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形式逻辑
这是一篇关于形式逻辑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基本原理、概念、命题(判断)、推理、论证逻辑、谬误、诡辩。
编辑于2022-04-01 14:09:16形式逻辑
基本原理
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
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思维规律、思维方法和论证的科学
思维
思维就是理性思维,是人脑借助语言对客观世界间接的、概括的反映
思维内容
:思维所放映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
思维形式
:思维内容赖以存在和表达的方式
思维形式
基本形式
针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思维对象所用的反映方式,包括概念、命题、推理,通常成为思维形态。
结构形式
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通常成为思维的逻辑形式。
思维规律
基本规律
普遍适用于各种思维形式的规律,是任何思维活动都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思维规律,是正确思维的基本要求
同一律
内容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个思想都必须保持自身同一
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从同一方向对同一对象的认识
每一个思想是指思维过程中的每个概念或命题
自身同一是指同一思维过程中的每个概念的内涵、外延或每个命题的含义、内容必须前后一致,不得出现变更。
违反同一律的错误
混淆概念
混淆论题
转移论题
矛盾论
内容
是保持思想不矛盾的规律,也叫不矛盾律。其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强调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允许出现逻辑矛盾,并不否认客观事物的现实矛盾
违反矛盾率的错误
自相矛盾
排中律
内容
是在同一思想过程中排除第三种可能的思维规律。其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具有矛盾关系或下反对关系(下反对是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可以同真,上反对是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可以同假)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违反排中律的错误
模棱两不可。
思维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
三个规律都是保证思维确定性的规律,从不同角度去表述思维的确定性。
思维的确定性表现为思想的自身同一,对一个思想,如果肯定就是肯定,如果否定就是否定,这是同一律的内容
思维的确定性表现为思想的前后一贯,不自相矛盾,这就是矛盾率的内容
思维的确定性表现为在穷尽可能的两种思想中必须做出一种明确的选择,排除存在另外的可能性,这就是排中律的内容。
特殊规律
适用于某种特定思维形式的规律
思维规律的性质
同一性: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涉及的同一概念必须有相同的内涵和外延,或同一命题内容不能改变
不矛盾性:是指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对某一思想做出相互矛盾的断定,不能既肯定某一思想,又否定某一思想。或者说,不能同时肯定两个不同真的思想。
思维的明确性: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问题处于非此即彼的情况,要在是非之间做出抉择,不能同时否定
思维方法
明确概念的方法、探求因果关系的方法等
论证
对概念、命题、推理的综合运用,是根据已知为真的命题确定某一命题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
证明
反驳
性质和价值
性质
工具性
全人类性
价值
提高人的思维能力、认识能力、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工作能力。
概念
概念的含义
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及其本质属性的思维形态
属性
是对象的自身性质及一对象与他对象之间的关系
性质是对象的特征/特性 关系是对象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状态 怎样的性质决定获得怎样的关系
偶有属性:对某类对象来说,如果某种属性,仅为其中部分成员所拥有,而不为全部成员所拥有,则成为该类对象的偶有属性
固有属性:如果某类属性,为该类对象全部成员所具有,则成为该类对象的固有属性
本质属性:某种固有属性,仅为该类对象所具有,决定某一事物是该类事物而不是其他事物的属性
类
对象因属性不同而分成不同的类
同类
属性相同的
