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诉二审程序
这是一个关于民诉二审程序的思维导图,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编辑于2022-08-23 09:19:22审判监督是指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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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是指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
二审程序
上诉
文书范围
不可上诉判决
最高院一审
小额诉讼的判决
督促、公示催告、特别程序
可上诉裁决
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管辖权异议
条件
期间
判决15日,裁定10日,中国境内没有住所30日
形式
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
共同诉讼上诉人的确定
谁上诉,谁是上诉人
对谁不满,谁就是被上诉人
其他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审撤诉
撤回起诉
法律后果
一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重复起诉,不再受理
条件
其他当事人同意+法院同意
撤回上诉
法律效果
二审程序中:一审判决生效
上诉期间中:一审判决效力待定
条件
损害公共利益或确有错误的,不准撤回
二审的审理
二审审理方式
合议庭的组成
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或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二审案件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独任审理
审理方式
原则:应当开庭审理
例外
裁定上诉
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
二审审理范围和审限
范围
不告不理
有错必纠
全面审理
审限(院长可批准延长)
裁定上诉案件30日
判决上诉案件3个月
二审的判决
具体情况裁判
裁判正确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判
裁判瑕疵
纠正瑕疵,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判
裁判错误
改判
撤销裁定
变更裁定
原判决基本事实未查清
改判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原裁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遗漏当事人, 违法缺席判决, 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 应当回避未回避, 无诉讼行为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发回重审
违反专属管辖
裁定撤销原判,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二审判决注意事项
发回重审的程序要求
只能发回1次
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
对裁定的上诉处理
一律使用裁定处理
一审、二审的程序衔接
举证、保全在二审仍有效
一审实施的诉讼行为,二审仍有拘束力
裁判文书
少数服从多数
无法形成多数人意见,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不同意见如实记入笔录,必须在裁判上签名
怎样写作裁判
写明理由
当庭即时履行的,征得各方同意,在笔录中记录,不再出具裁判文书
怎样修改裁判
不得随意收回重做,只能裁定补正判决书笔误
二审中调解与和解
漏人、漏判
可以调节,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离婚案件
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可以一并审理
二审中达成调解书
调解书送达,原审法院判决视为撤销
二审中达成调解协议
依据调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申请撤诉
二审程序
上诉
文书范围
不可上诉判决
最高院一审
小额诉讼的判决
督促、公示催告、特别程序
可上诉裁决
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管辖权异议
条件
期间
判决15日,裁定10日,中国境内没有住所30日
形式
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
共同诉讼上诉人的确定
谁上诉,谁是上诉人
对谁不满,谁就是被上诉人
其他人按照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审撤诉
撤回起诉
法律后果
一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重复起诉,不再受理
条件
其他当事人同意+法院同意
撤回上诉
法律效果
二审程序中:一审判决生效
上诉期间中:一审判决效力待定
条件
损害公共利益或确有错误的,不准撤回
二审的审理
二审审理方式
合议庭的组成
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或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二审案件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独任审理
审理方式
原则:应当开庭审理
例外
裁定上诉
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
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
二审审理范围和审限
范围
不告不理
有错必纠
全面审理
审限(院长可批准延长)
裁定上诉案件30日
判决上诉案件3个月
二审的判决
具体情况裁判
裁判正确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判
裁判瑕疵
纠正瑕疵,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判
裁判错误
改判
撤销裁定
变更裁定
原判决基本事实未查清
改判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原裁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遗漏当事人, 违法缺席判决, 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 应当回避未回避, 无诉讼行为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发回重审
违反专属管辖
裁定撤销原判,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二审判决注意事项
发回重审的程序要求
只能发回1次
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
对裁定的上诉处理
一律使用裁定处理
一审、二审的程序衔接
举证、保全在二审仍有效
一审实施的诉讼行为,二审仍有拘束力
裁判文书
少数服从多数
无法形成多数人意见,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不同意见如实记入笔录,必须在裁判上签名
怎样写作裁判
写明理由
当庭即时履行的,征得各方同意,在笔录中记录,不再出具裁判文书
怎样修改裁判
不得随意收回重做,只能裁定补正判决书笔误
二审中调解与和解
漏人、漏判
可以调节,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离婚案件
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可以一并审理
二审中达成调解书
调解书送达,原审法院判决视为撤销
二审中达成调解协议
依据调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