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期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二审法院通知检察院阅卷,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查阅完毕,检察院阅卷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时已采取留置措施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10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特殊情形下可延长1-4日;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