异类
属性相异的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
概念所反映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是概念的质
概念的外延
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对象,是概念的量
内涵和外延相互制约
内涵确定了,外延就确定了。外延确定了,一定条件下,内涵也确定了。
内涵增加,外延缩小
内涵缩小,外延扩大
明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明确概念的根本方法,明确了内涵,就明确了概念所指对象的本质属性,明确了外延,就确定了概念所指对象的适用范围。 概念明确是正确思维的首要条件
概念种类
根据概念反映对象的数量
单独概念
反映一个对象的概念
普遍概念
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的概念
子主题 2
空概念
根据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不是集合体
集合概念
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
肯定概念
是在思维中其所指称的事物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又叫正概念。如金属、正义战争
否定概念
是在思维中其所指称的事物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又叫负概念。如非金属、非正义战争
根据反映的对象是实体还是属性
实体概念
属性概念
性质概念:反映某种性质的概念,又叫绝对概念,如聪明
关系概念:反映某种关系的概念,又叫相对概念,如大于
概念间的关系
根据外延上是否有重合
相容关系
全同关系
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同关系的概念仅仅是外延上相同,在内涵上是有区别的,如果内涵和外延都相同,则是同一个概念的两个语词表达形式。
真包含关系(属种关系)
某概念的部分外延和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重合的关系
真包含于关系(种属关系)
某概念的全部外延和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
外延大的叫属概念,小的叫种概念,属概念不能是单独概念
交叉关系
某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具有交叉关系的两个概念不能是单独概念
不相容关系
矛盾关系
外延没有任何重合,并且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的外延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反对关系
外延没有任何重合,并且外延之和小于其属概念的外延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单独概念之间只能是全同关系或者不相容关系
明确概念的方法
定义
含义:揭示概念的内涵的逻辑方法
被定义项
被定义项是内涵需要明确的那个概念
定义项
定义项是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
定义联项
定义联项是表示被定义项和定义项之间联系的概念
定义的种类
事物定义
从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方面来揭示概念的内涵的定义
属加种差定义,被定义项=种差+临近的属概念
描述式定义,通过描述一个实例或一种现象来揭示概念的内涵。
语词定义
是说明或规定一个语词的意义的定义
定义的规则
定义项的外延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
定义过宽的错误
定义过窄的错误
定义有宽有窄的错误
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同语反复的错误,就是定义项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
循环定义的错误,就是定义项间接包含了被定义项
定义项必须清楚确切
含混定义的错误,就是定义项不清楚确切
比喻定义的错误,就是在定义项中使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
定义联项应当是肯定的
否定定义的错误。如果定义联项是否定的,那么定义只能说明被定义项反映的对象不具有什么属性,达不到定义的目的,
划分
含义:依据一定的标准,把一个属概念分为若干个种概念以揭示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划分的母项
被划分的属概念
划分的子项
划分出的种概念
划分的标准
进行划分的依据
划分的方法
二分和多分
二分
把一个母项分为具有矛盾关系的两个子项的划分
多分
把一个母项分为三个或三个以上子项的划分
单层次划分和多层次划分
单层次划分
只进行一个层次的划分
多层次划分
把母项划分为若干个子项之后,再将子项作为母项继续划分
单角度划分和多角度划分
单角度划分
用一个标准从一个角度所做的划分
多角度划分
用多个标准从多个角度所做的划分
特殊形式的划分
列举
通过揭示母项的部分外延来明确母项的外延
