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2022CPA增值税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包含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等等
编辑于2022-05-12 22:56:22增值税法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销售或进口货物 9%、13%
有形资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生产、批发、零售、进口环节——道道征收
销售劳务 13%
加工劳务(委托方提供原料)
修理有形动产
如家电修理
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劳务
销售无形资产 9%、6%
土地使用权:9%(通过省级部门设立的平台转让补充耕地指标适用6%)
其他:6%
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 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连锁、其他)、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拉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销售不动产 9%
有限产权、永久使用权、在建建筑物
转让建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使用权的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9%
陆、水、空、管道运输
①程租、期租、湿租(连人带工具一起)
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实质是”中介“
③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④已售客票逾期未消费的
办理退票收取的退票、手续费,按”其他现代服务“6%
⑤索道缆车
运输性质:交通运输服务9%
旅游景点:文化体育服务6%
⑥运输工具舱位承包、舱位互换业务

邮政服务 9%
提供服务主体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
普通服务(免税):邮件寄递、邮票报刊发行、邮政汇兑
特殊服务(免税):义务兵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烈士遗物寄递
其他:邮品销售、邮政代理
电信服务 9%、6%
基础电信9%
语音通话
增值电信6%
短信、彩信、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等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
建筑服务 9%
工程
新建、改造
安装

修缮
建筑物、构筑物的修补等
辨析:修缮服务针对不动产;修理劳务针对动产
装饰
物业提供装修等
其他建筑
钻井、园林绿化、平整土地、拆除或平移建筑物等
将建筑事故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
金融服务 6%
贷款
保本收益、利息、邮政储蓄、融资性售后回租等
不征税
非保本收益

存款利息
保险赔付
直接收费
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服务
手续费
保险
人保、财保
金融商品转让(个人转让除外)
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基金、信托、理财等资管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所有权
限售股、送转股
现代服务 6%、9%、13%
6%
研发和技术
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专业技术
信息技术
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业务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增值
文化创意
设计、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广告代理、发布
会议展览服务
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
物流辅助
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装卸搬运、仓储、收派
鉴证咨询
认证、鉴证、咨询服务
翻译服务、市场调查服务
广播影视
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播映
商务辅助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安全保护(例如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
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
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免税

其他现代服务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
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
9%
不动产经营租赁
外墙广告位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
不动产融资租赁
13%
有形动产经营租赁
光租、干租(只租运输工具)
出租车广告位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生活服务 6%
文化体育
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
教育医疗
旅游娱乐
餐饮住宿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
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居民日常
市容市政管理
其他生活服务
植物养护
条件
境内

销售方或购买方
不动产
自然资源
为他人、有偿、经营性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特殊规定
不需要缴纳的情形

①完全在境外发生、使用
不需要缴纳
⑫国家指令的公益性无偿铁路航空运输服务
④存款利息
⑤保险赔付
⑥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⑦重组中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非经营性
②行政单位收取的政府性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⑧员工给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⑨单位给员工服务
特殊项目
③中央财政补贴(与收入、数量直接挂钩的除外)、上缴财政的拍卖收入
⑩销售创新药后续免费继续提供相同药品的
⑪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⑬金融商品非保本收益
⑭资管产品持有到期
⑮单用途卡预收资金
视同销售
代销业务的委托方和受托方

总分机构(非同一县市)移送用于销售的货物
对外提供无偿服务、无偿转让不动产或无形资产,两公除外(公益公众)
自产+外购货物

辨析
自产货物给员工
给员工提供劳务、服务
公益捐赠无偿提供货物
公益捐赠无偿提供服务
混合销售 VS 兼营行为
主要看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和从属性

注意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销售货物缴纳
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销售服务缴纳
纳税人销售自产或外购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按兼营处理)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
在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特殊

发包人的经营名义、责任兼具的,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承包人为纳税人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以资管产品管理人(银行等)为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
一般纳税人VS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必须成为
年应税销售额
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
纳税申报销售额
包括免税和代开
稽查查补销售额
评估调整销售额
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
未达500万但会计核算健全→可选成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个人→必须成为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应为的企业→可选成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
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填报登记
办理一般纳税人
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
未办理,5日内通知并办理;仍未办理,次月不得抵进项
可自行选择当月1日或次月1日生效
一经登记,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可进步不可退步
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
详见出口退税章节
税率与征收率
增值税的税率
4档税率
0税率
出口货物
国际运输(含港澳台)

