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戴鹏民诉专题执行
异议的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要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编辑于2022-06-29 12:39:052024马峰理论法宪法学,中国的立法体制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中央层级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构成,它们负责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涉及立法法、立法审查、立法裁决等环节,介绍了宪法的基础理论,包括宪法的制定、实施、保障、分类等。介绍了中国的国家机构设置,包括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监察委员会等,以及它们之间的职权和关系。
2024马峰理论法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本质、法律原则和法律体系的学科。思维导图突出了每个章节和主题的关键概念,将法理学的主要概念和章节以层次结构的方式呈现,有助于学生集中注意力并理解课程的重要内容。学生可以将思维导图作为复习工具,迅速回顾整个法理学课程的结构和要点,以备考前巩固知识。
2024杨帆三国法,介绍了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强调了国际条约的重要性和约束力,以及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来源之一的特性。在“国际条约”部分,详细列出了条约的签订、批准、核准、加入、接受等程序,并提到了条约的登记和适用问题。详细说明了信用证在国际贸易支付中的作用,包括银行责任、付款义务以及信用证的种类等。这张思维导图为学习者提供了一个全面而详细的知识点,内容涵盖了三国法的各个方面,有助于学习者系统地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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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马峰理论法宪法学,中国的立法体制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中央层级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构成,它们负责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涉及立法法、立法审查、立法裁决等环节,介绍了宪法的基础理论,包括宪法的制定、实施、保障、分类等。介绍了中国的国家机构设置,包括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监察委员会等,以及它们之间的职权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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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执行的有关制度
执行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院制作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
刑事裁判中的财产部分
其他机关制作的由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仲裁机构制作的依法由法院强制执行的仲裁裁决书
审判是执行的前提——错误
执行和审判没有什么关系
法院制作的承认并执行
外国法院判决、裁定
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执行管辖
谁管
法院的裁判:由一审法院or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非讼程序文书
发生法律效力的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该文书的法院or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由作出文书的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集所有
其他文书: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or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共同管辖:最先立案的管
立案前发现有权管的已立案,不得重复立案
立案后发现有权管的已立案,应当撤销案件,已采取执行措施的,应当将控制的财产转移给有权管的法院处理
诉讼中后立案法院移送管辖 执行中要撤销案件
异议
提出: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可提出
诉讼中:提交答辩状意见期间
处理:异议成立,裁定撤销案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不成立,裁定驳回
诉讼中:移送管辖 执行中:撤销案件
救济: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异议审查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诉讼中:上诉 执行中:上一级复议
变更执行法院
时间:有执行管辖权的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
6个月不包括:公告期间、鉴定评估期间、管辖权争议处理期间、执行争议协调期间、暂缓执行、中止执行期间
程序:执行申请人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处理:上一级法院裁定本院执行、裁定指令辖区内其他法院执行、作出督促执行令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
执行启动
移送执行
一般是当事人申请执行,但是下列法律文书可生效后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情形
具有给付赡养扶养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弱势群体
民事制裁决定书
没有申请人
环保公益诉讼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的生效判决裁定
公共利益
申请执行
原则
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向有权管的法院申请执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条件
文书已生效且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和明确的给付内容
申请人是生效文书确定的权利人or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执行
当时人在法定期限2年时效内提出申请
时效
执行通知:执行员应当在接到申请执行书or移交执行书后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委托执行:被执行人or被执行财产在外地的,可委托当地法院代为执行
受托法院收到后必须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将结果及时函复委托法院
受托法院15内不执行的,委托法院可请求受托院的上级法院指令受托法院执行
执行担保
条件
执行中,被执行人or他人向法院提供担保
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应向法院出具书面同意意见,也可由执行人员将其同意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其签字/盖章
法院可决定暂缓执行及其期限
后果: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or期限内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法院可依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or保证人财产,但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1、暂缓执行期间两种情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2、不需要考虑先诉抗辩权,也不需要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担保人的权利保障
执行范围限制:执行担保财产or保证人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担保期间限制:担保期间届满后,申请人申请执行担保财产or保证人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追偿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通过诉讼方式向被执行人追偿
执行和解
执行不能调解,法院不能根据制作调解书 但是可以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中和解
情形
各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的
