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乡村振兴:三变改革
过去企业与农民之间进行土地流转,是“一锤子买卖”,农民只管自己拿了多少钱,而不管地种得好不好,企业赚钱不赚钱跟农民没有半点关系。“三变”改革,让农民与龙头企业家的利益关荣辱与共,成果共享。
编辑于2022-04-21 18:09:48乡村振兴:农村三变改革
概况
背景:过去企业与农民之间进行土地流转,是“一锤子买卖”,农民只管自己拿了多少钱,而不管地种得好不好,企业赚钱不赚钱跟农民没有半点关系。“三变”改革,让农民与龙头企业家的利益关荣辱与共,成果共享。
案例:润永恒是一家以生产猕猴桃产品为主的民营企业,采取流转农民土地的方式种植猕猴桃。董事长胡君介绍说:“过去公司流转了农民土地后,再雇用农民干活,工资采取当日点工结算。可农民在基地干活,出工不出力,直接经济损失达800多万元。”有的企业家告诉我们:“我雇农民种刺梨,看着他们栽好苗,没想到我前脚一走,后脚他们就把苗给拔了。你知道为什么?因为农民巴不得再种新的,他们还能挣一次钱。” “三变”之后,农民的土地流转租赁买卖改成了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变成了股东。从原来的租赁关系变成了合伙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用农民的话说:“原来是我给你打工,现在是自己给自己干。”
文件:2017年初,“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正式写入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三变”改革上升为中央政策,成为发展特色产业的重要抓手。
概念: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支撑: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党政经分离”试验;
江苏省苏州市农村“政经分开”试点;
河南省邓州市“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浙江省桐乡市“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运行机制
陕西省咸阳市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的袁家村“一新九法”模式
精神面貌
步骤
第一步:清产核资、对集体资产确权。
第一步和第二步简要地说,就是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和股份量化,确权到户。 “三变”改革首先明晰集体组织的权属,即所有权,包括集体土地、林地、荒山、池塘、房屋、场地、小型水利设施等,颁发所有权证。将集体土地、林地、水域等资源和闲置房屋、设备等,以价值股份的方式盘活,签订合同入股农民合作社,变“死资源”为“活资产”。
第二步:明确农民的资产和权益。
明晰农民的权属,即。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权能。对农民承包的土地、住房和其他生产要素评估,准备入股经营主体。 把农民的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所分享的集体资产股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以后按股分红,建立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长期增长机制。
第三步:组建经营主体(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经营模式
“经营主体+基地+农户”
“经营主体+集体+基地+农户”
党小组+股份合作社
镇级联合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
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
把集体和农民个人的资产以股份的形式经营起来,在分配上以合同契约建立“收益保底+股权分红+工资性收入”的分配机制,保证农民可以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农民既是股东又是经营者,避免了出工不出力或者把农民排除在外的两种弊端。
第四步:把国家扶持性支持性资金入股,高效合理使用
“三变”模式将各级各类投入资金入股,高效合理使用。 整合财政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等农业综合开发、加工仓储物流、基建投资等涉农及扶贫项目资金,把“资金变股金”,激活和放大资金使用效益,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集中投入到相关承接经营主体,同时量化到农户,搭建起财政信贷资金支持农村的操作平台和增值渠道,激活“三资”,既解决了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难题,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益,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
由政府成立一家平台公司,为产业发展配套,吸纳各种资金支持都以这家公司为主体,比如扶贫产业子基金的申报主体和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主体。
案例
贵州省“三变”改革实践
资源变资产,即将农民和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资源、集体资产或是精湛的技术技艺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
六盘水市钟山区双洞村以一处优质龙井水源及8亩荒地入股公司建设山泉水厂,每年村集体保底分红20万元。 六盘水市钟山区大坝苗族村以村集体的1000余平方米房屋和一些村民掌握的苗族蜡染、刺绣工艺、苗家厨艺入股企业,建设了蜡染刺绣基地、苗族特色饮食基地及户外拓展训练基地,这些基地产生收益的12%归大坝村集体所有。2016年,这些基地为大坝村带来50多万元收益,同时解决了29名苗族农民的就业问题。
资金变股金,就是将农村所拥有的各项资金的利用效益最大化,对各类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集聚,有的放矢地入股经营主体,将股金按照持股额分配给农户。
有的将国家财政拨给项目资金转化为股金,即把国家财政拨付的发展资金、治理专项基金等投入到企业,从中获取红利;2016年,贵州省在“资金变股金”方面,可变资金形成股金16.37亿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60.3亿元。
有的将扶贫专款转化为股金,即生产经营主体把股金按比例分配给那些用扶贫专项资金入股的贫困户。贫困户用贷款来的资金,入股项目建设,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比如钟山区在市中心区规划建设了35智能城市停车场,引导贫困户以每人5万元的“特惠贷”资金入股停车场,贫困户口得以参与了经营,每人第一年分得8%的红利4000元,第二年分得10%的红利5000元,第三年分得12%的红利6000元。
农民变股东同上,农民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土地、资产等要素入股,成为农家乐、集体农场、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股东。
贵州省共有141.84万农民变成股东,其中有30.7万贫困人口通过这一改革获得收益数十亿元,人均增加收益千余元。“三变”改革打造的“农民股东”,不仅改变了农民的传统身份,使得农民变成了股民,变成了特色产业工人,而且还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传统观念、传统习惯。
启示
“三变”改革最大的成果与启示:小农户变主人成股东,小农户可以参与大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动力,是发动机!
第一,以产业化聚合农民资产、盘活资产,小农变主人成股东,参与到产业化、现代化建设中来。
现在在“三变”模式里,土地流转了,也等于有自己的份,土地很快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经营。农民不仅可以拿到土地流转费,还能以土地入股分红,同时还可以在企业务工获得工资,只有好处,没有后顾之忧。
子主题
子主题
以融资平台助推产业发展,国家和需求方两头放心。
农业产业化资金从哪里来?无论农民资产还是财政资金或者企业资金,经常达不到项目建设要求,出现资金缺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融资平台就发挥了作用,平台方和建设方两头放心。
第三,组织起来的农民不再单打独斗,而是以规模型的产业和龙头企业与大市场对接。
过去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很难准确了解市场需求和市场动态,加之农民的谈判能力弱,农产品无法很好地与市场对接,价值很难实现。 通过“平台+产业”的市场化运作,农村的土地、特色农产品、自然景观、民族文化等各种农业资源被全面整合起来,打造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产业园区和全域景区,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民的弱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