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诉知识点公式催告程序
民诉知识点公式催告程序:适用范围: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公示催告的申请。
现行有效规范税务处罚听证程序的规范性文件为《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1996〕190号,下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第一条就开明宗义指出根据《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办法,即办法的权源来自《行政处罚法》。但《行政处罚法》业已修订,并自2021年7月15日施行。新《行政处罚法》新增了听证申请范围、听证程序、听证笔录等方面的规定。因此,随着《行政处罚法》的修订,试行了25年的试行办法应亟待修订
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听证程序相比,税务听证程序更加复杂。听证案件的类型(税务处罚决定还是税务处理决定)、大审程序的适用(重大税务案件还是非重大税务案件)以及听证的阶段(是否进入行政复议)等因素,均影响着税务听证的具体程序。只有了解税务听证程序的具体差别,纳税人才能够充分发挥税务听证的作用。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介绍一下税务听证的具体类型以及税务听证的实际作用。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理
刑法总则
民法分论
极限词查询
法律相关的英语词汇
政治必修一第一单元
增值税法思维导图
民法债的担保保证
自考合同法整理
思修笔记
公式催告程序
适用范围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公示催告的申请
申请原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
申请人:票据持有人;
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申请法院: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的受理和公告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票据的现在持有人)申报权利;
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原则上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在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申报的,法院也应当准许;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只进行形式审查,如是否与公示催告的票据相同;
符合形式条件的申报,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除权判决
除权判决的作出:除权判决依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作出(需再一次申请),应组成合议庭审理;
条件
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没有人申报的,或者申报驳回的;
公式催告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审判组织
公示催告阶段,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判决宣告票据无效阶段(又称除权判决阶段),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除权判决的效力
被催告申报权利的票据丧失效力,即原票据作废;
申请人可以依据除权判决,向票据义务人主张权利(请求付款),付款人不得拒绝支付;
救济:利害关系人在除权判决作出后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因正当理由不能再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
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