效果: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可申请解除查冻扣
1、中止执行 2、申请人申请
法律后果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法院裁定执行终结,但因被执行人迟延/瑕疵履行遭受损害的,申请人可向法院另诉
1、执行终结2、另行起诉
黄色这三种均由执行法院进行管辖
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or就和解协议起诉
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特殊规定:赋予了和解协议可诉性
恢复执行
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的,法院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
救济:对此裁定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就和解协议起诉
就和解协议起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受理后裁定终结执行。执行中的查冻扣自动转为诉讼中的查冻扣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和解协议无效/应撤销的,可向法院起诉
被确认无效/被撤销后,申请人可据此申请恢复执行
黄色这三种均由执行法院进行管辖
被执行人以和解协议无效/应撤销为由起诉的,不影响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外和解
情形
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但未共同将协议提交法院
一方向法院提出另外一方不予认可
结果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or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or被执行人正在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文书确有错误被法院撤销的,对已执行财产,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财产取得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代位申请执行
条件: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执行人or被执行人申请
履行通知的效力
次债务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
对债权债务关系有异议,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异议
既不履行也不异议的,法院可裁定对第三人强制执行
关于第三人的异议
原则上书面,但允许口头
债务人对支付令的异议只能书面,不能口头
第三人提出部分异议的,对其没有提出异议的部分可以执行,提出异议的部分既不审查也不能强制执行
第三人15日内提出异议的,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异议不审查,但有两种异议不算异议
自己没有履行能力
我没有钱
自己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
我不欠张三的钱,我欠的是李四的钱
对第三人的措施
强制执行:第三人收到履行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不提异议也不履行的
第三人收到法院要求其向申请执行人执行的通知后,擅自再向被执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第三人在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范围内和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可追究其妨碍执行的责任
第三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代位申请只能代位一次(王五不能说你们再去找赵六)
参与分配
适用条件
被申请人是公民or其他组织(法人走破产程序)
法人不适用
有多个申请人对该被申请人想有到期债权,并已取得执行依据
债权人的债权必须是金钱债权or已经转为金钱请求权的债权
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
参与分配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完毕前提出
优先权人、担保物权人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程序
其他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其他债权人和被执行人提出异议: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债务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债务人不反对的,执行法院依照异议人的异议对方案进行修正后分配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债务人反对的,异议人以提出反对意见的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起诉
产生纠纷
执行异议
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当事人)
程序: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在程序上违法的,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处理:法院15日内审查;异议成立,裁定撤销/改正;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
救济:不服法院的裁定可自裁定送达之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异议的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要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案外人)
1、对执行标的意义的主体是案外人不是当事人 2、案外人不能直接提出再审,应当先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后方可申请再审 民诉中对于
程序:案外人在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在执行过程中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处理: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成立:裁定中止
张三起诉告王五,被执行人李四看态度,如果不表态做无独三,如果表态反对做共同被告
许可执行之诉 一审程序审理,不服的可以上诉
成立:准许对该房屋的执行
不成立:判决驳回
不成立:裁定驳回
王五起诉告张三,被执行人李四看态度,如果不表态做无独三,如果表态反对做共同被告
案外人异议之诉 一审程序审理,不服可以上诉
成立:不准许对该房屋的执行
不成立:判决驳回
执行异议之诉1、先有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再有执行异议之诉2、由王五承担房屋所有权归属证明责任3、适用于与原生效判决无关的情形
后续审理
认为原判确有错误的,依照审监程序处理;与原判无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起诉(执行异议之诉)
审监程序
如果属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
原判(房屋)→执行(房屋)→异议主张权利(房屋)<压根儿觉得原判都判错了>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再审
掐头去尾
第一条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再审
案外人不能直接提再审
第二条路: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
案外人可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申请再审
执行异议之诉
如果认为与原生效判决无关的
原判(金钱)→执行(房屋)→异议主张权利(房屋)<just对执行不服>
选项中出现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错误
案外人/当事人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不服可上诉
啥时候案外人啥时候当事人呢?分为案外人异议之诉和许可执行之诉: 法院裁定驳回异议,那就继续执行,案外人着急了,就起诉当原告,申请执行人当被告,被执行人看热闹不反对异议当无独三,被执行人反对异议作共同被告 法院裁定中止执行,那就停下来了,申请执行人着急了,就起诉当原告,案外人当被告,被执行人看热闹不反对申请人主张的当无独三,被执行人反对的作共同被告
由执行法院进行管辖
民诉中对案外人的保护
恶意串通法官发现
张三李四恶意串通损害王五权利——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串通王五发现
有独三的地位参加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
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内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