兼类划分
在划分中,常常出现具有A属性又具有B属性,为了避免出现逻辑错误,可在划分的子项中提出兼有A、B属性的一类,这种划分叫做兼类划分。例如,动物按照生活区域不同,分为陆地动物、水生动物、两栖动物。
划分的规则
各子项的外延之和要等于母项的外延
多出子项的错误
子项未尽的错误
划分的标准必须同一,即每次划分只能用一个标准
混淆标准的错误
子项相容的错误
越级划分的错误
子项必须是母项的种概念,不能把分解当成划分
限制
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从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 限制只限用于普遍概念,只限的极限是单独概念
限制有助于人们的认识由一般过渡到特殊,使认识更加具体和深化,有助于明确和限制思维对象的范围,使语言表达更加明确和严谨。
概括
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
有助于人们的认识由特殊过渡到一般,把具体问题上升到原则的高度来认识,有助于掌握事务的共同本质。
命题(判断)
含义
陈述事物情况的思维形态
断定事物事物是否存在及其属性的思维形态。 属性是事物的性质及该事物与其他事务之间的关系。
构成
常项
变项
特征
任何命题都对事物情况有所陈述
任何命题都有真假
命题与语句
联系
语句是命题的语言表达形式,是命题赖以形成和表达的基础
命题是语句所表达的思想内容
区别
有的语句表达命题,有的语句不表达命题。陈述句和反问句表达命题,一般疑问句、设问句、和祈使句不表达命题,感叹句有的表达命题有的不表达。
有的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有的命题可以用不同的语句表达
命题与概念
概念不包含断定这一因素,而命题却包含断定这一因素,概念的虚实与命题的真假不是同等的
概念有虚实、命题有真假。由真实的概念构成的命题,不必都是真的,有时也是假的;由虚假概念构成的判断,不必都是假的,有时可以是真的。
表达概念的语言形式是语词或词组;表达命题的语言形式是语句或一组语句。
命题的分类
非模态命题
简单命题
简单命题是不包含其他命题的命题
直言命题(性质命题)
定义
是断定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结构
主项
表示直言命题所断定的对象的概念
谓项
表示在直言命题中所断定对象具有或不具有的性质的概念
联项
表示直言命题中主项和谓项之间的联系的概念
量项
表示直言命题中主项数量的概念
种类
同一素材直言命题间的真假关系
矛盾关系
SAP和SOP、SEP和SIP之间,不可同真,不可同假,必有一真,必有一假。可以由真推假,也可以由假推真。
反对关系
SAP和SEP之间,不可同真,可以同假。可以由真推假,不能由假推真
下反对关系
SIP和SOP之间,可以同真,不可同假。可以由假推真,不可由真推假
等差关系
SAP和SIP、SEP和SOP之间,可以同真,可以同假。全称命题真,特称命题必真;特称命题假,全称命题必假;全称命题假,特称命题可真可假;特称命题真时,全称命题可真可假。
关系命题
定义
断定对象之间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关系的命题。
结构
体项
是关系命题中表示所断定的对象的概念,也就是关系的承担者,具有实体性。
关系项
是关系命题中表示对象之间所具有或不具有的属性的概念
量项
是关系命题中表示对象数量范围的概念
联项
是关系命题中表示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的概念
分类
根据体项多少
二元关系命题
多元关系命题
根据联项性质
肯定命题
否定命题
根据体项和联项的结合情况
二元肯定命题
二元否定命题
多元肯定命题
多元否定命题
复合命题
复合命题是在自身中包含了其他命题的命题 构成复合命题的命题叫支命题,将支命题结合起来的概念叫联接项。
联言命题
定义
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复合命题
构成
联言支
联言联结项
表达联言支之间并存关系的概念。不但 而且、既 又、虽然 但是、首先 然后
逻辑性质
当全部联言支都真时,这个联言命题便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
选言命题
定义
是断定事物存在若干可能情况的复合命题
构成
选言支
选言联结项
或者 或者;要么要么;也许 也许;
分类
相容选言命题
是选言支至少有一真的选言命题
常用的联结项有或者 或者、可能 也可能、也许 也许等
逻辑性质:当至少一个选言支为真时,这个选言命题便是真的,否则便是假的
不相容选言命题
是选言支恰有一真的选言命题
常用的逻辑联结项有:或者……或者……二者比居其一;要么要么
逻辑性质:当恰有一个选言支真时,这个选言命题便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
假言命题
定义
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存在是另一事物情况存在的充分条件或必要条件的复合命题
构成
前件
假言命题有两个选言支,表示条件者,居于前,叫前件
后件
依赖条件而成立者,居于后,叫后件。
分类
充分条件假言命题
断定某一事物的情况存在是另一事物情况存在的充分条件的假言命题。含义是前件真,则后件真。充分就是有他足够的意思
联结项:如果……那么;只要……就;若……则。
逻辑性质是当前件真而后件假时,该命题假。
必要条件假言命题