取得资质,0%;未取得,免税
租赁交通工具,出租方申请0%
期租、湿租的
境内向境内,承租方利用工具,承租申请0%
境内向境外,出租申请0%
无运输工具承运
境内实际承运人申请0%;经营者免税
航天运输
向境外(含港澳台)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发行、软件、电路设计测试、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离岸服务外包、转让技术)
”研合设广软,电信业离转“
6%税率
金融业
增值电信
现代服务(除租赁)
生活服务
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含补充耕地指标)
废弃物专业化处理

未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受托方
9%税率
货物类
 
生活必需品(不含电)
天然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
初级农产品
书报音像
农业生产类
二甲醚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类
运输业、邮政业
基础电信
建筑服务
不动产租售
转让土地使用权
13%税率
常规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有形资产租赁
光租、干租
麦芽、复合胶、人发、淀粉
5个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肉桂油、桉油、香茅油)
调制乳
农机零部件
烟丝
增值税征收率
2档征收率
3%
小规模纳税人用(不动产除外)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3年不得变更)
县及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自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用的砂、土、石料
自采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自己用微生物及代谢物、动物毒素及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产自来水、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物业管理纳税人收取的自来水费差额纳税(√)
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水泥为原料生产)
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
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
甲供、清包(销售机器设备同时安装、安装服务可按甲供计税)
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研发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公共交通、动漫、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化体育
公共交通不包括铁路旅客运输服务
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
营改增前的动产租赁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
5%
小规模纳税人用
租售不动产
个人出租住房计税:租金/(1+5%)*1.5%
房企中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销售自建/取得,出租
劳务派遣差额计税
转让营改增前的土地使用权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
租售不动产
包含营改增前
劳务派遣差额计税
一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高速公路除外,3%
人力资源外包
转让营改增前的土地使用权
其他个人
租售不动产
不含住房
特殊规定
 
适用3%减按2%
可放弃抵税→可开专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纳税人销售旧货
减按0.5%
2020.5.1-2023.12.31,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二手车

非经销业销售其自用的
一般纳税人,2013.7.31前购买的,3%减按2%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专票开具征收率0.5%的
适用5%减按1.5%
个人出租住房
住房租赁企业的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选择简易计税的
减按1%(教材未收录)
2021.4.1-2021.12.3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 及 预征率3%预缴的
兼营行为的税率或征收率的选择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的基本计算公式
基本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当期进项+进项转出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进项转出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
人民币换算,当天或当月1日汇率
销项税额
代收代缴消费税
代垫运费
发票开具&转交购买方
代收的政府和事业性收费
代办保险费,及代缴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含税判定
零售价
价外费用
计税的包装物押金
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特殊方式下
情形1 折扣折让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为促销
按同一发票上折扣后金额计算销项(需在金额栏注明)
按打折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实物折扣
视同销售,赠送的按均价计算销项税
分摊交易价格
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为回款
按折扣前的金额计算销项税
按折扣前的金额确认收入,费用走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
因质量问题或防退货
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可以从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减除折让额
销售当期全额确认收入,出现问题后冲收入
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
同票折,红票冲
情形2 以旧换新
商场收到的钱一般是含税的,记得价税分离
一般货物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
金银首饰
按实际收到的钱确定销售额(扣减旧货收购价格)(消费税同)
情形3 还本销售
销售额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情形4 以物易物
结合印花税,购、销都计税
分别做购进和销售两笔业务处理,分别计算进项和销项
情形5 包装物押金
押金含税,记得价税分离!
啤酒、黄酒
收取时不交,逾期或超过1年时交
一般货物
收取时不交,逾期或超过1年时交
酒类,不含啤黄酒
收取时交,逾期时不交
情形6 直销
正常按增值税链条走

情形7 货款服务
以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为销售额
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
其他

情形8 直接收费的金融服务
各种名目的直接费用之和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记得价税分离