判决生效后没发现,执行阶段发现
对案外人的保护
执行承担
执行承担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法院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or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注销等,依照实体法规定有义务承受人的,可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
变更/追加当事人
上级复议
身份
公民死亡/宣告死亡:可申请追加变更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其他因该公民死亡/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放弃继承/接受遗赠等,又无遗嘱执行人的,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
法人/其他组织合并:合并后存续/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
法人/其他组织分立:分立后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债务:追加/变更投资人为被执行人,但个体工商户为被执行人的可直接执行经营者的财产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债务:追加/变更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另行起诉
身份+条件(有争议)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债务:追加/变更未足额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债务:追加/变更未足额出资or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在未缴纳or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一人有限不能清偿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财产独立的可追加/变更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注销: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的,可追加/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
执行中止和终结
执行中止
临时性障碍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义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其他组织中止,尚未确定权义承受人的
法院认为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执行终结
非临时性障碍
申请人撤销申请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也无义务承担人的
追索赡养扶养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权利人
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又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
法院认为应当终结的其他情形
执行措施
财产报告制度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前1年的财产情况(法院发出报告财产令)
拒绝or虚假报告的,可对被执行人or其法代、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
报告财产后,财产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0日内补充报告
被执行人在报告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
强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未按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 金钱给付义务:双倍计算债务利息 非金钱给付义务:迟延履行金 造成权利人损失的,双倍补偿权利人损失 没有造成损失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拒绝履行的,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措施
1、金钱债务:债务利息2、行为:迟延履行金
子主题 2
对于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判决内容的执行
法院可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书的内容与相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追究其妨碍执行的责任
对于特定物的执行
执行标的为特定物,应当执行原物;原物毁损灭失,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可折价赔偿;对折价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应当终结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另行起诉
1、执行特定物要执行原物
2、打碎了
协议
协议不成,另行起诉
诉讼终结
对共有物的执行
法院可查冻扣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法院可认定有效。查冻扣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想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冻扣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必须提出析产诉讼,才能中止执行
对于被执行人共有的财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解决(张三——李四,王五和李四共有)
协议
李四和王五分割要经过张三的同意才有效
诉讼
共有人李四王五可以提起析产诉讼
张三可以代位提起析产诉讼
诉讼中止
审执分离原则
对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执行
被执行人将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情形
第三人已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法院可查冻扣;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冻扣
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财产的情形
已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or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法院可查冻扣
第三人依法解除合同,法院应当准许,已查冻扣的应当解除,但法院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因支付价款而形成的对该第三人的债权
限制出境
适用
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又有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可能
被执行人or执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境可能造成案件无法执行
依申请,必要时也可依职权
对象
被执行人
单位,可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无/限制,可对其法代
解除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执行法院应当及时解除
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可以解除
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解除
O
A
B
担保期间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O点:担保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同意法院决定接受担保而暂缓执行,开始计算暂缓执行期限 A点:暂缓执行期限届满,计算担保期间 OA段:执行暂停,除非担保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 AB段:权利人可申请执行担保财产or保证人财产 B点:届满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民诉中的救济
上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复议
同级复议:申请回避、申请调查取证、申请保全、申请先予执行
我要搞法院,法院不让搞,商量商量
上级复议:罚款、拘留、执行管辖权异议、执行行为异议
法院要搞我,我不干,他非要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