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劳动法内容
本图对劳动法内容进行了梳理,包括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等。
户外拓展类型及组织实施流程的思维导图,主要内容有根据体验式拓展训练基地分类、根据空间距离与地理环境分类、根据活动形式分类。
培训需求调研思维导图,包括:培训的定义、目的、培训需求分析、步骤、培训需求分析注意事项。
本图对劳动合同法大纲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监督检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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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内容
总则
适用范围
劳动关系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合法性
国家发展劳动事业
国家提倡、鼓励和奖励的范围
工会
职工大会、职代会
主管部门
促进就业
促进就业政策
国家
地方
平等就业原则
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歧视
性别歧视
特殊群体就业保护
禁用童工
16周岁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形式和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
试用期规定
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秘密
保密
竞业限制
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
协商一致
补偿
过失性辞退
非过失性辞退
提前30天书面通知
经济性裁员
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6个月内优先录用
不得解除劳动而合同的情境
工伤
医疗期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没有排除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30天
劳动者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内容和签订程序
集体合同的审查
劳动行政部门,15天
集体合同的效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标准工作时间
8H/天,44H/周
计件工作时间
休息
每周至少1天
其他工时
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法定节假日
延长工作时间
每天1小时,工会协商
每天3小时,每月36小数,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特殊情况下的延长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
1.5倍
2倍
3倍
带薪年假
连续工作1年以上
工资
工资分配原则
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工资分配
最低工资保障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
资支付形式和不得克扣、拖欠工资
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法定休假日等的工资支付
劳动安全卫生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建立
培训相关: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义务
特种作业的上岗要求
培训相关:证书管理
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处理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保护
女职工禁忌劳动
女职工经期的保护
女职工孕期的保护
产假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未成年工保护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
定期健康检查
职业培训
国家发展职业培训事业
各级政府的职责
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职业技能资格
社会保险和福利
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水平
社会保险基金
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
职工福利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劳动争议的调解
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
60天
仲裁裁决的效力
15天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监督与检查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劳动监察机构的监察程序
政府有关部门的监察
工会监督
法律责任
劳动规章制度违法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赔偿责任
违法延长工时
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侵权的民事责任
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规定
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强令劳动者违章作业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招用童工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法律责任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侵犯劳动者人身自由
拘留、罚款或者警告
追究刑事责任
订立无效合同
违法解除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责令改正
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
连带赔偿责任
不缴纳社会保险费
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阻挠监督检查、打击报复举报人员
处以罚款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密约定
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渎职
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