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担保法思维导图
担保法思维导图,包括担保物权、担保债权、详解:担保合同、反担保、担保期间的权利义务归属【所有权与抵押权】、变价受偿权/违约责任请求权等内容。
编辑于2021-12-09 21:13:10担保
担保物权
抵押权
意定-书面合同;无需占有——物尽其用;债务人or第三人提供
均可抵押
不动产
1、土地抵押normal 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一般不得抵押使用权「除了1、招标拍卖 公开协商荒地2、乡镇建设企业的土地 只能随房屋一起抵押——房地一体化(没房屋不得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with附着物「新增物不是」
不动产抵押强制登记 没登记—抵押权没成立——抵押合同没履行 登记则—抵押权成立(物权) 合同生效(债权)
动产
任意公示—抵押人没有义务給债权人办理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就生效 抵押权就设立 登记就是对抗第三人(优于没登记的) 不得对抗正常买受人——抵押权消灭,可以找抵押人追偿
抵押权变动
不动产:强制公示合同签字盖章—登记—债权生效 ;灭失or转让抵押物的——不得生效,产生损失,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不得超过主债额价值 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 不登记-不生效
抵押权转让
【抵押权不受转让抵押财产影响】转让财产时need通知抵押权人
不得单独
质押权——all强制公示
意定-书面合同设定
需转移占有-弊端(浪费使用价值)
动产质权need交付,权利质权need登记或交付
1、交付方式-可以现实可以观念;现实——可以委托「明确是哪一方的 交给对方的人就算交付」——need完全脱离出质人的掌握 物没有交付-1、双方违约责任要赔偿「主债额和质物价值」2、委托的第三人怠于行使保管职责-与其签订的保管合同找责任「same 限制」 2、观念交付——简易可以(出租)/指示(在别人那儿)可以 不得用占有改定方式设立「还是到最后的现实交付取得」——例外:交付之后又返还(only借他用)质权没消灭——不得对抗第三人
重点:权利质权
例外电子信息:need办理质押登记(不可能交付)」
其他:订立合同+登记rule one:股权:上市证券/非上市-工商局;应收帐款-人民银行
实行
—one主债权先到期,等证券;two证券先到期-立法决断:质权人可以兑现 可以提货,协商提前清偿或提存
证券质权need证券交付;股权登记;知识产权登记;不动产收益质登记;
质权的保全权/出质人的保全权——提存/提前清偿
转质转租
甲出质給乙-乙出质給丙 丙弄坏「one甲找乙违约 找丙侵权;乙找丙违约」
留置权
法定,不存在设定合同
占有-成立(享有)-实行
成立条件
1⃣️债权人合理占有债务人动产「先有动产 只能动产 合法占有 所有权可以是债务人的2⃣️(占有时)善意可以留置非债务人的动产」need同一性「like双务合同抗辩权」 例外:双方都是企业(包括非法人企业)——商事留置权不问同一性「只要占有任何的合法的对方动产 都可以留置」3⃣️债务到期不履行
履行条件
合理宽限期已过
约定不得短于2个月——物品是不宜保管的可以+need诚信合理」
成立需要转移标的物占有
以物的交换价值作为债权实现的担保
担保债权
人保——保证
一般保证-债务人不能时保证人来——补充性,无连带债务问题,只有保证人履行后,对祝债务人有求偿权
连带保证-保证人与债务人一起连带——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又可以,无权拒绝
1、承担做法不同2、承担来源不同-一般靠约定、连带都有3、力度-连带更强负担更重4、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
need书面合同 无需转移占有
债务转移need书面同意-才保证
债权转移need通知
保证有没有效果-与转移合同效力无关
金钱保——定金
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物20%
意定-书面合同【实践性】+占有转移
详解: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的订立形式 1所有的意思表示都需要书面(通知订立通知都需要!) 2书面的担保允诺也是担保合同(单方由担保人意愿的)/担保函签字的也算 3主合同规定担保的——合在一起写了(本质还是两个合同)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签字——也构成担保合同【仅限于保证——人保】
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担保人是第三人时-提供抵押/质押/保证 1、担保责任消灭。担保人有过错则缔约过失责任 2、无效的原因:主合同无效-从合同随之无效;自己无效 3、无效后果:分过错分责任
担保无因性【不问初衷 不问是否实现】
担保责任—1、原则上:约定的和登记的物上担保责任应当相符,如果登记不够精确——以约定为准 (不动产抵押 ),如果足够精确——就以登记为准 2、登记完善看登记 3、担保责任额不得大于债务 超出部分无效「超出债务的违约金无效」
担保的效力
1、one价值代位效力「物上代位」担保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担保「价值可以通过赔偿金等继续存在」 two价值保全效力——抵押人的行为使价值降低——可以请求停止/done的——可以请求另行or赔偿 【抵押权无需交付 质权需要交付——所以在质权人手里贬值没办法保全】为防止进一步贬值 可以出卖 three优先受偿效力——优先于「优先于担保人的其他债权人」债权——担保人不是债务人时的情况
实行方式——协商
1、担保合同的双方协商/协议如果损害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的保全制度李的撤销权」
变价与流质约款
1、拍卖(一对多) 变卖(一对一)折价 (事后担保人和担保权人约定 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
2、禁止流质约款—主要体现在担保法中/some以物抵债—不得事先约定不需要评估作价「如果升值 其实就是不希望还钱」
反担保
是对担保追偿权的担保
反担保关系中的 担保权人就是反担保人(原担保中的第三人) 债务人是原债务人
主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主债务消灭—反担保也消灭(两层递进)
担保期间的权利义务归属【所有权与抵押权】
1、抵押物(无需交付 由抵押人收取「抵押权+所有权」——与抵押权人无关-原物可以动 孳息不能动;被法院强制查封 抵押物孳息——所有权归抵押人 抵押权归抵押权人——债务完成,抵押权人返还孳息 若孳息是法定孳息(租赁)—被查封后need通知承租人 //查封后,这个孳息是用作担保的,变价冲抵先收取孳息的费用
2、质物和留置物的——在质权人、留置权人手里——产生孳息由其收取「孳息是担保人所有的 但担保权是质权人 留置权人的——可以变价受偿——先抵销收取孳息费用 」
让与担保
先让与【债务履行前,担保物所有权就归债权人】
法律效力:先让与合同有效 但房屋本质是担保物 ——考虑流质约款禁止 need评估作价 此时担保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已经所有房屋 具有物权性质】
后让与—到期没还,所有权归债权人
法律效力:承认有效 但实质还是借款关系 甲是债权人不是买受人 ——诉讼请求还本利息 而不是房子交付——可以请求变价受偿 不具有优先受偿效力!!【没有物权性质】
with流质约款【后者没有变价受偿】
with以物抵债【后者是原债受偿的变通方式-分开的;让与是买卖载体行债实质】
变价受偿权/违约责任请求权
债权性质-不得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