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法学概论 第十章民事诉讼法
法学概论 第十章 民事诉讼法 包含: 1、民事诉讼法概述 2、民事诉讼的主要制度 3、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4、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编辑于2022-06-30 11:40:04这是一篇关于建设工程总投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等组成和计算。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一章 行政绩效评估(第一节行政绩效评估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与评估程序、第三节行政绩效评估的方法、第四节行政绩效的制约因素及其克服途径.)
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章 行政管理规范 (第一节行政管理规范的含义与类型、第二节 行政管理规范的内容构成与基本功能、第三节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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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关于建设工程总投资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设备 工器具购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等组成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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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7 行政管理学 ——第十章 行政管理规范 (第一节行政管理规范的含义与类型、第二节 行政管理规范的内容构成与基本功能、第三节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及其相互关系.)
法学概论 第十章 民事诉讼法
1、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平等原则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3.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
5.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
6.审判公开和程序原则
7.保障少数民族参与诉讼权利原则
8.辩论原则
9.诚信原则与处分原则
10.检査监督原则
11.支持起诉原则
2、民事诉讼的主要制度
一、管辖制度
1.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案件以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①重大涉外案件;
②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地域管辖
(1)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原告住所地为地域管辖的特例,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③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④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专属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类型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则,即
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二、审判组织与调解制度
1. 审判组织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基本组织构成形式,包括合议制与独任制两种。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一种具有我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
三、诉讼参加人制度
1.狭义的当事人仅包括原告方和被告方,广义的当事人还包括民事诉讼的第三人。
2.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
3.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代理当事人诉讼或者受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人,前者为法定代理人,后者为委托代理人。
可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包括: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四、民事诉讼的保障制度
1.民事诉讼的保障制度: (1)保全和先予执行。 (2)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拘传、训 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2.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 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1.民事诉讼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保全、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诉前保全: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先予执行的情况:
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②追索劳动报酬的;
③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3)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种:
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五、民事诉讼的证据
1.民事诉讼证据可被分为八种:
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2.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
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六、民事诉讼的证明
1.举证:我国的民事诉讼施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举证期限至少15天
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 足以反驳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2.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 15 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 10 日。
2.质证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3.认证
1.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2.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1)认证是指人民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举证和质证,对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的过程。
(2)规则:
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②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 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③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④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⑤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3)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高度可能性原则,即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3、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1.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周期是 6 个月。
2.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核心
3.—审普通程序的审理结果包括判决、裁定和调解。
二、第一审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的审理周期为 3 个月。
2.小额诉讼是一种特殊的简易程序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30% 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的一种诉讼程序。小额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以给付金钱为诉讼标的的诉讼中
不适用小额诉讼的案件包括: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纠纷;知识 产权纠纷;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 的纠纷。
三、特殊类型第一审程序
1.民事公益诉讼
(1)法定的机关和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2)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3)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提起诉讼
2.第三人撤销之诉
双方当事人的判决裁定对第三人不利,可以申请对该部分予以撤销
3.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四、特别程序案件
1.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指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 保物权案件六类特殊程序案件所适用的审理程序。 2.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日起 30 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审结。
1.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六类特殊程序案件所适用的审理程序。
2.特别程序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一般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30日内审结
五、第二审程序的上诉与审理
1.第二审程序的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第二审程序的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 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 第二审程序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诉讼程序
2.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
3. 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
4、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一、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1.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2.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纠错程序,包括审査程序和审监程序两个阶段。
3.审判监督程序的发起主体
(1)当事人
(2)人民法院
(3)人民检察院
二、民事执行程序
民事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生效的民事裁判结果对被执行人采取民事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国家强制力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的民事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