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存在是另一事物情况存在的必要条件的假言命题。含义是前件假则后件假。必要就是必不可少的意思。
联结项:只有……才;必须……才;除非……才;除非……不;除非……否则;如果不……那么;只有……才不。
逻辑性质:当前件假而后件真时,该命题假,其余情况该命题都真。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
就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存在是另一事物情况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的假言命题。含义是前件真则后件真、前件假则后件假。
联结项:当且仅当……则
逻辑性质:当前件、后件同真或同假时,该命题真,否则该命题假。
负命题
定义
负命题是否定一个命题所构成的命题
构成
否定联结项
一般用“并非”“不是”等充当,放在命题之首;有时也用“是假的”充当,放在命题结尾。
一个支命题
可以是任意一种命题
分类
负简单命题
是否定一个简单命题所构成的命题
负复合命题
是否定一个复合命题所构成的命题
负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直言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全称肯定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全称否定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单称肯定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单称否定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特称肯定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特称否定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关系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复合命题的复合命题
负联言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相容选言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不相容选言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等值命题
负负命题的等值命题
模态命题
是指断定事物必然性或可能性的命题。模态命题中含有必然、可能之类的模态词,这些模态词表达了命题的真假强度。
必然命题
定义
断定对象情况的必然性的命题
分类
必然肯定命题
必然否定命题
可能命题
定义
断定对象情况的可能性的命题
分类
可能肯定命题
可能否定命题
推理
含义
根据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出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态
子主题 1
子主题 1
子主题 1
子主题 1
构成
前提
前提是作为推理根据的已知命题
结论
结论是根据已知命题推出的新命题
前提和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结方式叫推理形式
推理和复句、句群
推理一般要借助于复句和句群来表达
推理由复句和句群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复句和句群都表达推理,只有表达了前提和结论的关系的复句或句群才表达推理,现代汉语中一般是因果复句或因果句群。
推理的分类
以是否根据前提命题的逻辑性质推出结论为标准(即由命题的逻辑形式决定的逻辑特征)
演绎推理:根据前提命题的逻辑性质推出结论的推理。演绎推理的思维方向大多是由一般到个别。
非模态推理
复合命题推理,是以复合命题为前提和结论所构成的演绎推理。
简单命题推理
直言推理
直言命题直接推理
定义
以一个已知的直言命题为前提,根据直言命题的性质推出结论的推理
分类
直言对当关系推理
定义
根据同一素材的直言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以一个已知的直言命题作前提推出另一个命题的直接推理。
分类
根据矛盾关系进行的推理
根据反对关系进行的推理
根据下反对关系进行的推理
根据差等关系进行的推理
直言变形推理
定义
通过改变直言命题的联项或调换主项谓项的位置,由一个已知的直言命题推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分类
换质推理
通过改变作为前提的直言命题的联项,由一个已知的直言命题推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规则:改变前提的联项;结论中的谓项要与前提中的谓项相矛盾
换位推理
通过变换作为前提的直言命题主项谓项的位置,由一个已知直言命题推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规则:调换前提中主项、谓项的位置;在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也不周延。
