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法及其基本原则
这是一篇关于民法及其基本原则的思维导图,其详细的介绍了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方法,民事权利的内容以及民法性质,民法渊源,民法的解释、适用范围与其基本原则,愿您可以从中有所收获
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活的灵魂,毛泽东思想不仅表现在《反对本本主义》《实践论》《矛盾论》《<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关于令对方法的若干问题》《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还表现在革命活动中。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均不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拥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对外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相应债务,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民法及其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基于主体的人格利益】
身份关系【基于一定的身份】
财产关系(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财产支配关系【主要为物权】
财产流转关系【主要为债权】
特点:主体地位平等,意识表示自由
财产:具有经济价值的有机物,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
民法的调整方法:事前调整和事后调整
民事权利的内容
人身权力
人格权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身份权
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等
财产权力
物权【静态的财产权】
自物权即所有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
债权【动态的财产权】
合同之债权,侵权之债权,无因管理之债权和不当得利之债权
知识产权【无形的财产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智力成果权
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民法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物权的保护方法、对债权的保护方法,对人身权的保护方法。最常用的民事权利保护方法就是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民法的性质
民法是私法
民法是人法
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法的表现形式,民法的渊源是民法的表现形式
宪法
《民法典》和民法单行法。
《民法典》是民法单行法
行政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地方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
民法的解释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
学理解释
民法的适用范围
对人的效力
民法适用的自然人,包括我国境内的一切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对空间的效力
以属地法为原则,涉外合同行为,当事人可选择适用的法律
对时间的效力
是民法从生效到失效地时间范围,民法在这个时间范围之内持续地发生效力
适用效力地原则
不溯及既往原则
有利溯及规则
空白溯及规则
细化规定裁判说理规则
既判力优于溯及力规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
概念: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规范从制定到实施所贯穿始终的根本准则
应当注意的问题
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准则作用
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行为准则作用
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审判准则作用
掌握授权司法机关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作用
具体内容
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原则
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无隶属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概念:是民法规范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由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是民法规范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的不同而进行的分类
分为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分为人身关系和人格关系
绝对民事关系和相对民事关系
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否特定而做出的划分
绝对民事关系是指与权利主体相对应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主体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关系是绝对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民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具体的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权是相对民事法律关系
调整性民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关系
根据民事关系的形成和实现的不同(民法对民事关系作用方式的 不同)而进行分类的
主民事关系和从民事关系
根据民事关系能否独立存在而进行的分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主体:参与民事关系,并在其中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客体:又称标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物、智力成果、行为、非物质的人身利益
如生命、健康、名誉
民事法律事实
概念: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情况
特征:①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客观情况 ②民事法律事实是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
分类
事件
绝对事件
相对事件
行为
民事行为
准民事行为
事实行为
自然事实
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
自然人的死亡
自然灾害的发生
意外事故的发生
时间的流逝
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
表意行为:民事行为
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构成: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几个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
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相互结合才能引起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如:遗嘱继承,遗赠
能够作为法律事实的现象,必备的条件
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包括自然现象和人的活动。
如人的生死属于自然现象,买卖、借贷行为属于人的行为,这些都是法律事实
必须是法律规定的
民法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当得利、不可抗力、公民死亡等都是法律事实
必须能产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合伙、结婚、设立公司、立遗嘱 事实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无因管理、先占无主物、侵权行为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是行为人主动为自己设立法律关系,即主动追求法律后果。 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内容而定 事实行为的法律后果仅依法律规定而定
法律行为的有效以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事实行为的有效不以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