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经济法
全国公共基础知识之经济法,考前速记思维导图分享!内容涵盖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大模块。知识结构清晰,便于理解记忆!助你轻松复习,高效备考!
编辑于2019-10-08 12:20:32经济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混淆行为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其他
商业贿赂
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
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个人
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个人
在经营活动中,可以明示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支付佣金
经营者要如实入账
接受者也要如实入账
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与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虚假宣传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诋毁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或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其他
产品质量法
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适用该法规定
产品质量的监督
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损害赔偿
销售者的责任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生产者的责任
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诉讼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的订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建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分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
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
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
工作时间或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
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
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需要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工资报酬
工作日延长时间,不低于150%
休息日,不低于200%
法定休假日,不低于300%
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
对负有保密协议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劳动合同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合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其他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解除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合同期内提前30日内通知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合同
其他
用人单位解除
可以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不得解除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其他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其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的权利
人身财产安全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获得赔偿权
结社权
获得知识权
受尊重权
监督批评权
争议的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法规定
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赋予消费者反悔权
七天无理由退货
定位网购平台责任
增加欺诈的惩罚性赔偿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金额的3倍;不足500按500赔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确立“召回”措施
禁止“霸王条款”
虚假广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