换质换位结合推理
是交替进行换质换位,从而连续推出结论的推理
规则:在换质时必须遵守换质推理的规则,在换位时必须遵守换位推理的规则。
直言命题间接推理(三段论)
定义
由两个直言命题作前提,另一个直言命题作结论组成的直言命题间接推理。三段论中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概念作为变项,其中每个概念在不同的命题中出现两次。
三段论有且只有三个变项,结论中的主项成为小项,结论中的谓项称为大项,前提中出现两次的概念叫中项。三段论是通过中项的中介作用将小项和大项联系起来的推理
三段论由三个直言命题构成,含有大项的前提是大前提,含有小项的前提是小前提,由两个前提推出的命题是结论。
公理
凡对一类对象的全部有所肯定,则对该类对象的每一个子类或者分子也都有所肯定;反之,凡对一类对象的全部都有所否定,则对该类对象的每一个子类或分子也都有所否定
规则
基本规则
中项至少周延一次
前提中不周延的概念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该规则针对大项和小项)
前提和结论中否定命题的数量相等(该规则针对联项)
导出规则
两个前提不能都是特称命题
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命题,结论必是特称命题
关系推理
定义
关系推理就是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关系命题,且结论也是关系命题,并依据或主要依据关系的逻辑性质加以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纯关系推理
定义:前提和结论都是关系命题的关系推理
直接纯关系推理:由一个关系命题前提推出一个关系命题结论的关系推理
间接纯关系推理: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关系命题前提推出一个关系命题结论的关系推理
混合关系推理
定义:由关系命题前提和直言命题前提推出一个关系命题结论的关系推理
复合命题推理
复合命题推理,是以复合命题为前提和结论所构成的演绎推理。
联言推理
定义
就是前提或结论是联言命题,并根据联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分解式联言推理
组合式联言推理
选言推理
定义
是以选言命题为大前提,并根据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相容选言推理,是以相容选言命题为大前提并根据相容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选言推理。
规则1,否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规则2,肯定一部分选言支,不可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不相容选言推理,是以不相容选言命题为大前提并根据不相容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选言推理
规则1,否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肯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规则2,肯定一部分选言支,就要否定另一部分选言支。
假言推理
定义
假言推理,是前提中含有假言命题,并根据或者主要根据假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根据前提或结论是否有非假言命题可以把假言推理分为两大类
混和假言推理
定义
是以假言命题和其他命题为前提,并根据或主要根据假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假言直言推理
定义
是以一个假言命题为大前提,以一个直言命题为小前提,并根据假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充分条件假言直言推理
大前提是充分条件假言命题
必要条件假言直言推理
大前提是必要条件假言命题
充要条件假言直言推理
大前提是充要条件假言命题
假言选言推理
定义
是以若干个同类型的假言命题和一个选言命题为前提并主要根据假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充分条件假言选言推理
必要条件假言选言推理
假言联言推理
定义
是以若干个同类型假言命题和一个联言命题为前提并主要根据假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充分条件假言联言推理
必要条件假言联言推理
纯假言推理
定义
纯假言推理是前提和结论都是假言命题的演绎推理
分类
假言连锁推理
定义
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假言命题作为前提(前一个前提的后件是后一个前提的前件)并根据假言命题的逻辑性质推出一个假言命题结论的演绎推理。
分类
根据假言前提的命题类型不同分类
充分条件假言连锁推理
必要条件假言连锁推理
充要条件假言连锁推理
混合条件假言连锁推理
假言变形推理
定义
是指改变假言支的位置或真值而形成的纯假言推理
分类
假言易位推理
假言换值推理
假言易位换值推理
反三段论
反三段论经常用于以下场合:当若干条件合起来形成某一情况存在的充分条件时,若该情况不存在或不出现,可推知若干条件之中至少有一个条件不具备。
