起物权变动需要公示(交付或登记)相关知识的整理。
人格支配和人格保护,包含人格权: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所产生的的一切人格利益;人格支配:姓氏决定权、对姓名、名称、肖像的使用许可;人格保护:姓名、名称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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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
基于合同
合同引起物权变动需要公示 (交付或登记)
公示效力
一原则 四例外 两特殊
强制公示 (原则)
合同债权 公示物权和对抗
任意公示
模式
合同引起物权变动 登记对抗
适用范围
动产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
流转期五年以上的土地的经营权
地役权的设立
特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一要件
合同即可引起物权和能对抗
交通运输工具的所有权变动
三要件
合同债权
交付所有权
登记对抗
公示方法
登记
不动产物权
部分动产
动产抵押权
交通工具所有权
保留所有权买卖中所保留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租赁物所有权
不动产登记簿
电子或纸质介质明确同一形式即可
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推定效力
登记人不一定为物权人,支持真实权利人的物权
不动产登记的赔偿责任
虚假材料
当事人承担责任
登记错误
登记机构赔偿 追偿登记员
交付
一般原理
普通动产的所有权 (动产买卖)
动产质权 (动产抵押)
主观要件:具有物权变动的意思
交付形态
现实交付 (直接占有)
拟制交付 (象征物现实交付如钥匙)
完成交付以直接占有、形成控制为条件
观念交付 (仅凭意思表示引起动产物权变动)
简易交付 (已先被对方占有)
占有改定
合意时间点
物权合意(他是你的了) 非债权合意(我愿意卖给你)
可转移动产所有权 不可设立动产质权 (设立质权必须交付)
表达灵活
借我用几天
过两天给你等
指示交付 (用返还请求权交付)
步骤
返还请求权让与合意
通知占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