情形9 发卡机构 VS 收单机构 VS 清算机构税务处理


按差额确定的销售额
差额计税
金融商品买卖差;经纪政府和事业; 融资租赁要辨析,扣除、税率皆有异; 航运代票建设费;客运场站付运费; 旅游不算食宿行、签证门票接团费; 建筑简易扣分包;房开政府土地价; 人力外包和派遣,可扣工薪和保险。
金融商品转让
销项税=(卖出价-买入价)/(1+6%)*6%
注
不得扣除其他税费
正负差年内可以相抵,年末负差不可结转下年
不得开专票
个人转让免征
无偿转让:卖出价=买入价,后续再卖按上次的卖出价作为买入价
限售股,买入价<实际成本的,按实际成本
经纪代理
销项税=(收到的全部价款-政府基金或行政事业收费)/(1+6%)*6%
代收费用不得开专票
融资租赁 VS 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
销项税=(收到的全部价款-利息-车购税)/(1+13%)*13%
二息一税(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购税)
标的为不动产则没有车购税,税率为9%
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销项税=(收到的全部价款-本金-利息)/(1+6%)*6%
二息和本金
航空运输
销项税=(收到的全部价款-机建费-代售客票款)/(1+9%)*9%
境外机票代理服务可扣除机票结算款

客运场站服务
限于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收到的全部价款-支付承运方的运费)/(1+6%)*6%
从承运方取得了专票也不得抵扣,属于物流辅助
旅游服务
销项税=(收到的全部价款-支付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门票等)/(1+6%)*6%
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专票
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销售(房地产企业)
销项税=(收到的全部价款-当期可扣的政府土地款)/(1+9%)*9%
土地款,含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前期开发费用、出让收益,不含契税
土地款的扣除需按销售比例分摊到每期扣除
简易计税的建筑服务
应纳税额=(收到的全部价款-分包款)/(1+3)*3%
分包款包含材料和人工
简易计税的不动产转让
应纳税额=(收到的全部价款-购置价款)/(1+5%)*5%
购置价款先用发票价款,没有就用契税计税金额

简易计税的劳务派遣
应纳税额=(收到的全部价款-代付的工资福利等)/(1+5%)*5%
扣除凭证
境内→发票
境外→签收单据(如有疑义,提供公证机构证明)
已缴税款→完税凭证
政府、事业、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省及以上财政票据
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视同销售
销售额=按顺序选用
纳税人最近的均价
其他纳税人最近的均价
组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一般10%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销项
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进项税

身份: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方法
行为:购买或接受行为
支付或负担:购买方或接收方
准予抵扣进项——凭票抵扣
凭票抵扣
抵扣凭证
专用发票
海关缴款书
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进项税额
抵扣凭证上不含税金额*税率
准予抵扣进项——计算抵扣
计算抵扣
农产品计算抵扣
适用
取得三类凭证的
专票(一般或小规开具的)
缴款书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扣除率
加工成13%税率的货物,按10%抵扣进项
加工成非13%税率的货物,按9%抵扣进项
计算
进项税=买价*扣除率
农产品账面成本=买价/(1-扣除率)
烟叶税
进项税=(买价+实付补贴+烟叶税)*扣除率
买价*1.1*20%
国内旅客运输计算抵扣
适用
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
计算
注明身份的航空客票行程单:(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明身份的铁路票:票面金额/(1+9)*9%
注明身份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1+3)*3%
通行计算抵扣
简易计税的,征收率,公路3%,桥闸5%
收费公路
票面注明税额
桥、闸通行
发票金额/(1+5%)*5%
准予抵扣进项——实耗核定抵扣
核定扣除
适用范围
购进农产品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
购进生产货物: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购进直接销售:进项税=销量/(1-损耗率)*单价/(1+9%)*9%
购进生产的产品不构成货物实体:进项税=耗用量*单价/(1+9%)*9%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抵了就要进项转出)
①购进的专用于简易计税、免征、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资产)和不动产
兼用的固定、无形、不动产可以全额抵扣(专用变兼用的,可以改变用途的次月按净值率抵扣);无论兼用专用,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均可全部抵扣
交际应酬属于个人消费
②兼营免税或简易项目的一般纳税人购进混用的存货而无法划分用途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免税+简易)收入/全部收入
③购进的货物、劳务、交通运输服务发生非正常损失
④企业产品、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
⑤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住宿和旅游是可以抵扣的
保险公司
约定实物赔付:可以抵扣进项
约定现金赔付:不得抵扣进项
进项转出