负命题推理
定义
是前提含有负命题,并根据或主要根据负命题的逻辑性质进行推演的演绎推理
分类
负简单命题推理
负复合命题推理
模态推理
定义
模态推理就是前提中有模态命题或结论是模态命题的演绎推理
非演绎推理:不是根据前提命题的逻辑性质推出结论的推理
归纳推理。思维方向是由个别到一般
定义
以一类事物中若干个别对象的具体知识为前提,推出有关该类事物的普遍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
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区别
推理的根据不同,归纳推理的根据是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而演绎推理的根据是命题的逻辑性质
思维方向不同,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结论,而演绎推理大多数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
1、归纳推理:从类别、性质、关系中找到全称判断。
2、演绎推理:利用全称判断去做推理
结论断定的范围不同,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归纳推理的结论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断定的范围,而演绎推理的结论断定的范围没有超出前提断定的范围
前提与结论联系的性质不同,除完全归纳推理外,归纳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是或然性的联系,即前提真,形式正确,结论可能真;而演绎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是必然性联系,即前提真,形式有效,结论必真。
评价的着眼点不同,归纳推理用“可靠性”(即可靠性高或低)来评价,而演绎推理用“有效性”(即有效或无效)来评价。
分类
根据前提考察对象是否完全
完全归纳推理
是根据某类事物的每个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1、前提考察了某类事物的全部对象。2、结论断定的范围没有超出前提断定的范围。
不完全归纳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食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分类
枚举归纳推理
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在枚举中没有遇到相反情况,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提高枚举归纳推理结论可靠性的方法
在前提中考察的对象要尽量多
尽可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对象
注意搜索可能出现的反面事例
科学归纳推理
是根据某类事物中的部分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并且这部分对象与某种属性之间又具有因果关系,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也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子主题 1
子主题 1
统计归纳推理
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样本又n%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食物的全部的n%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提高统计归纳推理结论可靠性的方法
样本数量尽量多
样本要有代表性
随机抽样
概率归纳推理
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样本有n%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事物的每个对象都有n%的可能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提高概率归纳推理结论的可靠性的方法
观测的次数尽量多
考察的范围尽量广
注意客观情况的变化
类比推理。思维方向是由个别到个别
定义
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的某些属性相同或相似,推出他们另一属性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提高类比推理结论可靠性的方法
相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已知的相同属性要尽量多
相类比的两个或两类事物的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应尽量紧密。
要注意被类比的事物中是否存在与推出属性相排斥的属性。
溯因推理。思维方向是由结果到原因
定义
是从结果出发,根据一般的规律性知识,推测出事件发生的原因的推理。
探求因果关系的方法
因果联系的特点
必然性:任何现象、既有原因,也有其现象
