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公司法》 第五节 公司合并、分立与变更
2022年法考,《公司法》 第五节 公司合并、分立与变更知识整理,包括:一、合并、分立;二、增资、减资与其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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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思维导图依据柏浪涛老师的课程总结而成,主要从客观要件、客观阻却事由、主观要件、主观阻却事由四个方面入手,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都可以依据此导图进行复习,大家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是犯罪行为时,脑子里要有犯罪构成体系,先客观后主观,不断练习才能熟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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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五节 公司合并、分立与变更
一、合并、分立
(一)程序与效果
合并
(1)公司应当作出合并决议(单方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就合并作出决议,作出合并的据以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就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2)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清单。
(4)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原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办理合并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总结
①合并影响债权人利益,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还债或者提供担保。
②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结合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③债权人不再上述期限内主张权利,视为同意合并。除斥期间30或45天。
④如果公司在合并时未清偿债权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合并后的公司清偿合并前的公司所负的债务。
⑤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到期债权只能提供担保,不能要求还债。
分立
公司分立是单方行为,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分立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分立的程序与合并基本相同。
(1)分立对债权人没有实质性影响。不用还债或担保。
(2)分立后的公司对原来债务可以不负担连带责任,是以分立前(原公司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二)吸收合并是借壳上市的框架架构
1、借壳上市结构:顺丰+壳公司=壳公司,然后壳公司变更企业名称。
2、甲、乙两有限公司合并成甲股份公司,仍使用原公司字号,甲股份公司的登记属于设立登记。
3、公司分立,分出去的是独立的法人公司。
4、判断谁吸收合并谁,看注销了谁,谁被吸收。
二、增资、减资与其他变更
增资
股东(大)会(2/3以上)的表决权支持
违反增资程序,虚假增资,无效。未经公司有效的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他人虚假向公司增资以“稀释”公司原有股东股权,该行为损害原有股东合法权益,即使该出资行为已被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登记,仍应认定为无效,公司原有股东股权比例应保持不变,新股东资格无效。
减资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是,必须编织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减资影响债权人利益,程序和合并基本相同。
2、违反程序减资的,咕咚在减资额度内对公司原外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减资后的新债权人,按照减资后的新注册资本实现债权。
3、一般而言,违反程序减资有效,违反程序增资无效。
4、减资是合法的(退股)方式。全部退股,可以采用解散公司或有限公司法定情形的股权买回请求权方式或股东会议决议在减资中个别股东退出。
(二)增资是借壳上市的具体完成方式之一
(三)增资入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之原创图表
(四)附条件增资(对赌)
与目标公司对赌
附条件增资
1、投资人与目标公司对赌有效
2、对赌失败的处理
(1)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回购股权的,经审查,目标公司未完成减资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2)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承担金钱补偿义务的,经审查,目标公司没有利润或者虽有利润但不足以补偿投资方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或者部分支持其诉讼请求。今后目标公司由利润时,投资方还可以依据该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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