不可抵转可抵,次月抵扣; 可抵转不可抵,当月转出。
动产
①能确定的:凭票抵扣或计算抵扣方式计算出进项并转出
②不能确定的:转出额=无法划分的进项*免税和简易收入占总收入的比
③平销返利:收到返利时转出进项=返利/(1+税率)*税率
不是增加销项,而是转出进项
不动产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净值/原值*100%
异常扣税凭证
界定
丢失被盗的税控设备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专票
非正常户未申报或缴纳的专票
比对不服不符、缺联作废的专票
涉嫌虚开、未缴纳消费税的
走逃失联的
异常凭证进项累计占比>=70%且>5万
高比例、大金额
处理
不得抵扣进项,已抵扣需转出
不得出口退税
不得抵扣消费税
A级纳税人可自接到通知起10工作日内提出核实(A先核实再转出,其他先转出再核实)
进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时限
义务发生时间
详见征收管理章节
2017.1.1以后,取消认证
2016.12.31前,超过认证,符合条件,仍可抵扣
几个特殊规则
退货扣减不追溯
平销返利冲进项
改为不抵当期转出
一般注销不问进项和留抵
销项税额不足抵扣
结转抵扣
增量留抵税额退还

部分先进制造业: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不得变更
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公式及基本运用
基本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销售额*征收率
资管产品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选择简易,按3%
应分别核算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未分,不得适用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征税范围
申报进入境内的货物
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跨境零售进口清单》范围内的商品
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
未通过海关平台,但快递、邮政企业能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
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买跨境零售商品的
购买方→纳税人
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物流企业→代收代缴义务人
适用税率
税率为13%、9%(同国内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单位、个人均适用
2018.5.1起进口抗癌药;2019.3.1起进口罕见药,均减按3%征收
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注
跨境零售商品
以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单次限5000元,年度限26000元
关税0%,进口增、消税按70%征收
单次>5000元,年度<26000元;且仅下一件
全额征收
均超,按一般贸易管理
管理
进口货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报关进口当天
地点
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
期限
为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跨境零售
海关代征进口税金
放行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调整年度交易额
购买人/付款人身份认证
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基本政策和实施范围
基本政策
0税率不等于免税
出口免税并退税
追求0税率
免退
不是自造或创造的
免抵退
自己创造的货物/服务
出口免税不退税
未纳过税;以往环节缴纳情况不明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国家限制、禁止
范围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未来会到境外的
融资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期限>=5年,实际离境的货物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
出口企业对外援助、承包、投资出口货物
视同条件
同时符合
一般纳税人资格
经营>=2年
信用A级
上年度销售额>5亿元
外购的与本企业自产的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符合下列之一
外购货物:同名称、同性能、同商标、同客户
与本企业货物:配套、同客户
认定的集团公司:控股,收购自产货物
委托加工货物
同名称、同性能、同客户、深加工、只收加工费
机电产品
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
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最终在境外消费,仅在境内“修”
办法

免、抵、退 范围
生产企业
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
列明的74家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适用零税率的服务和无形资产
外贸企业
直接将适0%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
特殊行业企业
境内→国际运输
境内向境外→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航天运输
免、退 范围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
外购服务或无形资产出口
出口退税率和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退税率
孰低原则
五档,13%、10%、9%、6%和0%
简易、小规模:为实际的征收率
计税依据
票据
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票;购进的专票、海关专用缴款书
金额

