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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Civil law),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编辑于2022-06-21 10:55:28民法(Civil law),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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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Civil law),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民法
概述
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帝王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绿色原则)
主体
自然人: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开始与终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概念: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职责
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权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宣告失踪
概念: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法律要件
受宣告人失踪
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间为2年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
由人民法院宣告(3个月)
效力:财产代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 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述规定的人,或者前述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 院指定的人代管。)
撤销:失踪人重新岀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宣告死亡
概念: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 推定其死亡,宣告结束失踪人以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
法律要件
受宣告人失踪
失踪达到法定期间:普通期间为4年;意外事件为2年;因意外事件下落 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法律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由人民法院宣告(1年、3个月)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效力
从形式上说,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在以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为中心的区域,宣告死亡的效果等同于生理死亡, 婚姻、监护等身份关系终止,财产作为遗产被继承
撤销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岀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 亡宣告
效力
人身关系方面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 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财产关系方面: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人
概念: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分类
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 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民事法律行为
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 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重大误解
欺诈
胁迫
显失公平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
无权处分行为
代理
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权的行使
原则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
代理人应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
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义务
滥用代理权的禁止
自己代理
双向代理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
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 代理
狭义无权代理
未授权之无权代理
越权之无权代理
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
概念: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 之责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效果
构成要件
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无代理权
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
须相对人为善意
民事权利
物权
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 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效力优先原则
内容
所有权
概念:所有权是物权种类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 动产所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 益、处分权利时应当互相给予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变动方式
不动产物权登记
动产交付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权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 权利。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担保物权
抵押权
概念: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 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 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质权: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转移给债权 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 时,有留置该财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优 先受偿的权利
债权
概述: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 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发生依据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合同之债
概念:合同又被称为契约,它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关系 的协议
成立: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包括要约和承 诺两个阶段
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 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要约邀请而不属于要约:寄送的 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 约规定的,应视为要约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的行为
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 和服务的行为
债的消灭:是指当事人之间所确立的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债消灭的原因或方式有: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知识产权
概念:是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具体包括著 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种类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对其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所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的权利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和财产权 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包括发 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 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权: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又称商标专用权。 商标权人对自己的注册商标有权在注册核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未经商标权人 的同意,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否则就属于侵权行为,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驰名商标除外)。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应申请续展, 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6个月的宽限期)
人身权
概念: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 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
分类
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 隐私权、荣誉权。
身份权:亲权、配偶权、亲属权。
婚姻
结婚
必备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男女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无效婚姻
主体不合格:未到法定婚龄
内容不合法: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病婚后未愈
可撤销婚姻:意思表示不真实:受胁迫。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 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财产关系
约定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
个人
—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婚后归共用
离婚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 《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离婚
诉讼离婚
概念: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 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空过审理后,通 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 外。该条款只在配偶一方为非军人时适用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 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其共同财产不足清 偿的,或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应协商如何清偿;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判决
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份额的分配者K由法律直接规定 的一种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 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和遗赠
概念:是指按公民生前所立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其中, 将遗产处分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所有的叫遗嘱继承,将遗产处分给国家、集体 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有的叫遗赠。
形式
自书
代书
录音
口头
公证
接受继承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 就视为接受继承;接受遗赠必须在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以明示或积极 作为的形式作出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订立的,由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 全部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而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遗产的分割
确定遗产的范围,划清遗产和共有财产的界限
继承方式的适用。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有合 法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同一次继 承中,也有可能三种方式都适用,应该注意确定哪些遗产按哪种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关于胎儿的继承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发挥遗产的效用。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应本着有利 于生产和生活需要,有利于发挥遗产效益的原则,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 式来处理
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超过了其遗产的 实际价值,对于超过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
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 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主要体现为财产责任,对当事人的制裁只能是也必须是经济制裁,而不能用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来代替
构成要件
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有损害事实
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无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债权人过错、合理损耗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违约金
定金
侵权责任
概念:是指行为人因其侵权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
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
受害人的过错
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受害人同意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缔约过失责任
概念: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了基于诚实 信用原则所应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 偿责任
适用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节民事诉讼时效
概念: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 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适用范围: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及起算
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3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1)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 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2)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关于起算时间的其他特殊规定 (1)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计算。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 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3)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 周岁之日起计算
中止和中断
中止
概念: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 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 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中断
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 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 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