共存性:因果总是成对出现的,有原因一定有结果、有结果一定有原因
先后性:原因和结果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原因在前,结果在后。
多样性: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等
探求因果关系的五种方法
求同法
如果在被研究现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只有一种情况是相同的,那么这种唯一相同的情况与被研究对象之间有因果关系。
求异法
如果被研究对象出现和不出现的两个场合中,只有一种情况是不同的,那么这种唯一不同的情况与被研究现象之间有因果关系
求同求异并用法
如果在被研究对象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只有一种相同情况,而在被研究对象不出现的若干场合中,却没有出现这种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与被研究对象之间有因果关系
共变法
如果在被研究对象发生变化的各个场合中,只有一个情况是变化的,那么这个唯一变化着的情况与被研究对象之间有因果关系
剩余法
如果某一复合情况是某一复合现象的原因,并且已知复合情况中的某一部分是复合现象中的某一部分的原因,那么复合情况的剩余部分与复合现象的剩余部分有因果联系。
预设
定义
预设是一个语句预先假定的内容
特征
预设是语句暗含的内容,语句中明示的内容不是预设
预设是语句表达某种思想的必要前提,是不语句的衍推
预设都有真假
预设可以存在于表达命题的语句中,也可以存在于不表达命题的语句中
分类
存在性预设
语句中表示有指对象的名词性成分,总是与客观世界中的某个或某种实际存在的对象向对应,由于它所表示的事物存在于客观世界中,因此叫存在性预设。
事实性预设
语句中的某些成分表达的是一个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该事实即为预设,这种预设往往由某些动词性词语,表时间、原因的状语以及复杂的主语、定语等引发激活
重复性预设
某些词语表示重复性动作或连续性系列事件
预设的合理性
合理预设
是指预设本身必须存在,而且具有共知性
预设是一般人所共知的信息
预设是可能只为交际双方所共知的信息
预设的作用
预设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并可作为推理的依据
假说
定义
根据已有的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对未知的事物或客观规律所做出的一种推测性的解释
特征
假说是以事实材料和科学知识为依据的,它不同于毫无事实根据的迷信、臆断,也不同于缺乏科学论断的简单猜测和幻想
枷锁具有推测的性质,任何假说都是科学性和假定性的统一,假说都有假定的成分,都有待于进一步的证明
假说是寻求真理的重要手段,假说的提出是为了解释某一客观事物或现象的原因及其规律性
假说是一种复杂的思维运动,在假说的形成和检验过程中,一般都要综合运用多种不同的推理形式和逻辑形式
假说的形成
假说的初始阶段
随着实践活动的深入,出现了一些已知的科学原理所无法解释的事实,于是依据有关的科学知识和事实材料,进行科学分析,提出初始的假定。
假说的完成阶段
从已经确定的初始阶段出发,经过事实材料和科学原理的广泛论证,充实假说的内容,修正存在的错误,使假说发展成为一个比较完整、比较稳定的体系。
假说的验证
当假说属于事物或现象的存在型时,假说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可观测到的现象或对象的存在与否,一般以观察的手段来验证,可以在实践中直接观察,也可以通过实验来间接测量
当假说属于定履型、原理型时,假说的主要内容不可能也不必要直接由实践检验,则常常通过逻辑手段间接的加以验证,一般检验过程是:如果从一个假说的基本理论出发,结合已有的科学原理和知识,根据逻辑推演引申出的有关事实结论,同初步观察与实验的结果相符合,那么就应当承认该假说有一定程度的可靠性。从某种假说中推演出的结果与观察和实验的材料相符合的越多,则假说的可靠程度越高。如果某一假说能必然推演出某一事实或结论,并通过多次的观察和实验证明其内容与事实完全符合,则该假说被证实。
根据前提是否蕴含结论为标准。一个判断或者判断形式P蕴含另一个判断或者判断形式q,这就是说,当P是真的,q也是真的
必然性推理。前提蕴含结论,前提是真,结果必然是真。
演绎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
或然性推理。前提不蕴含结论,前提是真,结论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
不完全归纳推理
类比推理
溯因推理
演绎推理的有效性
演绎推理,如果想得出真实的结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前提真实,即前提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实际
形式有效,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的联系方式是符合推理规则的
非演绎推理的可靠性
完全归纳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如果前提真实,则结论必然是真实的,这种推理十分可靠
其他非演绎推理,如果前提是真实的,结论可能是真实的,这种推理是较为可靠的。
论证
定义