生产企业
一般是扣减所含保税和免税金额之后的离岸价
外贸企业
购进的专票金额或缴款书的完税价格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
免外销
剔
基本模型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税率之差
进料加工
购进法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免税进口料件)*税率之差
实耗法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FOB-FOB*计划分配率)*税率之差
抵
抵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
修正进项=当期进项-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应纳税额=内销销项-修正进项-留抵税额
退
应纳税额>=0
不退,内销大,正常缴
应纳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FOB-免税进口料件)*退税率
计算"退"的限额
实退金额=|应纳税额|和|限额|的孰低者
免抵税额=退税限额-实退金额
内销少交的
留抵税额=|应纳税额|-实退金额
内销=0,留到下期继续抵扣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增值税免退税
免、退
销项
免
进项
应退税额=专票不含税金额*退税率
进项税转出
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税款(计入外销成本,影响企税)
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
出口企业规定的货物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
简易计税办法
软件产品;税号”9803“
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特殊货物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资格不具备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之前环节就免税
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如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
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视同出口的货物和劳务
免税店销售
特殊区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
同一、不同特殊区内销售特殊区货物
境内向境外提供完全在境外的跨境应税行为

适用0税率除外
适用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
一般纳税人
销项税额=(FOB-实耗)/(1+税率)*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FOB/(1+征收率)*征收率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
驻华使馆馆员退税
范围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劳务
不适用
货物:单张<800元(水、电、气、油除外)
服务:单张<300元
超额:每人每年含税额>=18万的部分(车辆房租除外)
免税货物及服务
计算
按发票注明的税额
电力、气、油未注明税额的
应退税额=含税发票金额/(1+税率)*税率
管理
报送时间
1、4、7、10月
不得迟于次年1月
10工作日内,确认、审核、签章,转送北京税务局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离境退税
主体
境外旅客在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
同时满足
同一人同一日在同一店购买达500元
商品未启用
离境日距购买日<=90天
商品由本人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
退税额
含税价*退税率
13%的货物退税率11% 9%的货物退税率8%
退税方式
1万以内自选,1万以上转账
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

综合保税区的试点一般纳税人
暂免
进口自用设备(增值税、销售税、关税),年底根据内销比例补税
保税
自境外购买
自非试点区域或非试点企业购买
自试点企业购买未加工的保税货物
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
预征率: 一般:建2,租3,转让5 简易:建3,租5,转让5 房企:租3,预收3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转让不动产(个人转让住房除外)
其他个人转,无需预缴

个人转让住房
个体户需预缴,其他个人不用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跨县区提供建筑服务

扣除凭证
营改增前
从分包方取得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后
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项目名称的发票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不动产经营租赁
道路通行不适用

