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图社区 民诉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是指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
编辑于2022-08-23 09:20:21审判监督是指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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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是指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所负义务的程序。法律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觉履行。
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程序的启动
法院提起再审
法院发现生效判决和调解书,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的情形
方式
本院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上级法院和最高院提审
限制
一个法院对一个案件只能再审一次
条件
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有错误
必须由法定主体依职权决定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申请事由
调解书的再审事由
违反自愿合法原则
裁定、判决的再审事由
无证伪证未质证,新证应收未收集,未参加、未回避,超判漏判夺权利, 撤销变更原依据,未经传唤就缺席,法律错误又舞弊
申请主体
原审当事人
案外必要共同诉讼人
当事人的权利继承人
限制
一个案件,一个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期间限制
当事人申请再审
原则:文书生效后6个月
新证、伪证、变更原依据、舞弊: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
案外人申请再审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害受损之日起6个月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程序
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5日内受理,发出受理通知书→审查→裁定再审,同时裁定中止执行
审查期3个月,可延长
其他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法院裁定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四费一金劳动报酬可以不中止)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管辖和审理
方式
向上一级申请
向上级申请,上级可提审,指令和指定,不能回基层
指原提二
向原审申请
向原审申请,由原审审理,适用原程序,基层无限制
以上两种申请方式的适用规则
小额诉讼只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 既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
原审法院优先
检察院启动再审
事由
判决书、裁定
同上
调解书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达成调解书的
具体方式
抗诉(上级抗下级)
30日内必须再审
以提审为原则;无证伪证未质证,新证应收未收集才可指令或指定
检察院不是当事人,但应当派人出庭支持抗诉
监察建议(同级提建议)
再审监察建议
违法行为监察建议
调查核实权
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院抗诉或检查建议
先法后审
法院逾期未对再审作出裁定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判决、裁定有明确错误
原则:依当事人申请(2年期限)
例外:依职权(无期限限制)
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妨害司法秩序行为
审判、执法人员有违法行为
具有重大社会影响
再审程序的审理
方式
按照一审、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无独任制
原则上开庭审理;但按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可以不开庭审理
范围
应当围绕申请人提出的再审要求进行
不告不理,有错必纠,审理范围,区分新旧
申请了再审,也不可以再审的
申请过再审的
监察建议、抗诉过的
特别程序、非讼程序
辩论终结前,可以增加再审请求
再审程序的裁判和调解
撤回再审请求和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
原则:不得再次申请
撤回起诉
不得再次起诉
裁判瑕疵
纠正瑕疵,维持原裁判
不应受理
撤回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漏人
一审:直接追加
二审:先调解,调解不成,裁定撤销一二审裁判,发回重审
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程序的启动
法院提起再审
法院发现生效判决和调解书,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的情形
方式
本院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上级法院和最高院提审
限制
一个法院对一个案件只能再审一次
条件
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确有错误
必须由法定主体依职权决定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申请事由
调解书的再审事由
违反自愿合法原则
裁定、判决的再审事由
无证伪证未质证,新证应收未收集,未参加、未回避,超判漏判夺权利, 撤销变更原依据,未经传唤就缺席,法律错误又舞弊
申请主体
原审当事人
案外必要共同诉讼人
当事人的权利继承人
限制
一个案件,一个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期间限制
当事人申请再审
原则:文书生效后6个月
新证、伪证、变更原依据、舞弊: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
案外人申请再审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害受损之日起6个月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查程序
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5日内受理,发出受理通知书→审查→裁定再审,同时裁定中止执行
审查期3个月,可延长
其他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法院裁定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四费一金劳动报酬可以不中止)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管辖和审理
方式
向上一级申请
向上级申请,上级可提审,指令和指定,不能回基层
指原提二
向原审申请
向原审申请,由原审审理,适用原程序,基层无限制
以上两种申请方式的适用规则
小额诉讼只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 既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
原审法院优先
检察院启动再审
事由
判决书、裁定
同上
调解书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达成调解书的
具体方式
抗诉(上级抗下级)
30日内必须再审
以提审为原则;无证伪证未质证,新证应收未收集才可指令或指定
检察院不是当事人,但应当派人出庭支持抗诉
监察建议(同级提建议)
再审监察建议
违法行为监察建议
调查核实权
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院抗诉或检查建议
先法后审
法院逾期未对再审作出裁定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判决、裁定有明确错误
原则:依当事人申请(2年期限)
例外:依职权(无期限限制)
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妨害司法秩序行为
审判、执法人员有违法行为
具有重大社会影响
再审程序的审理
方式
按照一审、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无独任制
原则上开庭审理;但按二审程序审理,有特殊情况,且书面同意不开庭,可以不开庭审理
范围
应当围绕申请人提出的再审要求进行
不告不理,有错必纠,审理范围,区分新旧
申请了再审,也不可以再审的
申请过再审的
监察建议、抗诉过的
特别程序、非讼程序
辩论终结前,可以增加再审请求
再审程序的裁判和调解
撤回再审请求和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
原则:不得再次申请
撤回起诉
不得再次起诉
裁判瑕疵
纠正瑕疵,维持原裁判
不应受理
撤回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
漏人
一审:直接追加
二审:先调解,调解不成,裁定撤销一二审裁判,发回重审