论证是对概念、命题、推理的综合运用,是根据已知为真的命题确定某一命题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
结构
论题
是在论证中需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命题。它是回答论证什么的问题
论据
是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命题。它回答用什么论证的问题
事实论据:表现为客观事实
事理论据:表现为公理、原理、定理、定义、法律等
论证方式
是将论题和论据有机结合起来的逻辑形式。也就是说,论证方式是由论据推出论题所使用的推理形式的总和。
论证的规则
关于论题的规则
论题必须明确。
违反这一规则
论题模糊
论题必须保持同一。
违反这一规则
混淆论题
转移论题
关于论据的规则
论据必须已知为真。
违反这一规则
理由虚假
预期理由
论据必须具有时效
违反这一规则
以相对为绝对:就是把在一定条件下的真实命题当作了无条件的真实命题
关于论证方式的规则
由论据能够推出论题
违反这一规则
形式推不出
在论证中使用了无效的推理形式充当论证方式,违反了推理规则,可以简称为形式无效。
非形式推不出
论据无关
论据和论题之间在逻辑上没有关联,不能从论据必然推出论题。
论据不足
论据虽然与论题在逻辑上有一定的关联,但在质和量的方面不足以支撑论题
循环论证
论题和论据相互依赖,其结果是谁也证明不了谁
“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证明
根据已知为真的命题确定某一个命题为真的思维过程
非逻辑论证的证明称为证实
分类
根据证明过程中运用的推理形式
演绎证明:运用演绎推理进行的证明,它以一般性知识的命题为论据来证明特殊性知识的命题的真实。
归纳证明:运用归纳推理进行的证明。它用特殊事实作为论据来证明一般性命题的真实性
类比证明:用类比推理进行的证明。他的特点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某些属性相同,进而推出他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由此来证明论题的真实。
根据论题和论据联系方式不同
直接证明:根据论据的真实从正面确定论题真实的证明。
间接证明:通过论证与论题相异的其他命题的假,进而确定论题真实的证明。
反证法:运用假言推理,通过论证与原论题相矛盾的论题的虚假,进而确定原论题真实的一种证明方法,也叫假言证法
反证法的步骤:1、设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2、论证反论题假;3、根据排中律,由反论题假确定原论题必真
排除法:运用选言推理,通过论证与论题相关的其他可能性论断都不成立,进而确定论题真实的一种证明方法,又叫选言证法。
排除法的步骤:1、把论题及与论题不相容的其他论断作为选言支构成选言命题。2、证明除论题外的其他各选言支都不能成立。3、根据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规则,推出论题真实。
反驳
定义
确定某一论证的论题虚假或其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
分类
根据反驳过程中运用的推理形式
演绎反驳
归纳反驳
类比反驳
根据反驳中所针对的论证要素的不同
反驳论题
反驳论据
反驳论证方式
根据己方论证与敌方论证联系方式的不同
直接反驳
就是从正面指出敌方某一论证要素的错误
间接反驳
采用迂回的方法指出敌方某一论证要素的错误。
独立证明反驳法:首先论证另一个与敌方论题相矛盾或相反对的论题的真实,然后根据矛盾律确定敌方论题的虚假
归谬法:先假定被反驳的论题为真或论证方法有效,然后由它推出非常明显的荒谬结果,最后根据充分条件假言直接推理的否定后件式,确定原论题虚假或原论证方式无效。
逻辑谬误
定义
有意或无意违反思维规律、规则而发生的错误。有意的称为诡辩
分类
非形式谬误
概念谬误
概念多余
并用从属概念
概念不当并列
定义或划分不当
概括或限制不当
命题谬误
误用否定词
误用量项
误用联结项
误用模态词
推理谬误
论证谬误
模糊论题
混淆论题
转移论题
自相矛盾
模棱两不可
理由虚假
预期理由
以相对为绝对
循环论证
论据无关
论据不足
表现
诉诸强力
诉诸权威
诉诸公众
诉诸怜悯
诉诸无知
诉诸传统
诉诸传闻
诉诸感知
赌徒谬误
错认因果
滥用平均数
数据谬比
形式谬误
诡辩
含义
是指故意违反思维规律、规则的论证。
特征
诡辩是为错误的观点进行辩护
诡辩貌似有理而实质违规
诡辩是人故意制造的
分类
错误预设
故意在复杂语句中隐含着对方根本不能接受的假设
强词夺理
人身攻击
断章取义
非黑即白
稻草人谬误
是指在论辩中歪曲对方的论点,然后加以攻击,犹如扎一个稻草人假想为对方,并自欺欺人地以为打到了这个稻草人也就达到了对方。
标准
子主题 2
子主题
事物底层逻辑
子主题
子主题
子主题
子主题
概念的形成
比较
寻找根性质,确定内涵
反思
根据内涵对对象分类
抽象
抽走表象、保留本质、为其命名
概要
概念
明确概念是对对象分类的过程
内涵
内涵是对对象分类标准、依据
外延
符合分类标准、依据的对象
概要
事物的分类
概念要一致,判断不矛盾,推理要排中,论证有依据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
辩证逻辑深挖表象直击内容
所谓周延性是指在直言命题中,对主项、谓项外延范围的断定情况,全部断定就是周延的,否则不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