注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的,无需预缴
出租不动产发票的代开

开具给其他个人的,不得代开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房企销售自行开发项目

进项税无法划分的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
税收优惠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公司+农户“模式的畜禽饲养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以及残疾人福利院提供的服务
婚介、殡葬、医疗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民生
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的学校举办的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学校的收入
中外合办的,提供的学历教育收入
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开办经营收入归学校的企业,从事现代服务(不含租赁、广告、其他)、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其他、桑拿、氧吧)业务
教育
学生勤工俭学
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特殊群体
纪念馆、图书馆等馆类第一道门票收入
寺院、宫观、教堂的门票收入
福彩、体彩的发行收入
个人转让著作权
文化体育科普
台湾航空/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空中直航运输收入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青藏铁路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特殊运输
利息收入
国家助学贷款
国债、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统借统还业务中,向集团单位收取的不高于金融机构利率的利息
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境外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利息(暂免2018.11.7-2025.12.31)
保险公司
一年以上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
再保险
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QFII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香港投资者购买A股,内地投资者购买联交所股票
对香港投资者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
社保基金买卖金融商品转让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个人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收入
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等会费
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承担任务,取得的补贴收入
非经营性
个人销售自建自产住房
企事业单位按房改标准出售住房
住房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房
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 和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
县级以上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
家庭财产分割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不动产
随军家属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3年免征
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3年免征
3年免征
经批准的对外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消(只能开普票,按月申报)
改革开放类
农业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动物配种和疾病治疗
技术转让、开发和相关咨询服务
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等财产清偿债务
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的代理收入
通过公益组织、县级及以上政府或直接捐赠货物给目标脱贫地区
委托拍卖行拍卖文物,委托方免税(拍卖行以自己名义向买方开普票,价款不计入拍卖行应税收入)
其他
即征即退
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
税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
卖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
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土化改造
管道运输
有形资产融资租赁、有形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
安置残疾人
月应退增值税=本月安置人数*本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扣减增值税
适用
退役士兵、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政策
3年内每户每年12000为限(可上浮20%)依次扣减当年的增值税、城建税、附加费、个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部分征免税项目
1.资源综合利用鼓励节能减排的优惠
即征即退政策
退税比例30%、50%、70%、90%、100%
奇+1
同时符合
有身份、票据、台账、许可、信用,无禁限
申请退税所属期前6个月不存在被环保、税务处罚等情形
除10W以下
如有,6个月不享;再有,36个月不享
2.免征蔬菜流通环节的增值税
批发、零售
3.饲料、制种
粕类(豆粕除外)
制种行业
4.符合标准的有机肥产品
5.2019.1.1-2023.12.31,广播影视运营收取的有线数字基本收视费
6.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15万,季度<=45万,免征
不含不动产销售,差额计税的按差额后确定
其他个人,一次性收取租金,可月均摊,<=15万,免征
7.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的国产设备,金额退还增值税
8.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水资源税对应的水费收入,不征
9.向北京冬奥组委免费提供的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有关的服务
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适用范围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不适用一般纳税人
起征点
按期:为月5000-20000元
按次:为每次(日)300-500元
其他有关减免税的规定
1.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的,可选择其一
兼营的,需分别核算;未分的,不得免税、减税
2.放弃免(减)税权
以书面形式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次月起正常缴
一旦放弃免税权,36个月不得再申请
3.安置残疾人,可同时享受多项优惠政策,退还税额不超过年度应缴总额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货物及劳务
进口货物
报关进口当天
直接收款
收到款项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无合同或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的,为货物发出当天
预收货款
货物发出当天,但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委托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最晚不超过发出代销货物180天
其他视同销售
货物移送当天
销售服务
建筑、租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收到预收款当天
金融商品转让
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
按月、季纳税:期满15日内申报
按日(1、3、5、10、15)纳税:期满5日内预缴,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结清
进口货物: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注
以1个季度的适用于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
小规模可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一个会计年度不得更改
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
机构所在地
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分别纳税,经批准可汇总
到外县市经营应向机构地申报,未申报则向销售地申报,仍未申报的由机构地补征
非固定业户
销售地、发生地纳税
未申报的要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补征
进口货物
报关地海关
扣缴义务人
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境外在境内销售,扣缴义务人为代理人,没有则为购买方)
“营改增”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企业
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
业务
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的应缴增值税
预缴税额
航空运输
销售额*预征率
铁路运输
(销售额-铁路建设基金)*预征率
邮政
(销售额+预订款)*预征率
申报改革
2021.8.1起,在全国推行增、消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专票开票主体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不得开专票的情形
零售消费品(劳保专用除外)
销售免税货物
销售给消费者个人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规定
首次申领,2个工作日办结
有条件当日办结
已信息采集和验证;主动申领发票;办理税控设备发行
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控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
专普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领用数量专25,普50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
专票联次三联
发票联(购买方)
抵扣联(购买方)
记账联(销售方)
丢失的,找相应发票联复印件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专票的:不抵、不罚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其他个人委托中介出租不动产,可由受托单位代其申请代开
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开专票,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任何一地开具
如需作废,由原代开单位受理
“营改增”后纳税人其他发票的使用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
专票、普票、统一发票、电子普票
门票、过来/桥费、定额、客运、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增值税法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的具体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登记
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
税率与征收率
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征收率
兼营行为的税率或征收率的选择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的基本计算公式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按差额确定的销售额
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销售额
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准予抵扣进项——凭票抵扣
准予抵扣进项——计算抵扣
准予抵扣进项——实耗核定抵扣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公式及基本运用
资管产品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适用税率
计算
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基本政策和实施范围
出口退税率和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增值税免退税
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
适用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及跨境应税行为
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管理
特定应税行为的增值税计征方法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税收优惠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营改增通知》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部分征免税项目
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其他有关减免税的规定
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营改增”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申报改革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规定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营改增”后纳税人其他发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